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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程式理论”与史诗“创编”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中国民俗学年刊》 朝戈金 参加讨论

    在世界文学范围内,流传至今的口传史诗[1]不仅数量众多、纷披繁缛,而且其中有不少文本亦堪称体式恢弘,篇制宏长: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分别为一万六千行和一万二千行,芬兰的《卡勒瓦拉》二万三千行,印度的《罗摩衍那》计有二万四千颂,精校本也有一万九千颂。然而,近年来为国际史诗研究界所瞩目的史诗事象更加炫转荧煌──仅在亚洲就陆续有更长的史诗被发现,并在学者们那惊诧的视域中呈展出洋洋大观的文本事实: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有大约二十万诗行,已与印度的《摩诃婆罗多》(有十万对对句)相仿,而蒙藏《格萨(斯)尔》还要远过于此,达到一百万诗行[2]!看到这些惊人的数字,谁都会产生下面的疑问:那些民间史诗歌手们是怎样“创编”[3]、记忆并演唱这些作品(或其中的一部分)的呢?他们真的是如有些歌手所宣称的那样是靠“梦托神授”而奇迹般地拥有了如此非凡的演唱才能,还是另有特别的法门?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学术问题,确实是玩索不尽,抽绎无穷的。很久以来,也一直有学者带着“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慨叹而试图对此做出回答。荷马研究家们解答“荷马问题”(the Homeric Question)[4]的历史,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值得我们在回溯其源出与发展的同时,来观照我国口承史诗的文本问题乃至民间叙事传统,来思考我们在实证研究及其方法论上所陷入的某些困境及其可资突破的伸张点。
    一
    大概没有哪一部史诗,曾像荷马史诗这样引起过广泛的争议,产生过如此众说纷纭又彼此相左的意见了。“荷马问题”的探索历史,俨然就是一部充满戏剧性的学术史。简而言之,被我们叫做“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也有人一度将《库普里亚》和《小伊利昂记》记入荷马名下),虽堪称西方文学的滥觞,但关于其作者,却历来聚讼不休。在公元一世纪,就有个犹太牧师弗拉维斯·约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生于公元37/38年)提出了这样的见解:“荷马的年代很清楚是晚于特洛伊战争的;而即便是说到荷马,人们说,也没有以书写方式留下他的诗作。”[5] 他还指出,荷马诗歌是被“汇集一处”并被“记忆下来”的,经过了这个过程,便产生了荷马中的前后矛盾之处。他关于荷马史诗是“口头的”并因汇集而产生内部的“不一致”的见解,随后困扰了许多代荷马研究家们。在十七至十八世纪,有大量著作涌现出来,对荷马的见解,可谓见仁见智。1795年,弗里德里西·伍尔夫(Friedrich Wolf)发表了一篇文章,成为随后而来的“分解派”和“统一派”(Analysts and Unitarians,“分解派”一译为“分辨派”)论战的导火索[6]。简而言之,前一派提倡荷马多人说,其依据主要是下述几点:荷马史诗里存在的前后矛盾之处,这不可能发生在由一个人构思完成的作品中;荷马中使用的方言分别属于古希腊的几个方言区;荷马语言现象所显示的时间跨度,要比一个人的生命长许多等等[7]。而后一派持荷马一人说观点,他们虽力主荷马史诗是某位天才独自完成的作品,却又拿不出太过硬的证据来。他们在人数上不是很多,在学术上也不够严密,其推断更多地是建立在主观臆断之上的。还有一些介乎两端之间的态度,认为荷马史诗不是诗人荷马独自完成的,但他在史诗定型中发生过相当大的作用。我国也有人采纳此看法[8]。
    关于一个荷马还是多个荷马的探究,没有直接回答我们前面的问题,不过却为解答这个问题做了准备。米尔曼·帕里对该问题的研究,就开创了至今在史诗研究界影响巨大的“口头程式理论”学派[9]。
