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文章依据音韵演变的历史,从理论上阐述了音韵改革的必然性,提出应用新诗韵是语音历史的发展结果;澄清格律与音韵关系认识误区;并对《中华新韵(十四韵)》提出了建议。 ● 音韵发展走过了一千四百年的历史,每个朝代都留下了各自的足迹。 ● 在漫长的音韵发展历程中,音韵韵部和韵目的归并,总是在不断压缩、精减,这是认识语韵规律的不断深入和成熟,使音韵的设置 更加科学化、实用化。 ● 音韵史上,韵书有四次大转折:陆法言的《切韵》、刘渊的《礼部韵略》、周德清的《中原音韵》、中华诗词学会的《中华新韵(十 四韵)》。 ● 旧韵的一大弱点是音韵切割得过碎、过细,用字空间狭窄。随着语言的变化, 韵部出现不同韵字,与现代语言相悖,因而应当提倡新诗韵。继承和遵守格律规则与用什么语音体系来遵守,是二个概念,并不矛盾。 ● 改变一个认识误区:写格律诗离不开平水韵。李白、杜甫写格律诗时,并没有平水韵。平水韵是唐朝亡后几百年,才出现的韵种。所以格律诗写好与否,与韵种无关。 ● 旧韵还是要研究的。但研究它是为了了解古代诗词、古代语言的特征,便于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播,便于正确地评价古代文化的价值,而不是现实的应用。 ● 一个国家的语言、文字要统一,音韵也要统一,历史的音韵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科举的因素,音韵带有”国策”的彩色,国家比较重视。而今音韵只理解是个纯文学概念,还没有上升到像语言、文字要统一的高度。音韵的不统一已经影响到对作品的评价,音韵是需要统一的时候了。新韵应成为“官韵”。 自《中华诗词》学会提出诗词声韵改革以来,特别是《中华诗词》杂志2004年第5期公布了《中华新韵(十四韵)》以来,在诗词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一石激起千层浪,鼓掌者有之,不屑一顾者有之,漫骂者亦有之。这恰恰说明新诗韵击中了诗词发展新时代历史时期的关键点。 音韵发展走过了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 每个朝代都留下了各自的足迹 中国最早的诗歌集,为孔子删编的《诗经》,产生于春秋中叶。二千多年前的“诗三百”,就已经知道运用音韵的和谐,以求文美。随着对语言规律的认识,研究声韵和谐和音韵的韵书,也随之发展起来。 中国最早的韵书,有文献记载的当推三国时期李登编著的《声类》和晋代吕静编著的《韵集》。这两部书出现后,“自兹厥后,音韵蜂出,各有士风”。(《颜氏家训·音辞》) 在韵书史上划时代的著作,当推隋代陆法言的《切韵》一书。该书成书于公元601年,全书五卷,收字11500字,分193韵。分韵标准除音韵差别外,音调不同也被分成不同的韵。 陆法言继承和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把“声”(音调)和“韵”(语韵)进行了系统的分类,故《切韵》在早期诸家韵书中最为精密,在当时也是最为权威的一部韵书。这部韵书,不仅是前代韵书的总结,也是后世韵书演变的基础。 唐朝是我国诗歌大发展的恢宏时期,对音韵自然有更高的要求。陆法言的《切韵》在唐朝初期曾经定为“官韵”,成为“临文楷式”。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 年),唐人孙愐对《切韵》进行了增修,著成《唐韵》,全书5卷,定195韵,献给了朝廷,得到朝廷的赞许,通行于天下,颇具影响。故《东斋记事》曾说: “自孙愐集为《唐韵》,诸书遂废”。 唐朝是格律诗形成和成熟的时代,宋朝又新兴了一种韵文体——词,并造就一个时代的颠峰。随着诗词格律问题的日益成熟,对音韵的研究也就愈加丰富多彩。 宋朝陈鹏年等人奉诏重新编修韵书,根据《唐韵》的使用情况和语言语音的变化,修编了《大宋重修广韵》,简称《广韵》,成书于宋真宗大中禅符三年(1008 年),它是中国古代第一部官修的韵书。《广韵》五卷,定206韵,其书依然把不同声调归并为不同的韵,并把平声始分为“上平”和“下平”,该书注释引文极详,有辞书、字典之风,是一部重要的“官韵”。 