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文艺学的学科建设应当把文学性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即使是外在视角,也应当着重于对作家个体性的培育和其创造性的激发。因为这是中国文学现实的需要。 关键词 文艺学 学科建设 文学性 学科反思对于学科来说,本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这样说的原因在于,社会、时代的变革总会影响到并且促使着学科自身的发展,自然也就会影响到、促使着学科中人对自己研究对象的一再的关注与反思。只要社会变革不会停止,只要学科的社会作用不会消失,学科反思就会永远进行下去。更何况人们还有着对“科学根植于讨论之中”的认识呢? 对文艺学学科的反思同样是这个道理。当然,近年内人们对之的反思,原因更多地在于,基本形成于20世纪50、60年代,又修改、充实于80年代的这一学科的有关内容,在面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社会变革所出现的文学现象时,已经暴露出了自身的种种局限,显得力不从心。或者说,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原来的那套文艺学话语已经很难显示其“有效”的阐释能力,所以才会有学科建设的一再讨论。 在我看来,反思文艺学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内容应当是我们过去的文艺学究竟就自己的对象作了哪些阐释,解决了哪些问题?同理,又有哪些问题没有被触及,或者没有被解决好?而在新的历史语境中又产生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而且,在新的问题中又暴露了原有理论中的哪些局限?也就是说,反思文艺学,必然意味着对学科对象中已有基本点的反思、充实以及发展。 上述内容显然是广泛而丰富的,也是一篇文章难以回答的。这里只是想针对有些论者就当前文艺学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所提出的意见也来发表自己的一点参考意见。 可以说,对当前文艺学所面临的问题,看法也是很多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它与社会文化转型相联系又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也正是在社会文化转型的过程中,在原有的政治、文学的一体化格局被打破之后,才暴露出了文艺学本来就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原有的文艺学很大程度上是政治话语而非文学话语。虽然说,1992年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的出版以及再后来的一些有关著述,标志着一种话语体系的转变,但是,对适应社会变革和文学变革来说,显然还是有着很大距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科的发展和教材的发展也就成为必然,而就文艺学学科建设的反复讨论也就自然成为题中之意。 那么,当前文艺学面临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呢?在我看来,除了回到文学话语本身外,还要注意关注到文学性(就是文学价值性)话语。换句话说,我们过去的话语中对文学性的注意是远远不够的。正是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在拜读了曹卫东《认同话语与文艺学学科反思》(注:曹卫东:《认同话语与文艺学学科反思》,《文艺研究》2004年1期。)一文后,特别是看到曹卫东在文中意识到了文艺学的危机以及他所说的“当代中国文艺学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更好地揭示国内社会和国内政治以及国际社会和国际政治的转型,或者说,如何更好地明确和发挥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和意识形态批判功能”这些说法后,我感到对问题的把握很可能有些过于社会学化,因此,也很可能忽视了目前文艺学中更为现实的问题。 应当承认,文艺学的学科建设不能忽视其外在的、社会学的角度,曹卫东的建设意见正是从此出发的,而且,他所论述的一些问题同样也是富有建设性的。但是,就文艺学在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来说,重要的恐怕还不是“如何更好地揭示国内社会和国内政治以及国际社会和国际政治的转型”(因为国内、国际的社会和政治转型与文艺学没有必然关系,文艺学对之的揭示与否是不会影响其实际进程的),而是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自己的对象。在我来看,这个位置就是文学是独立的而非依附的,这个对象就是文学性问题而非非文学性问题始终是需要认真关注的。