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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刚:据唐写本《玉台新咏》残卷论赵氏覆宋本合于徐陵原貌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中国典籍与文化》 傅刚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玉台新咏》赵氏覆宋本、明通行本与唐写本《玉台新咏》残卷对校研究,论证赵氏覆宋本与唐写本多合,说明赵氏覆宋本最合于徐陵旧貌。后世刻本均有改动,但明通行本改动多于赵氏本,其改动的依据主要来自《文选》,尤其是李善注本《文选》。
    关 键 词:玉台新咏/唐写本/赵氏覆宋本/明通行本
    基金项目:本文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玉台新咏与南朝文学》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汉魏六朝集部文献集成》资助。
    作者简介:傅刚,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主要从事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研究。
     
    我在一系列文章里都在说明赵氏覆宋本《玉台新咏》合于徐陵原貌①,其实这是就此本的编辑体例而言,是从大的方面说的。事实上,赵氏覆宋本已经经过了校改,赵均在跋中明确说:“合同志中详加对证。”是作过整齐一番的工作了②。因此,不仅与徐陵原本有了变化,与陈玉父本原貌也不尽合。古代典籍原本鲜有传世者,后世的传本多少都与原本不尽一致,又不仅《玉台新咏》。但我们就总的体例的卷数、作品数量看,赵氏覆宋陈玉父本应该是当今最能保留徐陵原貌的版本了。虽然如此说,我们还是有所遗憾,能否在赵氏覆宋本基础上,再进一步展开讨论呢?就是说讨论赵氏覆宋本与徐陵原本间的差异有多大?我在以往的文章中从全书体例的角度讨论了赵氏覆宋本合于徐陵原貌,认为赵氏覆宋本在这一点上可以看作是徐陵原本的再现,但在别的方面,如题目、文字等等,就很难讨论了。既然如此,本文的题目有什么意义呢?我想,虽然徐陵原本难以见到,但是敦煌所出唐写本《玉台新咏》残篇③,还是可以提供一些讨论的依据的。因此本文试图以敦煌写本为依据,与赵氏覆宋本作比对,以期能够看出它们之间的异同。
    本文写作的前提,是认为赵氏覆宋本最合于徐陵原貌,对学术界有人提出明代通行本才合于徐陵原貌的观点,认为没有依据。因此,讨论赵氏覆宋本,也势必要讨论明代通行本。所以本文不仅以赵氏覆宋本与唐写本对校,也取明通行本一并对勘讨论。明代通行本,我选取了徐学谟刻本(郑玄抚本与徐本一致,故此取徐本),赵本则取国家图书馆再造善本本。因为所要讨论的是与唐写本相合的第二卷中张华的《杂诗》、潘岳的《内顾诗》二首、《悼亡诗》二首,以及石崇《王明君辞》一首,这几篇作品在赵覆宋本三次修订印刷中都没有改动,所以就选取这个初刻初印本。
    我们先将赵本、徐本与唐写本的异同列表如下:
    从下表统计看,赵本与唐写本完全相同的共13处:
    宫、齐、床、尔、怀、自、难具、为、造新、诀、为悲鸣、於穹、弃
    明通行本与唐写本完全相同的有6处:
    见、回、怅怳、皎皎、凛凛、床
    明通行本较赵氏覆宋本距唐写本要远。以上所举13处与6处,可以除去一些不甚具异文意义的异体字、古今字、通假字如:床—牀、与—與、爾—尔、跡—迹、回—廻、於—于、沾—霑,则赵氏覆宋本与唐写本相同的有10处,明通行本则仅有4处。还有一些词句中个别字(包括异体字)不同,但基本相同的地方,赵本有5处:
    汉元帝以后宫良家女子明君配