由于《广韵》过于精详,不便携查,为便于应试举文,由科举主管部门礼部,授权丁度等人又编写了一部《礼部韵略》,成书于宋仁宗景佑四年(1037年),该书简便便于查询,是一部比较实用的韵书,该书还是遵循206韵。 在《广韵》颁行了31年,宋祁、郑戬上书皇帝批评《广韵》“繁省失当,有误科试”;贾昌朝也上书皇帝批评《礼部韵略》,“多无训释,疑混声、重叠字,举人误用”。宋仁宗受此建议,令丁度等人重修这两部韵书,于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修韵成书,定名为《集韵》。此韵亦定为206韵,与《广韵》韵母韵字大体相同,实际也并没有解决“繁省失当”的问题,反而更复杂化了。但该书字训和反切要精良的多,亦是一部好韵书。 由于《广韵》、《集韵》分韵过于复杂、过于细化,一些学者一直探讨音韵的更加合理化的问题。 金代学人韩道昭编了一部韵书《五音集韵》,成书于金卫少王时(1212)年。该书韵分为160韵。此书最大的特点是:改变了以往韵书同类音韵排列没有规则的现象,而是按三十六声类排列。“五音”按“喉牙舌齿唇”排序。这部韵书在编排体例上是一次很大的改革,也是音韵研究朝着声母、韵母科学化上迈出的一步。 金代王文郁还编刊了一部《新刊韵略》,成书于1227年,定韵为106韵。 金代另一学者张天锡编刊的《草书韵会》,成书于1229年,也定韵为106韵。 这两部书实际上为平水韵的出世奠定了基础。 音韵研究与发展,真正起到历史性转折作用的,是南宋刘渊编刊的《壬子新刊礼部韵略》。该书又简称《礼部韵略》,成书于南宋理宗淳佑十二年(1252年),是一部官韵书。该书把韵目归并为107韵。后又有韵书,把“拯”“等”韵并入“迥”韵,成106韵。后世学者习惯把这107韵或106韵的韵书统称为“平水韵”。因刘渊是江北平水人(今山西临汾新绛县),因城西汾水有支流曰平水而名,当时此地的印刷业又十分发达,人们常把这一带刻印的书籍叫“平水版”。 平水韵106韵的分配是:平声30韵(其中上平声15韵、 下平声15韵),上声29韵,去声30韵,入声17韵。 平水韵的106韵的分配,是个了不起的变化,它大大提高了语韵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故其成为宋以后历朝修韵基础,影响普遍而深远。待到清朝《佩文诗韵》的颁发,进一步得到了固化和官方化。 元朝是元曲的兴盛和发展时期,经唐诗、宋词,中国的诗词韵文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峰,音韵的研究也在进一步深化。 元代的黄公绍在元世祖二十九年(1292年)编刊一部《古今韵会》。这是一部引经据典、注重训诂的书。黄的朋友熊忠,嫌《古今韵会》注释太繁,于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编成《古今韵会举要》。该书仍以刘渊的韵目分法,分107韵。但此书有更显著的特点:一是音韵进一步按音韵声类排列,强化了语音要素的内在联系。《举要》在“韵例”中说,“旧韵所载,本无次序,今每韵分七音、四等,始于‘见’,终于‘日’,三十六母为一韵”。二是《举要》中开始反映北方语系的韵律。该书的明刻本中提到:“韵书始于江左,本是吴音,今以《七音》韵母统考韵字之序,唯以雅音求之,无不叶”。“雅音”,既指当时一般以北方官话为基础的官话读音。 音韵又一革命性变化的,是元周德清在元泰定元年(1324年),编著的《中原音韵》一书的出现。周德清是个元曲专家,在这方面极具学识。他根据北方语言特点,并研究归纳了元曲(戏曲和散曲)押韵字的规律,通编而成。该书有两大特点:一是以北方语音为中心,周在“自序”中说:“欲作乐府,必正言语,欲正言语,必宗中原之音”。说明周已经强调应以北方语为基础,作为编写韵书的标准,这对传统韵书的编写原则是重大变化。这显然与元大都的政治中心和北方戏曲文化的兴盛而对音韵提出的时代要求有关。二是韵目的分配与归并被大大压缩,共分19韵部,收字不多,只有5876字,简洁明瞭,实用性极强。其书一出现,很快便被戏曲界奉为皋本。 