如果把当前文艺学的问题不是定位在对文学的独立及其文学性的关注上,而是定位在要更好地揭示国内及国际的社会政治转型上,恐怕反而会遮蔽了文艺学中所存在的迫切问题。而且,“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和意识形态批判功能”也将成为难以具体把握的内容。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我们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文艺学的关注重点是文学与社会的机械联系,借用曹卫东所引述的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即我们的文艺学是经验的文学社会学。而这种经验的文学社会学在中国来说,则表现为“经国之大业”、“为政治服务”等等,以至走向庸俗的地步。也就是说,文学往往充当的是“载道之公器”,至于它自身所应有的价值属性,则往往被忽视、被搁置。为什么20世纪中国文学的原创性匮乏呢?不是与我们对“载道之公器”的过分强调分不开吗?而机械地对文学社会性的过分强调,必然要忽视作家主体性的体现,也必然要影响到文学对自身应有价值性的追求。这样,随着“道”的变化,随着政治形势的转移,那些服务型的、作为“器”的文学也就自然不会有多大的生命力,甚至成为过眼云烟。 当然,对经验的(庸俗的)文学社会学的局限和危害,曹卫东的认识是清楚的,因而,他所强调的是批判的文学社会学。在他看来,批判的文学社会学“要把文学领域作为社会分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明确文学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重视社会语境对于文学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更强调文学自身的固有规律,这就是文学作为社会文化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所具有的批判功能。”而批判的内涵则如霍克海默强调的哲学批判那样,“就是要让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取得和谐,让社会生活与时代的一般观念和目标取得一致,把现象和本质区分开来,对事物的基础加以研究,一句话,真正对事物有所认识。”至于批判的途径,则是建立一个“文学公共领域”,因为“文学公共领域”可以发挥批判功能,而且可以完成培养和训练公众的根本目的,“使个体在完成社会化的同时成为国家的公民,也就是成为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的主人。” 不难看出,曹卫东尽管是从外在的视角来反思文艺学的,并且把文艺学的危机与社会危机、政治转型紧密结合起来,但是,忽视文艺学对象自身应有的价值性又是十分明显的。也就是说,当我们指望通过文学的社会批判功能来建立一种“文学公共领域”并以此培养和训练公众进而使之成为市民社会的主人时,必然涉及一个立足点。换句话说,离开文本世界来谈论文学的社会性将是空泛的,而离开文学的文学性来谈论其社会性同样也是有限的。如果我们的文本世界缺乏批判性品格、世界性品格,又如何以此去建立世界性的市民社会和全球性的“文学公共领域”呢? 可见,对文艺学的反思首要的不是其走向世界的问题,而是其凭什么才能走向世界的问题。而凭什么走向世界的问题又是与文学自身的价值性密切相关的。我们知道,文学必须立足人、观察人、思考人并且表现人,因为文学有着人学的特征。自然,对人的揭示程度、思考程度和表现程度,也就意味着文学的价值程度。由此反思以往的文艺学,恐怕恰恰是在对人的理解上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当我们说到文本中人物的时候,往往停留在其个性的是否鲜明上,而当我们说到作家的时候,也往往只是关注其是否具有鲜明的个性和风格。而当个性成为习惯中的尺度,并由此尺度来衡量文学价值时,一个很显然的局限就是:即使我们放过生物学层面上的个性不说,而只是从社会学层面上来谈个性时,也应该注意到,个性对于人来说具有必然性。由于每个人都有其个性,自然,作品中人物个性的形成对于人物将是必然的,而创作个性的形成对于作家而言也同样是必然的。同时,当作家以“家”的面目出现时,也就意味着他将以之而区别于别的作家。但是,仅仅以此还不足以确定作家及其作品的真正地位(或者说真正价值)。比如,李白有其个性,贾岛也有其个性,可后者与前者却显然不在一个层面。为此,我曾经提出高于一般个性的另一个测度:“个体性”(或曰自由个性)(注:刘淮南:《对丹纳艺术价值论的反思》,《文艺理论研究》2003年5期。)。即以个性与个体性的体现程度来分别确定作家及其作品的文学性。因为,个性虽然重要,但却可能是依附的,甚至是盲从的,这一点对于中国来说恐怕尤其明显。而个体性却是独立的、自主的,因而是自由的。这种个体性对于文学和中国文学的可贵性和重要性我想大家都是清楚的。当我们称赞鲁迅的伟大时,应该看到鲁迅的伟大之处并不仅仅在于他有个性,而在于他有着一般人所缺乏的自由个性。也可以说,鲁迅并没有被当时的观念现实所束缚,也没有被当时的艺术现实所束缚。面对现实,他能够进行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表达。