早先曾读陈旭光的《诗歌语言:意象符号与文本结构》(《名作欣赏》1992 .1)觉得有些话要说,最近又读了陈炯与陈旭光的商榷文章《意象是诗歌语言的最小单位吗?》(《名作欣赏》1993 .5)在感觉陈炯恳切而不失犀利的批评的同时,既觉得他俩因都表达了各自的真知灼见故而都具有引人深思的启发意义,又觉得问题的争论尚有待于更深一层的拓进。我不完全认同他们对诗的语言和意象的理解,或者即使赞同认可,仍觉得有些概念不清或只滞于理解的浅层,更细致的辨析尚待继续。为了便于本文的恰当进行,在具体展开商榷以前,有必要先简单地摆一下二陈对垒的基本阵势。 第一、陈旭光认为:“诗歌语言并不是诗歌文本结构的最小单位……意象才是诗歌文本结构的最小单位”,诗通过语言架起诗歌意象和文本结构的桥梁,语言是中介因素。而陈炯则认为:“意象不是诗歌语言的最小单位”,因为“意象在诗歌中是通过语词表达的,离开了词语就谈不上意象。” 第二、陈旭光认为诗歌语言属于艺术语言符号系统,它不同于日常语言系统。而陈炯虽不完全反对,却又附加补充说:“但是,不管诗歌语言系统中能指与所指之间如何错位,如何变动,诗歌语言仍是全民共同语的变体或支腻二其语音洞汇、语法受到全民语言的制约”。 这两点构成了二陈间理论的基本冲突。但本文作者认为,意象和同语不属于一类划分,不可相提并论;意象可以是词语,但并非全由词语本身构成;语词不分艺术类和非艺术类,等等。 一、“诗歌语言”的所指当重新清理 作为语言艺术的诗歌,正如陈旭光所说的,当我们面对它时,“首先给我们的视觉以感知的,是诗歌语言”,在所有以语言表达的艺术中,诗可以算作最能发挥语言的神秘功能的田地,在这块田地里,许多诗人一辈子耕作语言,把对语言的各种试验当作诗歌试验的最根本的,也最为快乐的体验。然而尽管如此,当我们把语言和诗粘着分析时,首先须指明我或你所指的“诗歌语言‘是什么’,是指与“电影语言”、“绘画错言”或“音乐语言”相似的一门艺术的表现方法系统,还是单单指语词以及由语词组合而成的语句,陈旭光有时忽略了这种区别,他说:“正是诗歌语言的排列组合,构成了诗歌文本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首诗正是一个由诗歌语言构成的“群落夕或部族。”这儿他明显指的是词语或语句。但是他紧接着说,“当然,诗歌语言(文中着重号均系本文作者加)并不是诗歌文本结构的最小单位,它本身是由意象构成的,意象才是诗歌文本的最小单位。”这句话是否可以这样简略:意象构成诗歌语言,如果能这样简略,那陈旭光所说的“诗歌语言”就出现了上述的两种含义。作为独特的艺术表现系统来理解的诗歌语言,意象的营构诚然是诗歌表现的最有效方式也是诗歌的最大征。但若指的是词语或语句,那么说“诗歌意象构成诗歌语言”,亦即“意象构成诗歌词语或语句”,不管怎样理解这句话,总显得有点别扭。除非陈旭光所说的“诗歌语言”还指的是第三种意思,即指一整首诗的全部词语和语句的总和。因为紧接前面的文字,陈旭光又写道:“然而单个的意象却无法单独存在,它必须在与其他意象发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即;组合成诗歌语言中的存在”显而易见,“诗歌语言”又可指的是意象“群落”或部族构成的整首诗的语言存在。这种理解我想是合理的,因为陈旭光接着还说过一句十分肯定的话:“我们有理由相信,诗歌语言就是诗歌的本体”而把这句话理解成诗歌语词或语句就是诗歌“本体”一一是说不通的。这样一来,陈旭光因概念的指代混乱而陷入自己的思维泥淖中:意象构成诗歌语言,诗歌语言就是诗歌的“本体”,而意象又是诗歌文体结构的最小单位,同时诗歌语言又是诗歌意象和诗歌文本结构的中介因素。陈旭光关于诗歌语言和意象的概念因没有恰当的界定阐明而导致了包括陈炯在内的读者理解的困难,并最终使陈炯起而辩驳。现在,我们假定陈旭光所说的“诗歌语言”指的是一门艺术的表现方法系统或一整首诗的语言总和,那么陈炯的文章就变得失去了意义。意象,不管是中心意象的组诗方式还是各部分意象的聚结,它们都在诗歌语言之内,陈旭光说的“意象是诗歌语言的最小单位”也是合理的.因意象之上有意境,意境之上又有诗歌的整体文本结构。但从陈旭光不断展示在下文中的关于诗歌语言的表述称谓,似乎更偏重于具体的“零散的、“各自为政”的词语或语句,这就使得陈炯的文章有隙可乘。也正因为此,陈炯提出“意象在诗歌中是通过词表达的,离开了词语就谈不上意象”这么一个针锋相对的观点。但是恰也在这里,陈炯也露出了破绽、陈炯在没有更清楚地分辨作者的概念所指的前提下就把矛刺杀,显然也不免鲁莽。 …… 点击附件浏览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