《中原音韵》提出的“平分阴阳,入派三声”的音韵归并原则,首次把入声字归到平、上、去三声中,是音韵的一次重大突破。 可以说,从《中原音韵》问世后,凡以后出现的十九韵左右的韵书,没有跳出此臼巢者,其影响后世又六百多年。周德清是江西高安人,一个南方人,却写出了一部关于北方韵曲的划时代的韵书,实为可贵。 明朝是诗词曲继承的时代,诗韵也更加官修化。明朝有一部官韵《洪武正韵》,是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年)由乐韵风、宋濂等人奉诏编成。共16卷、76韵部。宋濂在《洪武正韵》序中说:“一以中原雅音为定”。《洪武正韵》与《中原音韵》不同的地方是,《洪武正韵》即重视了北方中原的实际语言,又考虑到南方读书说话的入声语音。《洪武正韵》在明代是一部重要的权威官韵,屡次翻刻,影响极远。 明末清初,又出现了一部以研究词韵的书,那就是沈谦的《词韵略》。宋词虽然灿烂一世,但词却无专韵,多以诗韵为据。南宋朱敦儒曾试拟词韵,入元后散佚,并未被词界重视。沈氏编订的《东江词韵》,未能梓行。后经词学家和音韵学家毛先舒为之括略并注为《沈氏词韵略》,始露端倪。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蒋景祁编撰的时人词选《 瑶华集》作为附录于世,始广为流传。该书韵设19韵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词韵旧无成书,明沈谦始创其轮廓”,可见其地位。 清朝有一部惊天动地的官韵书,那就是《佩文诗韵》了。《佩文诗韵》是《佩文韵府》这部大辞典式的清代诗文工具书的单字本或节略本。其独立刊行,主要是为文人雅士攻文赋会、科举应试便于携带和查询。《佩文韵府》是康熙年间,张玉书等人奉康熙帝诏而集人编撰的。从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到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历时十二年。“佩文”为康熙书斋名,因是“奉诏”而纂,故名为《佩文韵府》,似对皇帝尊仰。《佩文诗韵》属平水韵系,与历代平水韵大体例相同。全书正集444卷,拾遣112卷,收字10235字,分韵为106韵,按“事系于字,字统于韵”的体例编排,按“平上去入”四声排序。《佩文诗韵》系以张玉书等“国家级”大儒集体编纂,其宏博精益自不必说,故长期成为文人墨客金科玉律式的“韵典”,影响极广。 到了晚清,又有一部有影响的韵书问世了,这就是戈载的《词林正韵》。宋代以来,词韵并无专书,《沈氏词韵略》问世,始有“轮廓”。戈载鉴于此,历时三年,于道光元年(1821年)撰成《词林正韵》一书。此书最大特点是:一是精减归并了韵部。该书根据《广韵》206部,平水韵106部,辨析疑似,通畅其旨,归并为19韵部。二是考订精密,疏远综纷,结束了几百年来词韵杂处状态。所以《词林正韵》刊印之后,极为词界重视,奉为金科,捧为圭皋,视为词界“正韵”。 中国古代文学史中,诗词曲经过漫长的发展,几经辉煌,其韵书也经过漫长的研究和发展,终于在中国封建社会即将结束的前夜,完成了自身的构造,形成了共识:诗遵平水韵系(包括《佩文诗韵》);词遵《词林正韵》;曲遵《中原音韵》。 清朝灭亡了,中国的封建社会结束了,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未结束,并没因朝代的更叠而终断。诗词曲在继承中发展,因而“韵”的研究也在继续,随着语言、语音的变化,韵书也在更新。 民国期间,也有一部官韵,叫《中华新韵》,是由民国教育部1941年颁刊的。黎锦熙等人主编修的《中华新韵》,前身为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北平出版的《国音分韵常用字表》(又名《佩文新韵》)。《中华新韵》是以北京语系为基础,分18韵,其体例与编排大体宗于《中原音韵》。 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于1956年向全国发出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8年又颁布了汉语拼音方案。