他知道传统文化的可贵,但是却没有依附在传统文化上面,而是对之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学习过外国的小说,但却没有跟在外国人的后面,甚至去模仿,而是进行了自己富有意义的创造。 这就意味着,我们的文艺学是通过对20世纪(和更久远)中国文学(当然还应该联系到外国文学)正反两个方面经验的总结,促进对作家个体性的培育和作家创造性的激发来增强创作的实力和水平呢?还是首先考虑到文学的其他方面,如“更好地揭示国内社会和国内政治以及国际社会和国际政治的转型”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固然,在全球化的今天,文艺学应该为国内、国际的文化、政治转型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一开始就想着这些的文艺学是否有些过于直接、过于功利主义呢?这样的文艺学是否还是要发挥文艺的“工具”(尽管不是过去意义上的工具)作用呢?而充当了工具的文艺与文艺学,其自身的价值性又将如何体现或者体现在哪里呢?显然,这是文艺学学科建设中应该考虑的问题。 当然,曹卫东将文学批判与政治批判和经济批判予以必要的划分是值得重视的,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还应该看到,文学批判与文学性批判也是需要注意区别的两个概念。在我看来,所谓文学批判或者说文学的社会批判是指通过文学对社会文化中的问题予以批判,而文学性批判则是指在对社会文化问题进行批判的同时还要注意到文学自身的价值性,或者说,它以能够给人以文学性启迪为特征。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区别,是因为当我们在强调文学的批判功能时,目的很可能局限在现实的变革上面,于是“工具性”地对待文学也就成为可能。而此时的文学就很有可能成为“载道之公器”。而强调文学性的批判性,虽然这样的文学也可能会对现实社会的变革具有作用,但是它首要的目的却并不在于社会现实的变革,而在于对一种感受、体验及理解的表达,在于对变革现实这一直接的社会功利的突破和超越。也恰恰是这样的文学,其价值才可能不是一时的,才可能产生“永久的魅力”。请看看屈原的《离骚》吧,它是有对现实的批判,但是它能够改变楚怀王的统治吗?对楚国的灭亡又起到了什么挽救作用呢?或者说,屈原的目的是在于现实的变革吗?然而,《离骚》的文学价值又是显然的。同样,鲁迅的《祝福》、《孔乙己》等小说虽然也具有对现实的批判,甚至是很强的批判,但是指望这些小说马上就能够改变现实吗?显然又是不可能的。它们不过是鲁迅对柔弱“国民性”独到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的具体表达而已,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也。这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虽然难以如某种行政手段、政策法规那样直接变革现实的国民性,可带给人们的启迪又是显然的,也是丰富的。 当然,我就文学性批判与文学批判作出区别,进而强调文学性批判的意义时,并不是反对文学批判的。我的意思是,文学对社会的批判功能是应该受到重视的,但是在重视文学批判功能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文学的文学性问题,或者说,应该使文学在发挥其批判功能时与社会现实保持一定的距离。如果文学与现实的距离太近,忘记了文学的超越性,那么,这样的文学其价值性将是十分有限的。尤其是对于中国文学来说,缺少的并不是文学批判,而是文学性的批判。为什么人们对当年有关合作化的作品现在基本上不感兴趣了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这些作品与当时现实的距离太近了,而且很多作家对合作化的理解没有突破政策的规定范围,甚至是对政策的图解。这样,这些作品文学性的启迪也就显得匮乏,价值性也就十分有限。《不能走那条路》这篇一时间非常走红的小说在今天为什么不再被人们说道了呢?其中所具有的意味不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吗?更何况对于中国来说这样的例子并非少见。 因此,对于作家来说,在发挥文学的批判功能时,还要注意如何发挥好“自己”的批判功能。也就是说,如何在一般性的批判中显示出自己“独特”的批判,这是由文学批判到文学性批判必然要涉及的重要问题。如果说,文学批判可能会因为着重于“批判”从而使得文学的作用往往是为了批判的话,那么,文学性批判虽然也具有批判的作用,但是却又凸现着文学性,并以文学性的实现为最高追求。这样,文学性批判也就并不仅仅局限在批判的层面上,而要着重在批判者“自己”的、“独特”的批判上面,并因此而使文学体现出较高的价值性来。比如,《红楼梦》通过对以贾府为中心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兴衰的描绘,显示了封建社会“呼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的趋势,并就当时社会中人性的丑恶予以了揭露。可以说,这些都是《红楼梦》中社会批判的具体体现。