    十九世纪的语言学,特别是德国语言学的成就,以及西方人类学的方法,特别是拉德洛夫(Radlov, Vasilii V)和穆尔库(Murko, Matija)的田野调查成果,开启了帕里的思路。通过对荷马文本作精密的语言学分析(从“特性形容词的程式”问题入手),帕里认为,分解派和统一派都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荷马史诗是传统性的,而且也“必定”是口头的。他的这套文献考古的工作,从根本上说,还是一种学术推断,也就是说,还需要在相似的条件下,以科学的方法做出检验。于是,帕里的目光转向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地区。他和他的合作者艾伯特·洛德在前南斯拉夫的许多地区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通过“现场实验”(in-site testing),帕里和洛德证实了拉德洛夫的说法,即在有一定长度的民间叙事演唱中,没有两次表演会是完全相同的[10]。通过对同一地区不同歌手所唱同一部作品记录文本的比较,和同一位歌手在不同时候演唱同一部作品的记录文本的比较,他们确信,这些民间歌手们每次演唱的,都是一首“新”的作品。这些作品既是一首与其他歌有联系的“一般的”歌(a song),又是一首“特定的”歌(the song)。口传史诗传统中的诗人,是以程式(formula)的方式从事史诗的学习、创作和传播的。这就连带着解决了一系列口传史诗中的重要问题,包括证明史诗歌手决不是逐字逐句背诵并演唱史诗作品,而是依靠程式化的主题、程式化的典型场景和程式化的句法来结构作品的结论。通俗地说就是,歌手就像摆弄纸牌一样来组合和装配那些承袭自传统的“部件”。这也就同时证明了,歌手不是靠着逐字背诵、而是靠着掌握了口传诗歌的创作法则来演唱的。上述那些宏篇巨制不过是传统的产物,而不是个别天才诗人灵感的产物,等等。那么,这些论断符合实际吗?
    有一个事例很能说明问题:1935年,优秀的文盲歌手阿夫多“在记忆中”储存有58首史诗,其中《斯麦拉季齐·梅霍的婚礼》有12323诗行,《奥斯曼别格·迭里别格维齐与帕维切维齐·卢卡》有13331诗行,都与《奥德赛》长度相仿。帕里一次让他出席另一位歌手姆敏的演唱,那首歌是阿夫多从未听过的。“当演唱完毕,帕里转向阿夫多,问他是否能立即唱出这同一首歌,或者甚至可以比姆敏唱得还要好。先前演唱的姆敏则善意地接受了这个比试,轮他坐下来听唱了。阿夫多当真就对着他的同行演唱起刚学来的歌了。最后,这个故事的学生版本,也就是阿夫多的首次演唱版本达到6313诗行,竟然是‘原作’长度的几乎三倍”。那么,在1935年时记录的《斯麦拉季齐·梅霍的婚礼》后来有没有变化呢?也有:1951年洛德再次访问了他,此时这位正在病中的演唱大师还是用了一周的时间,再次演唱了这首史诗,这一次的长度是14000诗行[11]。阿夫多并不是一个特殊的例子,相近的情形大量见于近年在世界各地不同传统中所做考察的报告。我们现在已经容易理解口传史诗并没有一个所谓的“权威版本”,不仅当代的史诗调查支持这一说法,那些文本化了的古代史诗经典,也同样作出了印证。只要我们回忆一下荷马史诗文本形成的复杂曲折的过程[12],以及《尼贝龙根之歌》的三种手稿遗存[13],和大量其他史诗文本的情况(想想《江格尔》的众多记录文本),就不难得出这个结论。不过这只是印证了民间口承文学的口头性和变异性等固有特质,没有完全说明口传史诗在“创编”上的特殊性质。
    二
    我们知道,在传播中,口传史诗是以词语序列的方式在表演当中实现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是一体化的,创作和表演是同一个行为的不同侧面。而且,它还是在两种交互作用──眼睛和耳朵的交互作用,听众和表演者的交互作用所形成的语境中完成的。而好的创作者-表演者是很会充分利用这种优势的,例如他们的风格化,就不总是依赖“语汇”,他们的脸部表情或是形体动作也往往是得心应手的手段。那么,当我们依照“现代习惯”,依照阅读书面文学的方式去阅读口传史诗的记录文本的时候,我们已经错过了那些生成于口头语境中的大量同样重要的因素,虽然这些记录文本的解读可能还是颇富兴味的。除了这最后一点,早期的帕里和洛德还没顾上对口头表演作这样的总结。
    让我们再回到帕里的学术起点上来:当你面对一份文本,无法断定它是文人的书面史诗创作,还是民间口头创作之际,就是说像帕里当初面对荷马史诗时──所能得到的信息是那样地零碎和彼此矛盾──你从何处入手呢?