语言语音的标准,被上升为“国策”,音韵自然也要在“国策”的轨道上,寻找自己的定位点。 1965年由中华书局编辑出版了一本《诗韵新编》,1978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修订重印。这部韵书是根据《中华新韵》并根据现代汉语规范化编写的,《诗韵新编》分18个韵部,韵部的编排与《中华新韵》相似。 近几十年来,国学文化作为民族精华,又逐步复兴起来,诗词曲的感召力日益增强,但传统格律与现代汉语规范的矛盾也日益突出,韵律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新的统一。 2004年,《中华诗词学会》和《中华诗词》杂志作出了历史性的尝试,公布了《中华新韵(十四韵)》。这是一部根据现代汉语普通话规范,根据当代语言的变化特点,制定的一部韵书,篇幅不长,但其在韵书发展史上的地位和功绩,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益加昭著。 一千四百年来,音韵的研究和变革一直没有停止过,从如上的阐述可见一斑。为了更加明了和直观音韵变化,我们用表列出: 历代有影响的韵书一览表 (表一)
为了更清楚地观察一千四百年来音韵韵部的变化趋势,将上表作一曲线,更一目了然。 ![]() 从以上的阐述中,从表一、图一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 、在中国文化史上,随着韵文体裁(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戏曲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音韵的研究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是民族语言特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成熟。 二、历朝历代都根据当代语言、语音的变化,修订本朝的韵书,以求语韵的统一和规范,为科试文会建立规范的标准平台。 三、在漫长音韵发展历程中,音韵韵部和韵目的归并,是在不断地压缩、精减。韵部从206韵精简为14韵,说明人们随着语言的变化,认识语韵规律的不断深入和成熟,使音韵的设置更加科学化和实用化。 四、 在一千四百余年的音韵发展史上,韵书有四次历史性的转折,每一次转折都是对音韵规律认识的飞跃,从而大大推动了音韵学的发展。这四次是: 隋朝陆法言《切韵》的出现——第一次系统总结了音韵及韵目定量的划分;南宋刘渊《礼部韵略》的出现——把音韵归并为107韵,更加科学化和实 用化的归并,使平水韵影响了八百余年; 元朝周德清《中原音韵》的出现——将音韵韵部进一步归并为19韵,并“入派三声”,为后世音韵研究奠定了现代语音楷模; 现代中华诗词学会《中华新韵(十四韵)》的出现——进一步把音韵归并为十四韵部,使音韵的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并为诗词曲三韵统一,奠定了现代音韵学基础。 这四次大转折,除中间两次相隔不到一百年外,其余两次都相隔六百年左右。 关于格律诗的用韵问题 格律,顾名思义,是格式和规律的意思。格律诗演变于南朝,到初唐及中唐已臻成熟。长期实践表明,当把汉语中的抑扬顿挫、声调高低、语韵和谐搭配,就能使作品更加和谐动听,节奏感强,感召力大。这一整套的总结,就形成了诗的格律。 古人研究诗的格律是分成二个方面的:一个方面是字节和字句间的搭配,形成了平仄规律(平仄格式、孤平、粘对,拗救等);另一方面是末字语韵的搭配,形成了用韵规律。前者可以叫“声律”,后者是“韵律”,综合起来曰“声韵规律”。 从声律角度看,古人把五言律诗归并为四个基本句型,这四个基本句型的不同方式组合,构成五言律诗四种平仄格式。七言律诗也有四个基本句型,它们不同方式的组合,构成了七言律诗的四种不同的平仄格式。五言绝句和七言绝句,则是五律、七律格式的不同部位的截取。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律绝格律。