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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要积极反映矛盾和化解矛盾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邓楠 参加讨论

    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文学创作应该紧跟时代潮流,密切关注现实,文学要起到积极反映社会矛盾并化解这个社会矛盾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和谐文化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现实社会始终存在着矛盾、纠纷甚至冲突。这种矛盾、纠纷与冲突始终是文学表现的内容和对象。
    文学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现实生活是文学取之不竭的源泉。文学干预生活,面对生活,它就不能回避和拒绝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与冲突。文学离开了人类的生产实践,它就失去了永久的魅力。中外经典文学作品之所以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和赞美,就是因为他们不回避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斗争,并把现实中的矛盾冲突作为描写的对象和主要内容之一。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哈姆莱特》就是因为描写了哈姆莱特与以克劳狄斯为首的封建势力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才显示了哈姆莱特承担社会责任、扭转社会乾坤的探索精神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因而也就激励了追求进步的无数青年读者。鲁迅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直面淋漓的鲜血,才造就了其作品揭示社会痼弊的重大价值,使其作品贯注了忧国忧民的精神,震撼了国人的心灵。陈忠实的《白鹿原》就是因为具体表现了国内革命战争年代的不同阶级、不同阶层的矛盾与斗争,才显示了其作品宏大叙事的魅力。所以,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进步作家都不会回避现实的矛盾、冲突与斗争生活的描写。
    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体现,其目的就是要积极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的矛盾冲突。文学就是要对解决这一社会矛盾冲突的过程、原因进行全方位的描写和表现,从而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迫使我们文艺工作者不得不去关注一些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与产生不和谐的矛盾问题。对这些现实问题,必然要求我们既要从法制与制度上、从伦理与道德上、如何加以建设、规范,又要从文学的角度、从思想与精神领域加以引导和疏通。人们在生产实践中产生的矛盾冲突,文学家不仅不能回避,而且必须准确地描写与把握。所以,这不是能不能描写和表现矛盾冲突的问题,而是如何写以及发挥文学创作的作用问题。如果认为建设和谐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就不能写或少写矛盾冲突,那实际上就是漠视现实中矛盾与冲突的客观存在,实际上是把文学反映现实生活的重大题材与矛盾冲突的内容给抹杀掉了。当然,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在于:文学表现矛盾冲突是否损害了和谐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回答是否定的。第一,当今和谐社会构建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文学作为文化的载体,必须正面表现和回答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目的就是化解矛盾。文学创作的这一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与和谐文化建设、和谐社会构建一致的。第二,文学描写矛盾冲突,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学的“有为”功能,为和谐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贡献它的力量。文学表现普通老百姓的命运,从矛盾冲突中描写他们的疾苦,揭示他们的悲剧实质,为其遭遇鸣不平,这更容易引起读者和民众的共鸣。从矛盾冲突的角度所创作的悲剧性作品,往往具有思想的深刻性。马克思指出,表现“历史的必然要求和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悲剧性冲突”的作品具有永久的生命力。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其冲击力、震撼力也就巨大。悲剧性的作品从思想和精神上对人民大众起到引领的作用是无法抹杀的。从正面的角度弘扬主旋律,其感召力不容质疑,但从反面教材的角度,同样也不可不视为一条和谐文化建设的途径。第三,文学表现矛盾冲突就是为了解开民众的心理症结,化解心理的不平衡因素。现实生活中产生的矛盾以及矛盾激化,很多情况下是老百姓对某些问题了解不够,真相假相不明,久而久之积聚于心底无法释怀。文学家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多创作反映现实生活题材的作品,多反映他们的疾苦,多写他们的心里感受,多抒发他们的精神情怀,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的精神食粮,从而教育大众,启迪大众,陶冶他们的情操,化解他们的心理矛盾与不平衡的心理因素。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化解和消除各种社会的矛盾冲突,减少社会的矛盾冲突,而文学也就是要对消除这一矛盾冲突的过程、原因进行全方位地描写和表现,从而在对过程和原因的描写中,总结出历史的经验与教训。
    构建和谐社会,并不代表着社会不存在各种矛盾与冲突了,既然存在纷争、矛盾、问题,那理所当然要予以描写,加以关注。文学要表现矛盾冲突,关键是如何表现,这才是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
    而文学如何表现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呢?首先,文学家要处理好主流与非主流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文学家所描写的矛盾、纠纷、冲突,不是社会的主流,只是局部生活的反映。从我国社会总体的情形来看是和谐的,但同样存在着一些矛盾与纠纷,有时候,有些矛盾还相当的激化。当然,我们社会的主流是和谐的、是稳定的。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经济飞速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对这种社会主流,文学家绝不可本末倒置,甚至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描绘成一团漆黑。颂扬和赞美主流,这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途径。现阶段的矛盾有来自人民内部的矛盾冲突,也有来自人民外部的矛盾冲突,前者在社会的主流中仅占有很小的份量,而后者本身就不是主流,不可能成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但是,对这些矛盾、问题不解决好,也可能对主流形成冲击与威胁。这是作家要清醒认识到的问题,也是作家对矛盾冲突要给予关注的原因。作家表现矛盾冲突一定要把握好这样一个度。我们的文艺工作者一定要正确认识和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方向,深刻体验人民前进的准确信号,敏锐发现时代变革的风气之先,自觉响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坚持把个人的艺术追求融入国家发展的洪流之中,把文艺的生动创造寓于时代进步的运动之中,以充沛的激情、生动的笔触、优美的旋律、感人的形象,升起更加昂扬的理想风帆,描绘更加美好的生活蓝图,激励更加坚定的奋进信心,满腔热情地讴歌时代主旋律,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功立业。描写矛盾冲突不是目的,而是要提供解决矛盾冲突的各种方式方法。其次,要处理好道德评判与自然主义手法的关系。客观、逼真地表现生活,这仅仅是达到对真实生活描写的标准,做到这一点还是远远不够的。文学必须追求艺术真实,而达到艺术真实的标准就必须抓住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纯客观地揭示生活的矛盾、纠纷与冲突,还不是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只能归入到自然主义的范畴。文学家在描写矛盾和展现阴暗落后面的同时,必须贯注道德评判,必须体现抨击假恶丑、追求真善美的审美价值观。一味迎合低级趣味或满足于揭伤疤的快感,这绝不是艺术真实的追求。当然,把个人变成时代精神的单纯传声筒,这也是艺术的大忌,也是艺术性不高的表现。因此,文学家必须有自己的真知灼见,必须在表现矛盾冲突中有自己的准确价值评判。
    原载:《文艺报》2007-11-6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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