    帕里是这样做的:他从“特性形容词”的程式[14]切入,去分析被足够紧密地编织进句法系统中的特性形容词的短语,以发现他当时所仅有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文本中所具有的传统的特征。他意识到是音步形式的作用制造了程式句法,而这一过程及结果又可以通过分析特性形容词的程式而给出说明。由于荷马的六音步是一个复杂的格律网络,它只接纳在特定的位置上植入特定的词汇和短语形式,所以它又起着某种机械选择器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歌手们的反复使用中,它就演变成被每一位歌手采用并传授给其继承者的特殊句法的一部分了。帕里精确地展现了它们是怎样被传统系统化了的。从这里再前进一步,帕里注意到构成性习语的两个特征:简约性和系统长度。例如,当荷马里使用“于是X回答道”时,无论这位X是“牛眼的赫拉神后”,是“马人涅斯托尔”,是“灰眼睛的雅典娜女神”,还是“发出伟大战斗呐喊的狄俄墨得斯”,或者是任何其他人物,他都是用了相同的固定片语。帕里所给出的另一个例子更具有说服力:他选出荷马史诗中具有程式风格的27个主语项和24个谓语项,便发现荷马史诗仅仅用这两组“部件”,就可以演化出648种不同的组合来!荷马的修辞手段具有着怎样的威力,从这里已经能很清楚地看出来了[15]。
    这种组合的衍生同时又是有限度的:在特定音步形式条件下,在表达特定动作或是观念的时候,多个程式以供选择的情况极为罕见,帕里名之为荷马的“俭省”(thrift),这意思是说,荷马的程式表达是极为经济的。帕里解释说这使口头诗人免去了选择的麻烦。
    帕里进而又研究了荷马史诗里的“跨行”(run-on line)的特殊性质的问题。通过与亚浦隆尼(Apollonius)和维吉尔(Virgil)等文人作品的比较,帕里发现荷马史诗中有一半篇幅是不用自然转行的,非周期性自然转行的使用频度是文人作品的两倍,而必须的自然转行又只有它们的一半,这说明荷马更具有程式性质和省略连词的特征,更多遵循自然的诗行单元。帕里总结说,口头诗歌的创编必须基本上依照一种“添加的风格”进行,歌手没有时间从容构思美妙的平衡和对比,他非得以这种风格以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安排句子的顺序。
    帕里对史诗文本的严谨而充满创造性的分析,已经成为史诗研究领域中的辉煌典范,人们说他的发现是“如此的超前”是恰如其分的。“当人们将他们的考察建立在各种例证的大杂烩上时,帕里却只对一个类型的例证作极为透彻的分析,并将其作为检验他自己学术意图的最佳验证方式;当人们追求描述规律之际,他却追求于去求证一个受历经沧桑的规律支配的系统;当人们满足于指出荷马风格的某一个侧面时,他却意在给出一个综合性阐释,以烛照荷马创作技巧的全部内容。”[16]
    帕里上述对口传史诗诗学规则的精深分析,已经有力地证明口传史诗创编是内在地不同于文人书面史诗作品的。然而他并没有满足于这一番推论,他要选择某个活形态的口头史诗传统以检验、充实和修正他的理论。受到穆尔库等人田野调查报告的影响,他挑选了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地区。经过短暂的初步探查之后,帕里和他的学生、合作者洛德在那里进行了长达16个月的调查(1934-1935),录集了史诗文本近1500首(包括大量同一首诗的不同版本),在哈佛大学建立了极具前瞻眼光的口传史诗文本资料库──“帕里特藏中心”(Milman Parry Collection)。帕里不幸于1935年意外去世,他的开创性工作停住了脚步。但洛德在随后的一些年里,继续并深拓了这一方向的研究。
    三
    洛德的工作首先是将该学派的学说与在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所从事的田野作业结合起来。他在比较研究领域做出了卓越的成就。他出版于1960年的《故事的歌手》(The Singer of Tales)被认为是口头程式理论学派的“圣经”,影响极为深远,至今已有一千几百余种得益于其研究的著述问世,涉及全球超过上百种语言的口头传统。简而言之,他的贡献包括对南斯拉夫史诗演唱家的学艺过程和演唱方式的研究,对口传史诗中程式概念的缜密的分析,对程式化主题和典型场景的极为细致透彻的探讨,以及对书面与口头传统关系的广泛涉猎,兼及对古希腊史诗、中世纪史诗传统和当代活形态史诗传统的比较研究,等等。总之,洛德的研究铸成了该学派理论的体系化,也使得帕里早年的工作方向极大地拓展和推进了。