    唐写本“远”作“久”、“振”作“搙”、“涧”作“間、“霑”作“沾”,“汉元帝”句多一“君”字。其中“搙”是形讹,“振绤”用《礼记·玉藻》文。“涧”、“間”是同源字、“霑”与“沾”通,则此五处,赵本基本合于唐写本。对比明通行本,“苕苕久”作“迢迢远”、“忽焉搙”作“忽然袗”、“陵涧”作“涧边”、“沾珠璎”作“沾朱缨”,“汉元帝”句增添出“诏”、“君”,又脱一“女”字。案,迢、苕二字意义不同,“迢迢”用于远,“苕苕”用于高,此处写久远,明通行本似为合理,但虽合理,却与唐写本不合。“袗”字合于《论语》,但亦不合于唐写本。至于“涧边”与“陵间”则不如赵氏覆宋本更合于唐写本。“朱缨”二字明显不合唐写本,虽然“朱缨”谓妇人之丝缨,但如刘履《选诗补注》说:“珠璎,谓以珠饰缨。”可指男子,故义可两存,但以版本校勘来看,明显是赵本合于唐写本。至于“汉元帝以后宫良家子明君配”一句,明通行本增删字多,去唐写本远。由以上对比看,明显明通行本较赵氏覆宋本距唐写本变化更大。
    
    以唐写本与今所见诸本对校,可见后世刻本在文字上都有一些改动,明通行本改编者在体例和文字上都下了较大功夫,如改“振”为“袗”,以迎合《论语》,实则《礼记》作“振”。又如“汉元帝以后宫良家子明君配”句,原出《汉书·匈奴传》“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本无“诏”字,明通行本增“诏”。不过,赵本添一“女”字,亦属画蛇。后宫自然是女子,不待申说一“女”字。
    还值得讨论的是“怅怳”和“周皇”,明通行本基本同于唐写本,惟“皇”作“遑”,本为同源字,不算歧异。赵氏覆宋本则作“帐幔”和“回遑”。“帐”字可解为形讹,“幔”字则不易解。“回”与“周”形近,也可用形讹解释,“遑”字则与明通行本一样,是同源字的变化。这两处因差异甚大,显然赵氏覆宋本此处不如明通行本更近唐写本。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认为赵氏覆宋本更近唐写本,即使这两处。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在对《玉台新咏》版本调查研究中说过,明代合于宋陈玉父版本系统的,并不仅有赵均所得本,在赵均之前所流传的五云溪馆活字本就是出于陈玉父本。就其全书的体例看,这是无可怀疑的。除了五云溪馆活字本外,万历时张嗣修所录巾箱本《玉台新咏》,更是陈玉父本,因为此本附有陈玉父的跋。张本于康熙年间得为孟璟所刊刻,即后人所称之“孟本”。从孟本看,此本行格与冯舒、冯班所抄陈玉父本并不一致。冯舒、冯班知赵均藏有宋陈玉父本后,带着书手赴赵家手抄过录,此本保存于国家图书馆,因此二冯抄本应该保留了陈玉父本的原貌。据二冯抄本,宋陈玉父本的行格较乱,因此赵均覆刻时作了“整齐一番”⑥的工作。但我们看孟本,其行格颇为整齐,不知是经过孟璟或张嗣修的改动了,还是张嗣修保存的宋陈玉父本原就和赵均所得陈玉父本不同?这已经无可查考。从二冯抄陈玉父本看,陈玉父刻本错讹字存有不少。其实不仅陈玉父本,即使五云溪馆本,不仅文字有错讹,其题目、作者也存有漏题、错标等情况。这说明《玉台新咏》在流传过程中,因为没有得到官家的校勘刊刻,只是坊间印行,难免会存有诸多问题。赵均说他在覆刻时,曾请人对陈玉父本作过一些校改,包括行格和文字、题目等。不过,据二冯抄本检查上文提到的这两处,陈玉父本原文即是“帐幔”和“回遑”,可见陈玉父本在这两处所依据的底本已经发生了错误。这个错误是何时发生的呢?还是陈玉父本依据的底本不可信?陈玉父本的底本来源当然无从查考,但是,既然五云溪馆本和孟本的底本都和陈玉父本同一系统,则我们应该检查那两个本子。检查的结果,五云溪馆本这两处作“怅恍”、“回遑”,孟本作“怅怳”、“回遑”。五云溪馆本“怅”字不误,“怳”误为“恍”,“回遑”则与赵本相同。孟本“怅怳”不误,“回遑”同于赵本。这说明五云溪馆本和孟本的底本不误,可能陈玉父本在刊刻时发生了错误。至于“回遑”,确与唐写不合,也与《文选》不合。《文选》卷二十三引此诗作“怅怳如或存,周遑忡惊”。“遑”字五臣本作“惶”。怅怳,李善注说是“失意也”,周遑,据五臣吕向注,说是“周章惶惧,忧心惊”。“周章”一词,见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陈琳》“单民易周章”,五臣吕向注:“周章,惶惧貌。”是周遑即忧惧不知处置之意。