这种格律是长期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是客观规律,在这方面,人们比较共识。争议的只是更严格遵守为好呢,还是宽松遵守为好。 争议比较大的是关于韵律的使用问题。 从韵律角度看,韵是诗句末尾字,处于语言结构结局的地方。结局如何总结得更加铿锵有力,更合谐美感,从古到今,人们研究了一千四百多年,还有很大争议。有一点是共识的:格律诗一定要用“平韵”才能达到宏阔有力的目的。有争议的是平韵又怎样的归并才能更合理呢? 从发声学角度,韵是由声母和韵母两部分组成的。同韵必然是韵母(或韵身)相同而声母可以不同。这是规律,客观的。但把发声相同部分,还是相近部分归并在一起,如何切割语言要素,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很多的主观因素在内。这就是有206韵,有106韵,有19韵的原因,也是音韵划分有不同观点所在。从音韵发展史上看,总的趋势是音韵的韵部放得越来越宽,从而同一韵部的用字选择空间越来越大。旧韵“通押”的概念,实际客观上已经承认了音韵的某种归并。 明末陈第在《毛诗古音考》一书中提出:“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的观点,古人已经有了语言进化的科学观,语音的变化是人类长期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适应这种变化,不断调整、规范音韵与现实语言的衔接,是很自然的事情。新诗韵《中华新韵(十四韵)》的出现,是时代需要的必然产物,再顺理成章不过了。与上理由,我们的结论是: 一、一切旧诗韵(包括平水韵、词韵等)把音韵切割的过细、过碎,用字空间过窄,不利于格律诗表现现实需要;从现代汉语规范读音看,旧韵同一韵部内,已经有很多不押韵的字,影响使用,难成标准,因而应于逐步停用。 二、现代写格律诗提倡推广新诗韵,以《中华新韵(十四韵)》为依据。“用新韵”含意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句中平仄用字,二是句尾用韵,二项均按现代规范语言标准。 三、格律诗的格律规则还是要继承和遵守。格律规则是客观的、相对稳定的;语言体系是变化的、流动的。格律规则和用什么语音体系来遵守,是两个概念,但并不矛盾。不同时代的人,用不同的语音体系遵守着共同的格律规则,在那个时代同样是和谐的。 四、要改变一个认识误区:认为写格律诗离不开平水韵,没有平水韵就写不好格律诗。唐朝是格律诗成熟的历史时期,唐格律诗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需知,李白、杜甫写格律诗的时候,那时压根儿就没有平水韵。平水韵是在唐朝亡后又345年,宋大文豪苏东坡辞世后又151年,才出现的一个韵种。所以格律诗写好与否,与平水韵无关。 五、没有哪一个朝代死抱着前一个朝代的韵书不放,每个朝代都在根据本朝语言、语音的变化而规范自己的韵书。《中华新韵(十四韵)》的问世,是音韵进程史上的必然结果,我们应当欢迎它,完善它。 六、旧韵还是要研究的。但研究它是为了了解古代诗词、古代语言的特征,便于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传播,便于正确地评价古代文化的价值,而不是现实的应用。 关于十四韵的三点建议 关于“齐韵”。 十四韵与十三辙已非常接近。十三韵是音韵史上韵部划分最为宽泛的一部韵律。在当代语音划分上,几乎已到极限。 十三辙相对历代“官韵”而言,它是“民韵”。十三辙是北方地区通俗文艺界广为流传的一种音韵体系,是民间约定俗成的分韵系统,有广泛的适用性。十三辙源于戏曲的发展,艺人们嫌《中原音韵》韵系仍然太繁,经过长期实践、摸索、总结,从元到清,逐渐总结出了十三韵的韵部分法。十三辙是以北京语系为基础,更接近普通话的要求,流传极广。特别是京剧,北方曲艺,基本上都是采用十三辙来押韵的,有相当的群众基础。 十三辙也有专门学者在研究它、总结它,使其系统化。这方面专著也不少。比较早见的一部十三辙书著,是1937年张询如编著,由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印行的《北平音系十三辙》。