然而,在看到这些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的却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确实表现出了“自己”对社会的独特的批判。这种“独特”在于:曹雪芹所塑造的主人公贾宝玉,本是一个传统的儒道释思想都无法规范的人物。这位公子哥儿虽然出身贵族,也经常接触着很多的士大夫和上层人物,但他却更愿意和那些出身底微的人们倾心交往。虽然他也上学求知并参加了科举考试,可是又偏偏看不上科举与仕途,认为这只是“须眉浊物”、“国贼禄蠹”之辈用来沽名钓誉的手段。这位公子哥儿虽然经常厮混于女儿群中,却并不像别的公子哥儿那样有多少恶习,而又以其“意淫”区别于他人,并认为“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些渣滓浊物而已”。这些实际,显然是贾宝玉的“独特”之处,也是曹雪芹的“独特”之处,同时也是《红楼梦》的文学性的具体之处。换句话说,曹雪芹通过对贾宝玉这样一位人物的塑造,既显示了文学批判的作用,更显示了文学性批判的独特。而在贾宝玉的身上,曹雪芹表达出了他对世界的一种独到的感受、体验、理解和表达,并以此而使自己的创作区别于已有的文学及文学性批判。由此可见,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是进行了文学批判,但同时也进行了文学性批判(这一点尤其重要),他使“自己”(即他对世界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在批判中得到了与众不同的、而且也是不可重复的体现。 由此反观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不少批判,恐怕缺乏的不是批判,而是“自己”的批判。而这种对“自己”的遗忘,恐怕正是由于作家个体性的缺乏。缺乏个体性,也就必然缺乏对世界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即使产生了这些感受、体验和理解,恐怕也难以进行如实的表达。 从这些事实来看文艺学,其在目前面临的更为现实的问题究竟应该是什么也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新思考。换句话说,文艺学所关注的对象首先应该是文学,是文学的价值性问题,其次才应该考虑到其价值性的发挥,而“如何更好地揭示国内社会和国内政治以及国际社会和国际政治的转型”只能是通过文学价值性的发挥来实现的问题。至于建立世界性的市民社会和全球性的“文学公共领域”这些设想也离不开文学的价值性这一前提。 不可否认,文艺学肩负着塑造社会的神圣使命,自然,如何塑造社会也就成为文艺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当我们机械地强调文学与社会的关系时,曾经导致庸俗的文学社会学泛滥成灾。这样,也使得人们认识到了文学与社会之间应有的互动关系的客观性和可贵性。而在承认文学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同时,对作家个体性和创造性的强调也就有了一个可以谈论的前提。也就是说,既然是互动,那么作家的个体性和创造性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也就应该被充分地考虑到,因为这不仅是文学自身的需要,也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进一步地说,在承认文学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同时,我们同样不可忽视文学产生影响时的特殊性所在。换句话说,不管是“促使‘文学公共领域’在中国快速形成并长足发展,为个体在社会和国家两个层面上实现一体化提供广阔的空间,也为我们寻求民族认同(包括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奠定牢靠的基础”也好,还是“要积极投身到全球化的语境当中,为我们在后民族格局中建立民族认同寻找新的资源”也罢,都需要使“个体”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积极个体而非统计学意义上的消极个体,都需要焕发出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文艺学如果仅仅注意到了自身的社会性而注意不到文学内部,即注意不到创作中个体性的孱弱,这种对象性的缺乏将很难使得文艺学具有自己说话的资本,也很难使得社会的方方面面和谐起来。试想,连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好,又如何行使跨文化意义上的文化领导权呢? 因此,我们在考虑文艺学的学科建设时,现实的文学问题应该是首要的问题,而现实中的文学性问题同样是以往研究中很不够的问题。这绝不是一个单纯的补课问题,而是着眼点究竟在哪里的问题。当我们强调批判的文学社会学的时候,总不能不是先说文学而后说社会吧?既然应该是先说文学,那么,忽视文学的文学性问题又将意味着什么呢? 原载:《文艺理论研》2004/0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