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阅读 文本一旦完成,就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学”,与生物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性别无涉 女性拿起笔,用“文学形象”书写认知,并通过出版谋求共鸣,更加容易实现自身权利,发挥女性在语言驾驭和情感体验上的性别优势 今天是一个妇女极度解放的时代,但女性自体精神的丰富性和作为“人”的全面性反而在削弱,女性写作也就很难超越她的对手——男性,毕竟,文学是对人类精神和心灵的跋涉进行记录 一段时间以来,消弭性别差异的“中性化”审美开始在文学界占据上风,立场“外向”、格局“社会化”的女性文学对发展中的当代中国社会的深度叙事,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美学力量,真正出色的作品哪有什么性别 文学有没有性别 在我看来,这是个伪问题。文学的分类中并没有所谓“女性文学”的类别或概念。难道所有以女性为审美对象的作品就叫女性文学?那么,在漫长的文学走廊里,严格地站在“男性文学”一侧者寥寥无几。难道女性创作的作品就叫女性文学?那么,女性以男性为主要审美对象的作品也叫女性文学?这显然并不准确。文学本身没有性别。文学作为一种用语言文字形象地记录社会发展历史进程、表现人类精神和心灵的艺术形式,呈现在受众面前的文本可能有语种差别、形式差别、程度差别以及媒介差别,写作者的身份可能有职业非职业差别、女性男性差别,写作的对象或有老少男女差别等,但文本一旦作为一个美学实践产品完成,在受众和研究者面前,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人学”,与生物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性别无涉。 女权运动和女性文学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会产生“女性文学”这个概念或问题?这要追溯到19世纪末欧美女权运动扩大化。今天的女权主义者,也许会把1987年12月30日西班牙《终极日报》刊发的《世界女权运动》一文作为女权运动的一个标志性的转折。这篇文章提出,“20年前主张解放的妇女,现在发现自己成了满足男人欲望的工具。因此,她们甚至组织起来反对选美,认为那是对妇女的侮辱。在一系列问题上,需要做出明确判断。全世界的妇女都知道,她们要走的路还很长,然而目标是不会改变的,这就是男女平等”。这一说法意味着女权运动在以男性为范本争取客观生活条件的同时,开始争取内心需求上的“均衡平等”,将由“政治经济社会”转向情感伦理的内在需求。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男权或父权一直占主导地位,主张女权是女权运动的“原教旨”。女权运动可以分为两大阶段:最初注重对女性生存的社会条件的改造,后来转向对女性自身包括社会生活、家庭角色的内心体验和需要。在第二个阶段,女性开始认识到,一个人的解放首先是身体的自由和情感欲望的解放。文学成为女性张扬人性觉醒的旗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鲁迅等为代表的男性知识分子,对于女性不自由、被戕害的处境的批判和从内外打破封建藩篱、走出各种禁锢、实现彻底解放的呼吁,催生了“五四”新女性文学。 女权运动并不必然造就女性文学,但女权运动唤醒了女性对于自身角色的体认——这个“女性”,既是各种社会关系和解的结果,也是对女性自身的一种认知和评价。对于女性来说,拿起笔,用“文学形象”书写这种认知,并通过出版谋求共鸣,相较于其他政治社会手段,也许更加容易实现,也更加容易发挥女性在语言驾驭和情感体验上的性别优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