“周遑”一词,魏晋以前并不多用,潘岳之后,沈约《宋书·张兴世传》载张兴世议曰:“使其首尾周遑,进退疑沮”,又,《艺文类聚》卷五十一载任昉为褚蓁代兄袭封表;“伏读周遑,罔寘心诚。”⑦意思大概皆是惶惧之意。对比“回遑”用法,则自汉以来,使用甚频。如《后汉书·西羌传》:“谋夫回遑,猛士疑虑。”《宋书·颜延之传》载其《庭诰》:“回遑顾慕。”《宋书·殷琰传》载刘勔与殷琰书:“于时人神回遑,莫能自保。”《北齐书·高德政传》:“帝(高洋)亦回遑,不能自决。”《南史·梁高祖本纪》:“帝(萧衍)谓咨议参军张弘策曰:‘今日(王)天武坐收天下矣,荆州得天武,至必回遑无计。’”又有写作“回惶”、“回皇”者,如《晋书·张轨附张重华传》:“臣所以回惶,忘寝与食也。”《梁书·世祖本纪》载王僧辩又奉表曰:“紫宸旷位,赤县无主,百灵耸动,万国回皇。”可见“回遑”一词于潘岳之前、同时及后来,所用频率远远大于“周遑”一词。《文选》与《玉台新咏》选诗有重叠者,文字每有不同,因此,不能以《文选》来证《玉台新咏》的是非,但唐写本《玉台新咏》既作“周遑”,我们仍然只能以此为依据,虽然还存其他的可能性。
    《玉台新咏》编成时期略后于《文选》,其主持者一为萧纲,一为萧统,二人既为兄弟,又都是太子,萧统编《文选》在前,萧纲编《玉台新咏》在后,兄弟二人的文学观却大大不同,这在《文选》与《玉台新咏》的收录标准上表现得很清楚。萧统、萧纲文学观不同,但二人基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因此,二人能够利用到的文学文献应该相差不大,但即使如此,《文选》和《玉台新咏》对一些作品的署名已经产生了差异,如《文选》所收《古诗十九首》,其中有八首在《玉台新咏》中署枚乘之名,与《文选》署佚名“古诗”不同,这说明南朝梁时所见前代作家作品,已经有不同的说法,而当时人的认同度也不相同。至于文字歧异,更是纷繁。因此,《玉台新咏》和《文选》中,收录同一作家作品表现在文字上的歧异,说明它们的文献来源不同,以及他们对文献取舍的不同态度。当然,《文选》和《玉台新咏》流传到今天,不可能保留文献的原貌,许多文字在传抄过程中已经发生讹变,所以很难据以讨论萧统和萧纲当时面临的是怎样的文献。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能够综合全体文献,依据古籍文献流传变异的一般规律和校勘学规则,对产生的异文作合理的判断。比如《玉台新咏》“晨溜依檐滴”句,唐写本、赵本、明通行本均同,而《文选》李善本、五臣本“依”字均作“承”,似可证明二书原貌应是如此。《文选》与《玉台新咏》虽然同为梁武帝两个儿子、所谓先后太子所编,但二书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却迥异。《文选》在唐初就建立了“文选学”,其影响于后世的读书人,是任何一种其他文学典籍都不可比拟的。《玉台》却因为其艳体诗集的原因,长期以来受到轻视,因此,后世的文献辑佚及学者引用古代作品,往往依据《文选》。这现象也启示我们,今传《玉台新咏》的两个系统版本,其中必有一个是后人改编的,而更改的依据,最有可能会参据《文选》。因此,我们不妨以潘岳《悼亡》二首和石崇《明君辞》为例,将《玉台新咏》诸本与《文选》作一比勘,看看能够发现什么样的异同,判别哪一个版本与《文选》更接近。表中我们仍以徐本代表明通行本。
    
    以下的对比,除了前表引证所见赵本合于唐写本多于徐本之外,还可见出以下几个特征:一、《玉台》与《文选》是两个不同的文献,彼此差异不具版本校勘关系。如“晨溜依檐滴”句,《文选》“依”皆作“承”、“零落难具纪”句,《文选》“零落”皆作“此志”、“辕马为悲鸣”句,《文选》“为悲鸣”皆作“悲且鸣”,《文选》与《玉台新咏》文本来源不同。二、赵本、明通行本均合于《文选》而不合于唐写本《玉台》,说明唐写本《玉台》可能在传抄过程中,也发生了讹变,如“朝墨”、“故改改”、“非贵”、“飞鸣翼”,这是显然的错误。不显然的,如“春冬谢”似作“冬春谢”更宜,“令琵琶马上作曲”不如“令琵琶马上作乐”,“殊类悲所安”,“悲”不如“非”,又如“髣髴见尔容”,赵本、明通行本及《文选》“见”皆作“睹”,似原本应作“睹”。