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里,《放生羊》中大量的人物心理描写不见了,“我”初探酒馆的新奇视角和酒客们的各具姿态成了小说叙事的主线。“我”带着猎奇心理和“要在强盗酒馆里醉个不省人事”的初衷踏进酒馆,人物一个接一个粉墨登场,开朗泼辣的老板娘央金,对自己身份讳莫如深的白发老者,潦倒不堪却学识渊博的贵族“藏面”,偷了老板娘的衣服又穿着送上门来的拉巴,传说中智慧机敏实际却木讷老实的老板巴桑……酒精作用下的酒馆氤氲着迷离和兴奋、酝酿着不断升温的热度,每个人似乎都在掩饰和隐藏自己,却又在言语中突显着乖张与性情。他们的话题无论是国际政治还是珠峰文化节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普穷“用手指头把杯子里的糌粑搅匀然后吃掉”,是花白头发的老者的不苟言笑等等精微的细节。 毫无疑问,小说对人物的把握和刻画是用心的,赋予每个人的个性都十分鲜明,那些醉意下的言谈丰富着故事的枝蔓,撬起了读者的想象,直白却并不干涩,平和而又暗含波折。在这样的节奏下,对文本的阅读也必须是精细的,你不知道错过哪个细节就会使自己产生可能的误读。 人物衬托起了小说的整体氛围,使故事最终达到了它的燃爆点,推向高潮。酒过三巡,无论是“我”还是读者都在老板娘家供酒银碗丢失的那一刻中,让自己对强盗酒馆的好奇之心得到了最大的满足。与前面的种种传闻遥相呼应,“强盗酒馆”的声名似乎终于坐实。 即使在这样的故事高潮中,作者仍在不断地让人物发酵和丰富,老人对于报案的坚持,藏面的文化人的桀骜,一两句话之间就泾渭分明。而最终,还是央金的干练与豁达给小说做了最完满的收尾,也对主题作了最完美的阐释。在她“你这该死的贼,做活够利索的”笑骂里,丢失银碗这件“几代人传下来的福物”的遗憾在音乐与灯光中,在酒客们的筹光交错里,隐匿销声,而注定“强盗酒馆”的声名却会因此而更加为人所挂怀。 套用一句小品语言,小说就是为矛盾冲突而生的。在激烈的小说主题之下,总是暗含着温情,传递着暖意,不知道这算不算次仁罗布在小说创作时的一种文化自觉。《强盗酒馆》的精彩在于,短篇幅的文字中带来了异常鲜活的人物形象,他们的语言、动作、一颦一笑一吵一闹都成为烘托小说主题的最丰满的要素。不敢臆测次仁罗布是不是在微醺状态下完成的小说创作,但《强盗酒馆》确实就像一首流行歌中所唱的那样,是在他笔端美美舞出的一曲酒醉的探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