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佛教的虚空观促进了中国美学观念以及思维方式的变化 佛教视宇宙万物为虚空,认为世间一切乃心造的幻影,都是虚妄不实的,而只有“心”的觉悟才是“真实”的,宇宙万有现象背后的佛理才是“真实”的。按照僧肇对佛教宇宙观的阐释,世界乃是一种“假有”,一种“名号”。“不真即空”也就揭示了世界的虚妄性。佛教的这种宇宙观体现到其艺术表现手段上,就是任意虚构、假定,真幻同一。中国早期的宇宙观是将世界看作实体存在的,如“元气一元论”、“五行”理论、“精气”理论,到魏晋南北朝以后,由于佛教哲学尤其是大乘般若学的输入,印度佛教视世界为虚空的思想逐渐为中国人士所接受,“不真即空”、“真即假有”、“真幻同一”的观念也便渗透到中国艺术家的思想中来,表现在自然观与艺术观上都有了新的变化。 如魏晋南北朝的志怪小说,就接受了佛教故事中幻化形式的影响,出现了梦幻人生、离魂、化身等故事,表现出较多虚构成分,改变了以前叙事文学多以录史为信,以记实为真的观念。唐代传奇小说,小说家干脆为故事中的人物取名为“元无有”。其“作意好奇”成分的增加也有了明显的虚构意识。宋元以后,认为艺术中极幻就是极真,假即是真,幻可以传真的理论逐渐占据叙事文学中的主导地位,明代时的汤显祖所创作戏剧更是以梦为主要叙事方式,大胆想象,将真幻同一。到曹雪芹的《红楼梦》更是真假合一。“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中国的艺术观逐渐建立起了一种“似真而又幻”的艺术真实观。当然,中国艺术的虚构意识也受到道教的影响,因为这不在我此文所论范围,故不述。 与这一问题有关,中国艺术的自然观也有了较多变化。中国人的自然观受“天人合一”思想的指导,很早就将自己本身看作是自然的一部分,所谓“万物与我同一”正是这一观念的表现。不过,先秦时期,由于儒家思想起主导作用,人们往往还将自然与道德相联系,所谓“山水比德”说就是将道德意识加于山水自然之上。孔子《论语》中有“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之说。秦汉以后,山水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开始确立,至魏晋南北朝,又开始了以自然山水品评人物,自然与人的融洽关系更为拉近,“隐士”要隐于山林,谈玄学要置身于风景秀丽的亭榭,如兰亭诗会,《世说新语》载许多名士都是亲近自然之人,将自然与“我”视为一体。南北朝小赋,唐诗宋词多少吟咏自然山水的佳作名篇,李白诗写山水,山水具有人的性格,他是以山水写他的个性,自然山水与作家可以互为主体,“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李白)。中国艺术家在表现自然的过程中,与自然融为一体,物我两忘。正如苏轼评文与可画竹说:“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罗大经的《鹤林玉露》还记载虫草画家曾无疑自述其创作奥秘:“某自小时取草虫笼而观之,穷昼夜不厌。又恐其神之完也,复就草地之间观之,于是始得其天。方其落笔之际,不知我之为草虫耶?草虫之为我耶?此与造化生物之机缄,盖无以异,岂有可传之法哉?”中国艺术家提倡“以天地为师”、“以造物为师”、“师古人不如师自然”、“搜尽奇峰打草稿”等等,都强调观察自然,尊重自然,但在创造艺术的过程中,却又主张“传神”、“写意”,不仅注意刻画自然的形象,更重要的还在于表达他自己的“意”、“志”、“神”。所谓“传神”、“写意”并非否定艺术的形似自然,而是要做到既似又不似,认为只有做到“不似之似”,才算是懂得艺术三昧。中国的水墨画中多有写意之作,尤其是文人写意画,描形状物往往退居次要地位,而以表现心境,倾吐情怀为第一位之事。比如画竹,若按西方标准,则应画出竹的本色(青绿色)、竹的阴阳面以及每片叶子的细微差别,但中国的画竹,则有墨竹(黑色的),甚至朱红色的竹。为了表达艺术家的愤怒感,竹叶甚至可以朝天向上。艺术家不必逼真地描摹竹的自然状态,而重在写出人的精神与品格。如苏轼画的枯木竹石,郑板桥笔下的风格各异的竹,都借手中之笔倾吐胸中情怀。所以,中国艺术家观察自然,将自然化为艺术之时,往往不像西方人那样强调“摹仿”,而是强调“妙悟”、“神韵”。在妙悟自然的过程中,达到身心俱遗,物我两忘,而最后重在写意、传神。 这一点,我在观看日本的寺院庭园时也得到验证。日本寺院一进门的沙滩可以用多种变化的形式来表现“法无定相”、“法无常”的观念,就是以自然表现人的观念与精神。枯山水的设置也是如此。龙安寺中的庭石,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块石头,有一块总是因为观看的视角问题被隐藏起来,就是以自然隐含哲理。这与苏轼的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有异曲同工之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