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诗歌审美的总体性:视觉与听觉 与其他意象诗人一样,摩尔喜爱中国的山水田园诗、咏物诗特别是论画诗。唐朝诗人李颀、王维的七律诗因“婉转附物,惆怅切情”而为世人称道;特别是咏物诗,诗家的观念是咏物要“不粘不脱,不即不离”。以常见的梅、兰、竹、菊“四君子”的咏梅诗为例,就是要以主体审美来超越所吟咏的对象,赋予梅花这种植物以君子的高尚道德意象。中国古典诗歌的这种写意咏物与摩尔诗歌的意象最接近。摩尔在《纸鹦鹉》(收入诗集《何为岁月》,1941)诗中写道,“那些权威的盼望/是一些雇佣兵们的形态/那些作家们被下午茶的声名/与乘车者们的舒适所俘获/纸鹦鹉般建起了它单薄的透明外壳。”(121) 当然这里未可忽略的是,摩尔对中国花鸟画的审美情趣可能与她个人对动物植物的爱好有关,如蜥蜴、花朵、各种鱼类等都是她诗歌的题材。所以中国花鸟画的草木虫鱼等自然成为审美对象,摩尔热爱艺术,时常囊中羞涩却喜欢收藏艺术作品与工艺品。她经常参观各种艺术展览,并且写下自己购画与欣赏艺术作品的感触,在《当我买画时》(When I Buy Pictures,收入摩尔的第一部《诗选》,1935)等诗中,都曾借助于观赏绘画与艺术品的感想来表达自己的艺术观念。 如果说中国咏物诗以“不粘不离”的主体写意为主,那么摩尔诗的意象就更具西方现代 诗的“离物”性,具有更为广泛的寄托、反讽与寓意性。摩尔诗中个性化的艺术品对象仍然保持鲜活的形象,但是这种纸鹦鹉则多少带有艺术变形的特点,其审美中也更多是对社会现实的讽寓。当然,实际上这些艺术由于传播手段的局限,可能并非原汁原味的中国作品,但在20世纪初期到中期,这种艺术给美国受众带来“东方主义”的新奇与异域感。所以在摩尔的诗中其意象也显得波谲云诡,思理幽深,很有玄学诗的意味。《蓝虫》(Tell Me, Tell Me,1966收入诗集《告诉我 、告诉我》)是一首有感于朋友拍摄的照片的诗,并由照片中的蓝虫引起意象之间的转换与并置关系:“柔软的虫子,/……/我不知道你因何而得名,/并且也无意于追究/没有什么比那些乱问的讨厌鬼更烦人/他们总是说“我们要介入”并且/就是如此行事。/我猜测,我想。/我喜欢那个好似鸟巢的面孔。/……/如同“古代中国曲调的回旋,三个手指/拨动十三根丝弦的独奏”/这就是那黄河漩涡的精妙。(218-219)这种从物象到哲理的联系,完全不同于英国玄言诗“把截然不同的意象联系起来”,将一对即将分离的恋人看作圆规的双脚之类。而从蓝虫到中国音乐再到杂技表演,正符合中国的“诗乐同源”的原则。关键并不是从语言到音乐的跨界,而是通过综合美学的本质性转化。当然其中也有一种历史语境与物象等,中国古代音乐在美国的接受是间接的,是通过对唐诗关于音乐的描绘,所以引诗中的三指拨动的十三弦琴是中国音乐意象,仍然可以看出这种历史联系。 诗文书画相通,从文字到图象的视觉再到音乐与造型艺术。这是中国美学的文学与艺术相通的典型观念。摩尔的诗在美国现代诗歌中并不是成就最高的,但她以中国传统美学观念来创作现代诗则远远超过其他同时代诗人。特别是诗中所插入的“空中飞人李秀山”这种“中国极为天真的人”,在美国现代诗歌中非常少见,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味道。对空中飞人的意象摩尔是情有独钟,早期诗作《高空作业者》中的“the steeple-Jack”已经表现出这种兴趣。从先前对空中作业的惊叹发展到以后对空中飞人绝技的艺术审美表达,很容易使人联想到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的“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之类的场面描写。摩尔诗中所引用的“中国曲调”十三弦演奏也是中国古代乐器,该乐器可能是十三弦古筝。令人惊奇的是,这种“十三弦”竟然于数百年后重见于异域诗人摩尔的诗中。同时,摩尔对中国文化的赞美实属一种勇气,这对当时美国长期存在的“排华”倾向,对来势汹汹的抵制中国文化的倾向,都显示出一种不盲目追随时流的独特立场。然而摩尔并不孤单,从庞德、斯特文斯到后来的斯奈德等人的诗歌共同形成了一种时代大潮。而摩尔是其中最早也是最坚定地赞赏中国诗歌与艺术审美的当之无愧的中坚力量。 美国批评家认为中国审美的主旨是儒学的教化精神,特别是寓教于乐的功用。《论语·卫灵公》中说“乐则韶舞,放郑声”,《论语·阳货》中说“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二者皆推崇艺术的道德伦理作用。所以美国文学史家们评价摩尔时认为:“她毋宁借用了孔夫子的准则:‘如果存在一把心头修复的利刃,远胜过思想的精确批评’”。(Perkins 1319) 摩尔借用中国诗歌意象对现代美国社会历史以讽寓,其作用是对当时社会风习的一种回应。中国诗学因此成为摩尔矫正时弊的一种艺术伦理精神,这也应是摩尔在美国现代诗人中卓尔不群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