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的技术的出现,其意义可能只是技术性的,而不具有哲学和文化的内涵;也可能是价值论的,将带来观念改变以至革命。蒸汽机的发明是工业革命的起点,它带来了人类生活和观念的巨大变化,这是新技术的价值论意义的典范。而后来的联合收割机则只具有提高工作效率的意义,没有哲学文化层面的价值论意义。这样一种意义的辨析对网络文学来说至关重要,这关系到网络给文学带来的到底是什么,是只有一种新的传播媒介的意义呢,还是具有改变文学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意义?这是一个关系到网络文学的定位的根本性问题。 网络文学作品当然是在电脑上创作出来的,但这个事实并没有价值论意义。一部作品,不论它是由传统的方式写出来,还是在电脑上操作出来,也许有效率高下的不同,却不会因为写作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观念和特征。事实上,所谓传统作家,有很大一部分也是用电脑来写作的,他们也可以将自己的作品直接贴到文学网站上去,他们如果这样做了,谁能说他们的作品不是网络文学?因此,电脑的出现对文学创作来说,仅仅只具有技术性意义,而不具有价值论意义。技术性意义可以提高效率,却不包含有哲学文化的意味。我们看中国文学史,写作工具从石刀、刻刀、毛笔、到铅笔、钢笔、电脑,载体由甲骨,竹简,到绢帛、纸张、屏幕,这种工具性的进步并没有伴随着文学观念的革命,而五四新文化运动是一场价值论意义上的革命性转型,其代表作家的代表作品,也是用毛笔写出来的。电脑相对毛笔、钢笔而言,其意义是技术而不是哲学文化层面的,书写方式的革命并不带来文学观念的革命。 网络文学相对传统文学而言,我觉得有价值论意义,即自成体系的文化意义。电脑写作的出现不能看成一个文学事件,而网络文学的出现则可以看成一个文学事件。电脑写作和传统写作的区别,是一种技术性的区别,而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的区别,则是一种价值论的区别。我们正是在这种区别的基础上,建立起自身关于网络文学的概念和其特有的文化哲学观念的。我们的观点旗帜鲜明,网络文学不仅是一种技术性存在,也是一种价值论存在。网络文学起源于技术的进步,但这种技术进步向价值领域的渗透、传导,形成了网络文学独特的文学观念和价值体系。网络文学不但应被作为一个技术性事实被予以审视,更应被作为一个文化哲学的事实被予以审视。 对于网络文学的文化性思考,另外一个由技术领域向价值领域渗透的事实,就是读屏与读书的区别,这一区别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网络文学首先意味着文学作品的载体发生了变化,读者由读书转向了读屏。站在读者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种技术性的转折。也正因为如此,读屏作为一个新的阅读方式,其价值意义和文化意义常常被人忽略。但在我们的视野中,这两种阅读方式的差异还是相当大的,这种差异决定了网络文学特定的趣味,并由这种趣味所决定,形成了网络文学特定的创作状态。这样一种双向互动,决定了网络文学的某些文化特质。这种文化特质,是网络文学的技术性前提向价值论意义转化时所产生的。我们对读屏和读书这两种阅读方式进行深入思考,就会发现,读屏和读书的感觉性差异相当明显。人们常说,电视造就白痴。这一表述虽然偏激,但它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电视是不能培养出思考者的,至少是不能培养出有层次的思考者的。电视的形象性和直观性,很难表现复杂的深邃的思想。联网的电脑屏幕当然不是电视,它有系统性的文字,这与电视是不同的。但同为屏幕化的表现方式,读屏与看电视也看某种相通之处,那就是在读屏中很难接受复杂的思想。读屏具有浏览的意味,更多的是关注信息,而较为深刻的思想,具有抽象性的话题,比较难以在读屏中实现自身与读者的充分交流。相对读书而言,读屏有一种直观性和浮躁性,读文学作品如此,更不用说理论著作。 读屏与读书的心态差异,反过来对网络上发表的作品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网络上的作品的思想和艺术特征,必须符合读者的阅读状态,才会有更多的人来点击、访问,才能够得到认同,从而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这种阅读心态的差异,决定了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文化分野。传统作家的作品,包括那些已经通过纸质媒介成了名的作品,一旦上了网,就会失去光彩,反过来说,那些网络文学的作者,包括已在网上很有名的成功作者,他们的作品一旦下了网,也会失去光彩,被视为肤浅浮泛的东西。事实上,那些原创性的网络文学作品也很少引起主流文学批评的更多关注,哪怕他们的作品成为了纸质化的东西之后也是如此。