“嘿嘿”即“默默”,非误字。《楚辞·卜居》“吁嗟嘿嘿兮”,《文选》五臣注:“嘿嘿,不言貌人。”案,《史记·商君列传》:“王嘿然。”《刺客列传》:“而政独安得嘿然而已乎。”“嘿”皆通“默”。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二十:“嘿然”注:“嘿,古今正字,亦作‘默’。”是唐写本《玉台》底本“嘿嘿”用古字,后则改为“默”。三、赵本、明通行本互不相同,亦不同于唐写本,仅同于《文选》者,赵本没有,明通行本有:“寝兴目存形”句“目”(同于李善本)、“遂造单于庭”句“遂造”、“乘之以遐征”句“乘”(同于李善本)、“辕马悲且鸣”句“悲且鸣”、“泣淚沾朱缨”句“朱缨”(同于李善本)。“以后宫良家子”无“女”字,这一特征似能说明明通行本的底本在改编时,参据了《文选》。四、赵本、明通行本各有不同于别本的字:赵本有:皦皦、癝癝、乃造、回遑、帐幔、甘为;明通行本有:叹、本名、诏以、新造、多哀声、夫、于穷。这些字似应视为传抄过程中的改动,如赵本的“皦皦”通“皎皎”,《慧琳音义》卷四十三引《玄应音义》“皦然”注:“古文皦、皎二形,今作皎同。”“癛癛”亦通“凛凛”,桂馥《说文解字义证》谓癛,俗作“凛”。其余诸字,有的明显是讹误,如帐幔二字。明通行本亦是如此,如“叹”当为“怀”形讹,“本名”与“本为”、“本是”意同,当是抄写所误。“诏”字,当是改编者据文而增字,“新造”,亦当是改编者认为“造新”不通顺而改动。“夫”、“于穷”,或亦为形讹所致。
    从以上的引证看,赵氏覆宋本在文字异同上,应该是比明通行本更近于唐写本。而明通行本的改动依据《文选》,尤其是李善本更多一些。当然,毕竟唐写本仅存这几首诗,如果不能对全书作文字校勘,仅凭残存几首诗的异同统计,是不能作断言的。但是,结合我们关于《玉台新咏》编辑体例、时间、目的以及版本的讨论,提供的证据,明确可以判定赵氏覆宋本最合于徐陵原貌,此文再就唐写本这一现存最早的《玉台新咏》文献,来证实赵氏覆宋本与它相合,无疑为我们的结论,补充了更为坚实的证据。我相信,只要认真分析本人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和论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都应该同意本人的看法。
    ①《〈玉台新咏〉编纂时间再讨论》,《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论〈玉台新咏〉的编辑体例》,《国学研究》第十一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由〈类要〉论证〈玉台新咏〉原貌》,《汉学研究通讯》第7期,2013年。
    ②参冯校本《玉台新咏》所载冯班跋。《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清康熙砚丰斋刻本。
    ③唐写本《玉台新咏》残卷,见罗振玉《鸣沙石室古籍丛残》,上虞罗氏影印本。以下本文所引皆据此本。
    ④案,唐写本“朝”字旁写有“翰”字,或表明抄写者错抄,故改正于其旁,或表明底本误,抄写者书正字于其旁。无论如何,均可表明“朝”为误字。
    ⑤案,下“改”字旁写有“之”字。
    ⑥见冯班跋,载清康熙间冯鳌砚丰斋刻冯校本。
    ⑦案,任昉此文《文选》卷三十八选录,但与《艺文类聚》文多不同,李善注亦谓与任昉本集详略不同,因疑是稿本。“伏读周遑”二句,不见《文选》。
    ⑧案,唐写本“朝”字旁写有“翰”字,或表明抄写者错抄,故改正于其旁,或表明底本误,抄写者书正字于其旁。无论如何,均可表明“朝”为误字。
    ⑨“迪”当为误字,五臣注称:“翰墨余迹,平生所作之文,尚有余迹。”可见正文当为“迹”字。
    ⑩案,下“改”字旁写有“之”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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