    口传史诗创编中的诸多重要环节,在洛德这里得到了充分的讨论。与帕里一样,他也钻研过荷马史诗,不过他更着力于“表演单元”(分段)问题、文本中的前后不一致问题、跨行问题等层面的研究,且每每有真知灼见。洛德的新见解还包括:程式的丰富积累会导致更高水平的创造和再创造的变异;主题和故事的积累会导致在限度之内产生大量同类变体。在史诗的创编中,他认为声音范型(sound-patterning)──句法平行式、头韵、元音押韵在诗人调遣程式时起着引导的作用。他特别强调了传统叙事诗的口头─听觉的本质,强调口传史诗的诗歌语法是建立在程式的基础之上的。他还敏锐地指出,程式频密度(density)与作品的口头性质之间有着意义重大的关联[17]。
    他的这些研究所涉及的创编问题,一方面很具体,另一方面又有很强的概括性。例如他总结说,塞尔维亚─克罗地亚的“归来歌”与植物的周期枯荣模式相关;传统的变迁不是时间因素导致的衰败,而是后来时代所作的再诠释造成的;历史“进入”和反映于口头史诗中,但不是历史“引发”了史诗;史诗中古老范型的子宫因而是神话而非历史,等等。
    四
    我们沿着民间史诗演唱者创编作品问题的线索,极为粗略地考察了口头程式理论的学说,并在其中发现大量极富启发意义的论断。那么以上学说对我国史诗研究的借鉴意义究竟在哪里呢?很显然,尽管该理论反复强调口传史诗的文本环境,强调对史诗的完整把握,但它首先是树立了口传史诗文本分析的样板,其方法之严密,程序之周详,也是学界所公认的。其次,程式问题是该学派的核心概念,这确实是抓住了口传叙事文学,特别是韵文文学的特异之处,开启了我们解决民间文学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的思路,所以,这一学说对我国民间文学研究界的影响,应当不止于史诗研究。还有,它对诗歌句法构造的掰开揉碎式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既严谨又科学的范例,为在诗学范畴里拓展我们的学术工作,建立了具有开放结构的模式。
    好的理论,往往是指明了解决问题的方向,而不是提供了可以简单模仿的手段,否则在方法论上必会走入误区。以笔者较为熟悉的蒙古史诗而论,口头创编现象就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态。首先,我们发现蒙古英雄史诗从叙事情节到结构都是高度程式化的,14个母题系列[18]那规律化的排列,就是极好的明证。它们具有口头起源,在民间以口头传播,这是没有疑义的。所以,它们在诗学原则上符合前述规律。但是,我们又见到有记载说,在新疆的江格尔奇(《江格尔》演唱者),可以按学习演唱的方式分为两类,一类是口头学唱的,另一类是背诵抄本的。前一类显然是比较传统的;在后一类中,又有的表现为忠实地复述,有的则在语言上文白混杂,情节上增删较多,显得比较自由[19]。可见演唱者群体本身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再有,文本的形成过程也比较复杂,有的无疑多少借用了来自口头传统,来自民间的神话、故事和传说等样式的情节内容,也有的几乎可以肯定是来自印刷文本,例如面世于1716年的北京木刻版蒙古文《格斯尔》中一些情节的进入口头史诗《江格尔》,就是一例。
    综上所述,“口头程式理论”因为出色地解决了复杂的口头创编问题而在广大的学术领域里产生了影响──已经远远超越了史诗的疆域,进入到各类民间叙事歌、《圣经》的形成、爵士乐的即兴弹唱、美国黑人民间布道、民谣创作等与即兴发表相关联的诸多领域。很显然,这一理论并不是那种自誉为达到了所谓的“新高度”而一经面世便立即造出轰动效应的“新学说”,而是因其严谨、扎实的可操作性系统与其注重文本材料的实证性范式,使之经得起历史文化事实的验证,从而获得了长久的学术生命力。诚然,“口头程式理论”与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有着某种亲缘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又是那种缺少更恰当标签的“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的先驱。《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在Folklore词条下,将洛德视为“人文主义”观点的代表,以与泰勒、博厄斯等人的“人类学派”和弗洛伊德等的心理和心理分析学派并列,亦可见出其地位和影响。