这说明网络文学暂时尚没有足够的力量突入文坛的中心地带。激进的网络作家也许会以愤怒青年的姿态对之表达不满,但他们也不妨自我设问,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是否有了足够的精神和艺术分量,成为文坛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风景? 网络文学如果有什么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思想深度的欠缺,缺乏沉甸甸的分量。即使有些批评家想为网络作家做出强烈的价值辩护,这种辩护也会因为缺乏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作品支撑而显得贫弱。但是,直观性浮泛性又恰恰是网络文学的特点,甚至是其内在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是由读屏这样一种阅读方式决定的,阅读方式的浮躁性决定了网络作品的浮躁性,在这种互动之中,那种纯正而典雅的审美心态很难建立起来。一旦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一样也沉思起来,将思想深度作为自身的优先选择,读者就会离它而去。这是网络作家所面临的一种价值悖论。 网络文学成为文坛的独特风景不是由电脑写作的方式决定的,因为传统文学也越来越多地在电脑上敲出;而是由传播方式决定的,传播的特点决定了其创作和阅读的特定状态。正是这种特定状态,形成了网络文学的文化特质;又由于这种文化特质打造了网络文学的写作模式,而与传统文学有了某种质的区别。网络文学的角色定位,以及特定的文化内涵与模式,都是由其传播和阅读的特定状态决定的。离开了这种特定状态,就没有网络文学的文化特质。有的论者忽略网络文学的文化特质,而将它看作一种仅仅是传播方式不同的文学存在,这显然是不恰当的,也是不符合网络文学的现实状况的。网络文学的文化特质既是其内在的规定性,又是其价值论意义所在。这种特质主要表现为自由性、大众性和游戏性三个方面。 先谈网络文学的自由性。网络文学与其他文学媒介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未经编辑或不需要编辑的,没有一个特有既定标准的评判者给你的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是否合乎标准签发通行证。不少文学青年由于艺术的执著,写了多年还一事无成,内心的沮丧可想而知。他需要别人的理解,需要成就感,而这一切,由于迈不过发表的门槛,都成了泡影。现在好了,发表的门槛在网络之中不复存在。一个作者写出的任何作品,不论是精致或是粗糙,都能够自由地在网上发表。有没有人看,有多少人看,那是网民的事,至少发表的空间是打开了。更重要的是写作上获得自由。如果一个作者向文学刊物投稿,首先要考虑编辑会用怎样的眼光看我的稿件,而我又要怎样写作才能迎合编辑的思想倾向和审美趣味。这样,作者的个性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到了束缚。而在网络上,因为没有了发表的签证官,一个作者可以完全放松自己的思维神经,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甚至文不对题胡说八道都行,个人感情的真实状态,在这里可以得到最充分的表现。可是,如果我们将这种自由性当作完全正面的因素,那也是不恰当的。价值的悖论无处不在。网络写作和发表的自由性,又有其消极的一面。这种消极的因素对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即对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文学意义上的存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当作者将发表作品的话语权从刊物编辑那里夺走,而任命自己为最终评判者,作品的质量就失去了最起码的保障。好和不好,艺术和非艺术,精致和粗劣的界线在这里变得模糊。而界线一旦模糊,网络文学给读者的总体印象就是文学泡沫,文字垃圾。有人不无嘲讽地说,网络文学是一种“排泄”。这一问题对网络文学的声誉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对网络文学的发展前景也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树立网络文学的声誉,使读者直接看到那些较好的作品,有些文学网站设置了编辑,试图将那些粗劣之作挡在门外。但这样一来,网络文学不又成了电子版的刊物了吗?它那种以自由个性为核心的文化内涵又在哪里? 原载:《文艺争鸣》2005年0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