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自述:我的人生哲学》甫一问世,即好评如潮,稍持异议者,我只见到社会学家郑也夫一篇文章(《读〈王蒙自述:我的人生哲学〉》,载《博览群书》2003年第6期),他对书中“三个观点不敢苟同”。其中,王蒙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看法,他最不能同意。王蒙说:“宋儒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而且人欲要彻底地灭,这是混账之极的学说……笼统地咒骂人欲横流,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一切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解决温饱才不久,或者一部分人尚没有解决温饱的地方,给人一种宋儒或邪教主的感觉。” 郑也夫对王蒙这段充满激愤的话感到震惊。震惊的原因是,王蒙并没有搞清楚“存天理灭人欲”的本意是什么,就联系当今实际,连珠炮式地抨击起来,这种不负责任的学风不应该发生在王蒙身上。而选择王蒙为批评对象,在郑也夫看来,也是澄清“存天理灭人欲”的最佳选择。 宋儒朱熹主张的“存天理灭人欲”,完全不是王蒙所说的那种意思。这个问题不深奥,看几段朱子语录就会明白: “人欲隐于天理中,甚几甚微。” “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个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 “虽是人欲,人欲中自有天理。” “天理人欲,正当于其交界处理会,不是两个。” “以理言,人欲自胜不过天理。以事言,则须事事去人欲,存天理,非一蹴即几,一下即成。” “释氏欲驱除物累,至不分善恶,皆欲扫除。” “存天理去人欲,不仅是臣民的事,首先是皇帝要明察天理与人欲之辨,以裁处事务。” …… 有关“天理”与“人欲”的论述,在《朱子语类》中还有很多,仅从这几段语录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他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朱熹并没有把天理与人欲说成两个东西,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的区别十分细微,关键是要把两者交界处安顿好,而不能像佛教那样当成负累一律扫除。即如饮食,单纯追求美味不好,但把食物做得好吃一些,饮食而兼求美味,安顿得恰好,那也就无所谓“人欲”了。朱熹也承认,从道理上认识“天理”、“人欲”并不难,要在生活中付诸实践就不是容易的事了,因此他不要求一蹴而就、一下即成。看看这是多么通达的见解,何处能找到一丝道学气? 尤其令人佩服的是,朱熹竟敢用自己的话去教训皇帝,要求皇帝明察“天理”与“人欲”的区别,带头修养,以身作则,把国家的事情办好。应该说,这不是朱熹顺笔提及,而正是“存天理去人欲”的题中之义。这也间接告诉我们,“存天理去人欲”原本就不是针对老百姓的话题,针对的是上面,除皇帝大臣之外,最主要的是士大夫人群。先儒遗训“礼不下庶人”,作为一代大儒的朱熹自然不会突然昏了头,无缘无故地去给普通百姓立规矩,加礼教。但是,对待士大夫人群就不一样了,那要用另一把尺子。因为这些人是社会的精英与良心,不管是入朝做官还是在野为民,都是要用自己的言行去领导社会,影响世风,没有基本的道德训练,不明义利之别,那是不行的。 那么,当时的士大夫群体又是一个什么状况呢?一言以蔽之:士风日下。读书为做官,做官为谋利,很多人已经不顾廉耻,什么下三滥的事情都能做出来。诸如什么:给主子学狗叫、替长官揩胡须、为秦桧做庄客、公开声称“笑骂从汝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等千古丑闻,都来自这个时期的士大夫群体,因而才有“士大夫无耻”的名言写入史册。也许,如果没有士大夫这些肮脏事,义利之辨就不会成为当时的重大议题,朱熹也就不会有“存天理去人欲”之说。朱熹语涉时弊,更是真正的思想道德建设,所以,众多正直的士大夫才会群起响应,获得很大影响。 说起宋儒,那是一个人数众多,各有山头的群体,一片众声喧哗,很容易张冠李戴,皂白不分,整体认识宋儒不是一门简单的学问。很多人都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是宋儒说的,但这却不是朱熹说的,他不可能这样说。在宋儒中,朱熹广大精深,他既不蹈道学家义理空言,又不陷于当时名士的意气积习,最能平心论断,抉摘幽微,绝少片面性。他的话,因本意明确,说得深透,并不会导致人性的压迫与扭曲。这从当时妇女的生存状况也能看出来。那时,妇女的离婚与改嫁都是寻常之事,对妇女的贞节问题也没有什么过苛要求。 但是,元明以下就起了变化。后人普遍认为的朱熹,已经不是原来的朱熹了。种种维护封建伦理道德、摧残妇女、有悖人性的行为,愈演愈烈,形成一种难以违拗的社会力量,有人却把这些罪孽记在了“存天理去人欲”的账上,最后的罪过似乎都应该由朱熹来负。不知道这是后人要为自己的行为寻找理论根据,拿大儒朱熹做替罪羊;还是朱熹抨击过“尊君卑臣”、“人主无过举”之类的谰调,惹得后来的人主不高兴了,看眼色行事的士大夫就有意误解他、糟践他?芽情况复杂,朱熹冤哉枉也。郑也夫文章中的一段话,似乎可以作为这种现象的诠释:“从一种思想到一种社会实践,是个极其复杂的流变过程。某个思想家是否要对后人的某项社会实践负责任,要负多大的责任,将是思想领域中的细致艰深的工作。”这样说来,又不仅仅是朱熹个案的意义了。 搞清楚了“存天理去人欲”的真正意思,让我们再看看作为作家的王蒙?熏与作为学者的郑也夫,在对待这同一问题的态度上又有什么不同。 在批评王蒙的文章里,郑也夫说到他对“存天理去人欲”的认识过程。他说,他早在十年前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究——也许,他那时第一次碰到这个问题,就决心彻底弄清楚它,而不是维持在不求甚解、望文生义、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的状态。首先,他托朋友向当代大儒蒋庆先生请教。蒋庆先生为其打开一本本线装书,引证几段朱熹语录后概括:人的正当欲望就是“天理”,人的过分欲望才是“人欲”。然后,他自己又去翻阅有关文献,对蒋庆先生的论断进行确认。如此,他才有了对这个问题的发言权。而王蒙就不一样了。他或许根本就没有想到,他的理解会有什么问题,更没有想到就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会有什么更深的意思。因而,他写文章的时候,也就不会想到或向人请教,或找一本《朱子语类》翻一翻,先把“存天理去人欲”的真实涵义弄清楚。他只是对当今动辄就拿起道德批判武器,笼统咒骂人欲横流的那些人有些愤激,于是,信手就借宋儒说事了。为图说得痛快,箭在弦上,最终就把宋儒与邪教主一锅煮了。 这就明显看出两个人的区别?押王更多诉诸情绪,郑更多诉诸理性与学识。当然,这种区别,与不同的专业习惯不无关系:王的专业不能缺少昂扬的激情,郑的专业时时离不开踏实的学问。 也许,在常人看来,王蒙在这件事上是很丢面子的。其实,“攻击宋儒,而不肯细读其书”(余嘉锡语),在古今大家名流中不乏其人,王蒙不是特例。另外,在郑也夫这位深博的学者面前,只挑出他“三个观点不敢苟同”,作为王蒙应该算是一张不错的成绩单了。我由此想到,前些年王蒙曾提倡过作家学者化。应该说,王蒙也是作家学者化做得最好的一位,他小说写得好,《红楼梦》研究也有心得。但是,看到郑也夫对他的批评,我才感到,作家学者化确实很要紧,但作家学者化确实不容易。 原载:《书屋》2006年09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