    本文关于“口头程式理论”及其史诗创作论的引出并不是偶然的。这是世界范围内史诗研究已发展到一定阶段,并且需要进一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文本性的实证研究也成为我国学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这既是一种研究的方法,同时也是一种研究的观念。虽然它不是作为主体个性的研究者所必须依循的唯一的操作方法,但至少我们应该承认,在研究史诗传承与文本创编的关节上,每一位研究者都应该共同遵循这种能够揭示“口头传统”的规律,或能够接近“文本事实”的实证研究,这无疑是一种基本的操作原则,也是一种可资操作的方法论系统。在中国多民族共同建构的漫漫文学史中,那绵延炳焕的史诗文本汇成了一座璀璨的口承文学宝库,但我国相关的实证性研究是相对滞后的[20]。当我们面对这些在民间熏习熙载、代代相承的口头叙事传统的同时,应当怎样立足于各民族文化本土中的史诗传统并借鉴西方史诗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怎样在理论的批评与批评的理论之间搭结起中外史诗研究界的学术对话之通衢,从而发扬中国民间文艺学研究传统之优长,汲取国际学术实证性理论成果之精粹,这是一个重大的学术责任,不容旁贷。
    注释:
    [1] Oral epic,也被称作“民间史诗”或“原始史诗”,是指在民间口头流传发展起来的、以崇高风格描述伟大严肃题材的叙事长诗,主人公多为神或英雄。
    [2] 林修澈、黄季平:《蒙古民间文学》,唐山出版社,台北,1996年,第78页。
    [3] Epic compose, 这一术语是指史诗歌手在演唱时,既高度依赖传统的表述方式和诗学原则,又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去进行即兴的创造,因而是介乎创造与编作之间的状态。陈中梅汉译本《伊利亚特》(花城出版社,广州,1994)的前言里说,一般认为,《伊利亚特》的“创编”时间可能在公元前750至675年之间。
    [4] 简而言之,就是谁是荷马?他是何时创作出我们惯常归功于他的那些诗作的?
    [5] John Miles Foley: The Theory of Oral Composition: History and Methodolog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 1988. P.2. 引文为笔者所译。
    [6] Friedrich Wolf: prolegomena ad Homerum. See Myres, J.L.: Homer and His Critics. Ed. D.F.Gray.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7] 例如维柯的相关论述就有代表性,特别是下面两段话:“至于希腊许多城市都争着要荷马当公民的光荣,这是由于几乎所有这些城市都看到荷马史诗中某些词,词组乃至一些零星土语俗话都是他们那个地方的”。“关于年代这一点,意见既多而又纷纭,分歧竟达到460年之长,极端的估计最早到和特洛伊战争同时,最迟到和弩玛(罗马第二代国王��中译注)同时。”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北京,1997,第416、439页等。
    [8] 较为晚近的例子,见《奥德赛》(陈中梅译,花城出版社,广州,1994)的“前言”:“综上所述,我们倾向于认为《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同为荷马的作品。鉴于两部史诗中的某些‘不同’,我们似乎亦可以做出如下设想,即认为《伊利亚特》是由荷马本人基本定型的作品,而《奥德赛》则是他的某个或某几个以唱诗为业的后人(Homeridae“荷马的儿子们”)根据荷马传给他们的说诵和该诗的基本格局整理补删,最后基本定型的作品。”
    [9] Oral Formulaic Theory, 又以两位学派开创人的名字被命名为“帕里-洛德理论”( Parry-Lord Theory)。
    [10] “每一位有本事的歌手往往依当时情形即席创作他的歌,所以他不会用丝毫不差的相同方式将同一首歌演唱两次。歌手们并不认为这种即兴创作在实际上是新的创造”。见Radlov, Vasilii V.:Proben der Volkslitteratur der nordlichen turkischen Stamme, vol. 5: Der Dialect der Kara-kirgisen. St. Petersburg: Commissionare der Kaiserli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1885.