其次是1942年在重庆出版、1950年北京校订印行、1986年天津古藉出版社再版的《北京俗曲百种摘韵》,由罗长培著,其下卷称《十三辙字汇》。1995年由陈北郊编著、山西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韵脚词典》,也是专谈十三辙的。 因十三辙主要用于戏曲领域,戏曲是要“唱”的,在乐律的掩盖之下,有些韵音的差别被淡化了。但对于诗是要“诵”的,“念”时矛盾就突出出来。所以十四韵把支韵、齐韵从十三辙里各自分离出来,独立成韵,是合理的。但齐韵把 i、er、ü放在一起,就显得过于宽泛,甚至是不合理。 i、ü放在一韵部,和谐程度比较差。i是展唇,ü是收唇,发音部位不一样,相距较远,听起来不大顺耳。因此建议,把ü独立出来,形成另一韵——鱼居韵。 er 放在齐韵里,问题就更大了。试想唐诗江南曲(李益):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用现代汉语普通话,其“期”与“儿”一点都不合辙押韵。其所以将儿韵归并到齐韵,我推想,恐怕是因儿韵字数太少,据《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er部只有“而尔耳二胹鲕鸸儿洱珥铒饵迩刵洏輀贰佴”十八个字,难以成诗,不好独立为韵,所以要找个“挂靠”的地方,十四韵便归为“齐韵”。 但儿韵的真正价值,在于语言的“儿化”作用,这在戏曲特别是曲艺中,尤有突出意义。有些唱词经儿化后,十分活泼、风趣、俏皮。十三辙把er专门做附韵列出。因此建议,儿化韵也从“齐韵”中独立出来,作为一个单独韵部,专为戏曲唱词留出一个空间,为诗词曲三韵一统,打下基础。 关于韵部的韵名。 自古韵书分韵后,一般是从韵目平声韵中,选取头二字做为韵名,便于称呼。古韵书的这一通例,已成习惯,相沿以久。但这种名法,一是不统一、二是不好记。这一点,倒是民间韵十三辙有所突破。 十三辙在民间是口耳相传的,民间艺人在传播过程中,为了方便记忆,编了一句话,用其中每一个字代表一个韵辙,如京津一带流行的: 俏佳人扭捏出房来,东西南北坐。 这就提醒我们,选取恰当的字,作为韵目定名,以达便于记忆和交流的目的,始为上品。 因此在每韵部中,选取一组大家常见的名词组、景物名等作为现在十四韵(或建议中的十六韵)的韵目名(建议名见表二)。作为抛砖引玉,可以全国征集更好的名称,以便定论。 根据如上建议将十四韵扩至十六韵,并新拟名如下表: 中华新韵(十六韵)韵部表 (表二)
关于三韵一统。 一个国家的语言、文字要统一,音韵也要统一,所谓“审音定韵,代有官书”,历史的音韵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因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科举的因素,音韵带有”国策”的彩色,国家比较重视。而今音韵只理解是个纯文学概念,还没有上升到像语言、文字要统一的高度,所以还只是在民间吵来吵去。音韵的不统一已经影响到对作品的评价,面对同一篇作品,不同韵种的偏爱者,对其格律的评估,就会有不同的声音,进而影响到对其内容的理解。这种争吵的原因,其前提是因其“游戏规则”的不统一造成的。更何况,诗词曲同样是韵文的一种,国人同一种语言、同一种文字、同一张嘴,为什么非得用三个韵种呢?音韵是需要统一的时候了。 因此,希望《中华新韵(十四韵)》(或十六韵),在试用一段时间后,进一步补充、完善,由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核定颁布。做为统一文字、统一语言、统一音韵的完整部分,由学术团体韵上升为官韵。届时,可以做到诗(包括新诗)、词、曲(包括戏剧、曲艺)三韵统一,完成历史上音韵发展研究的又一壮举。笔者在 2001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填词探要》一书中,就提到了这个观点。 2006年6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