    [11] Lord, Albert: “Avdo Medjedovic, Guslar.”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 69:320-30. 关于姆敏和阿夫多这两首歌的详细比较,又见 The Singer of Tal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London, England, 1960. P. 102-05.
    [12] 荷马文本的形成过程是这样的:据传雅典当政者裴西斯特拉托斯(约公元前600-527年)最先把荷马史诗整理成文。该雅典文本(或称裴西斯特拉托斯文本)是“泛雅典赛会”(Panathenaea)采用的标准文本。在公元前4世纪,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都曾大量引用荷马诗句,有些文字与当今流行的文本之间出入颇大。到了亚历山大时代,希腊社会上流传的大致有下面四种本子:(1)传抄较严谨、被普遍接受的文本;(2)各类地域的或“邦域”的文本;(3)某些个人校订珍藏的文本;以及(4)吟游诗人们自改自用的文本。在上述诸本、可能主要是第一种本子的基础上,厄菲索斯的泽诺多托斯(Zenodotos)修订、整理出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所谓“规范本”。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奈斯(Aristophanes)和萨摩斯拉凯的阿里斯塔耳科斯(Aristarchos)等亚历山大学者也为其定型和评注做出了贡献,包括为荷马史诗分卷等。一般认为,经他们的手出来的本子是近代流行的荷马史诗本子的直接前身。Venetus Marcianus A是现存最早的《伊利亚特》抄本,成文于公元10世纪;现存最早的《奥德赛》全本是Laurentianus,成文于大体相同或稍晚的时期。另有许多长短不一的史诗片断传世,有的可能成文于公元前3世纪。
    [13] 该诗通过三份手稿而得以保存至今:手稿甲现存慕尼黑,手稿乙存圣加尔,手稿丙存多瑙埃兴根。
    [14] noun-epithet,名词性特性形容词,特性形容词又有译为性质词语的,是指加于(或用来代替)人或事物一般名称的描述词或短语。如以狮心理查指称英王理查一世。《格斯尔》中以“十方圣主”指称格斯尔,就是典型的特性形容词。
    [15] The Making of Homeric Verse: The Collected Papers of Milman Parry. Ed. Adam Parr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1, P.1-190; 191-239.
    [16] John Miles Foley: The Theory of Oral Composition: History and Methodology.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Bloomington and Indianapolis, 1988. P.26. 引文为笔者所译。
    [17] 举例说,有人认为在古代法兰西叙事诗歌作品中程式频密度超过20%就可以断定它是具有口头来源的。《罗兰之歌》的该项比例为35·2%,故很易判定为口头文学。
    [18] 这是德国蒙古学家瓦尔特·海西希(Walther Heissig)的归纳。它们是:1)时间,2)主人公的出身,3)主人公的故乡,4)主人公的面貌、性情、财产,5)同主人公有较特殊关系的马,6)出征,7)帮手和朋友,8)威胁,9)敌人,10)与敌人遭遇和战斗,11)主人公的计谋和神奇的力量,12)求娶未婚妻,13)婚礼,14)归来。
    [19] 仁钦道尔吉:《〈江格尔〉论》,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呼和浩特,1994,第39-41页。
    [20] 众所周知,实证的方法论,在我国学术史上有过长期的论争;尤其是近四十年来,在学界曾屡遭批判。迄今为止,长期被轻诋的实证研究,可以说在人文学科的领域中仍然处于为学者们所漠视或忽略的境地。然而,从“口头程式理论”这一实证性研究的学术成就而言,我们不难看到,经过实证的手段与方法而确立的命题、理论或学说,一再显示出实证研究所内化的学术活力──依然并始终支持着人文学科畛域内诸多理论的学术价值及其评价系统。因此,我国史诗研究界在反思或矫正方法论的同时,这一理论的衍成过程与其方法论意义,不但是重建实证研究这一学术观念的确证性支点,而且是认同其方法本身在文本研究中可以运用“实证”加以推导,其所得出的相应结论也经得起实证之检验的重要参照。那么,探讨文本性的实证研究及其基本的操作原则,其叙事学价值乃至诗学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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