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学虚构如何与世界相关 塞尔用以言行事模型来解释文学与虚构,其目标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虚构只是对以言行事的施事行为的模仿,那么他如何与世界相关?日常的以言行事行为是与世界相关的,因为世界就是在以言行事中展开的世界,但是虚构的文本却只是对以言行事的模仿,它不对世界真正发挥施事作用,那么它用什么样的方式与这个世界发生关联? 塞尔建立假装的以言行事这一伪施行模型是为了保证虚构言语与日常言语的一致性,其要义在于指出没有与日常言语相分离的虚构言语。这一观点包含了这样几个要点:(1)日常以言行事是严肃的,是模板;(2)虚构是对以言行事的一种运用;(3)这一运用加入了新的语言元素,即装作那种以言行事;(4)假装以言行事就是虚构,它经过假装这一层,与日常的以言行事发生关联,只是这一关联不是直接关联,而是一种变形的关联。由此推论:(5)虚构不是独立的语言世界,它就来自日常语言世界;(6)它发挥关联的方式不是日常的以言行事,而是假装有此关联,或,它不导致施行,而只是一种“看作”。 最终,为什么要有假装的以言行事?塞尔说,“跟着我将推理进行到此的读者们如果听到我说对于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简单甚至唯一的答案,将并不会感到惊讶。答案部分取决于那些通常被低估的在人类生活中的想象力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和那些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被广泛认同的想象力的产物所扮演的同样关键的角色。”[1]塞尔在此假设了某种需要,但这种需要是想象力的需要,这是什么呢?塞尔没有给我们答案,“迄今为止,尚没有一种通用理论涉及某种机制,即那种让伪装的以言行事得以传达严肃以言行事意图的机制”[1]。也就是说,这种伪装的以言行事为什么能够达成严肃的意图,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塞尔的结论是没有结论。 理查·奥特(Richard van Oort)在《三种虚构类型》[7]一文中提出三种虚构类型:塞尔的话语逻辑型、英伽登的现象学型和冈斯的人类学型。奥特认为塞尔的话语逻辑型预设了“真诚原则”与“假装行为”的矛盾以解决虚构话语与世界相关的问题,但话语行为本身却无法回答这一问题。相比英伽登的现象学型尚显不足,英伽登的局限在于他为了回避非理性的经验心理学,回退到唯理主义,这也导致他的理论太形而上学了。相比而言,冈斯的人类学观点是奥特赞赏的,冈斯认为,语言、意向和虚构与原初指号(originary sign)的矛盾性紧密结合在一起。所以,我们不需要像塞尔和英伽登那样,把虚构预设为一个独立世界中发生的东西,而是设想为与原初指号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再现允许我们去指称一个独立的本体真实,但这一真实不是再现的生活真实,或者说,原本不是单一的,而是双重的(矛盾的),即虚构不是指向真实,而是指向符号的自我指涉和自我再现。这就是在说明,虚构不过是符号的内在功能,虚构或假装,不过是符号的自我再现功能而已,并不是对日常话语行为的假装施行(如塞尔),也不是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单纯意向的表达(如英伽登),这样,冈斯就把塞尔和英伽登思想中的对原本的模仿转变为内在矛盾的展现。虽然从具体分析上看,奥特有过分强化塞尔和英伽登形而上学一面的倾向,但他所指出的问题也的确或潜或显地存在。冈斯的观点有合理性,但对原初指号的矛盾性预设却显得有些过于理念化,也残留着形而上学气息。“原初指号不过是一个无果的动作,它不是对对象的模仿,而是关于对象的谋划。”[7]奥特对原初语言中的矛盾性的预设除了让他回复到冈斯,找到矛盾性在原初指号中的结合之外,最终也只能走上语言与世界的符合问题这一思路,而这样的思路,虽然在技巧上看起来解决了塞尔和英伽登语言与意向的难题,抽取了意向性这一中介,但这种日常话语与虚构话语存在内在分裂(并统一)的思路其实并不能解决话语与对象的关系这一难题,最终留下的难题依然是:虚构话语如何与日常世界相关。 让我们重新回到上面指出的塞尔理论要点第六点中的“看作”作为一个结论。这是文学与虚构作为家族相似游戏的关键之处。“孩子们做这样的游戏:例如他们指着一个箱子,说它现在是一所房子:然后他们从这箱子的方方面面把它解释成一所房子。把一种虚构编到这箱子上。”[8](P321)虚构是一种“看作”的游戏,这是一种语言游戏方式。“看作”的用法是把某某看作另外某某,这里就存在着两个形象,一个是看到的,一个是看成的。要两个形象都在场才能谈得上虚构。(1)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似的面相,而且(2)将其中一个看作另外一个里面的一种稳定的连续性,(3)必然具有使用的语境背景,即同一类的语言游戏[9]。所以虚构是一种复杂的语言游戏方式,假如仅仅从一个形象看成另一个形象的过程来说,这里面包含着假装,但假装过于强调意图,不免带上伦理色彩。而“看作”只是一种语言游戏的运用,它带有意图,但其指向却不是意图,而是语词的使用及其周边背景。 塞尔则先建造一个日常语言的以言行事模型,再来改变这一模型,适应“虚构”这种活动。如此一来,“虚构”的地位反而被降低了,它只好在日常的以言行事行为面前努力争取自己的平等地位。而在维特根斯坦这里,只存在“虚构”的概念分析,不存在模型分析,更不会像塞尔那样,为虚构的以言行事中的行动者设立一种意向性,虽然这是一种语言意向性,不是胡塞尔的意向性,但却难以逃脱德里达对这种意向与胡塞尔类似的指责。所以,当虚构成为一种语言游戏的时候,它就与文学这一游戏密不可分,而且两者越来越紧密,虚构成为为了文学的虚构。 在艺术这一游戏中到底出现了什么?出现了生活的场景,这是无疑义的。从这一层面上讲,艺术里存在着对生活的模仿没有错,但这一模仿没有模仿论那样高深莫测。模仿论要把模仿做成一个普遍的模型,并且认为所有艺术都遵照这一模型。这种普遍性断言是问题所在。我们来看儿童游戏,就会发现,其中有模仿,但并不是说模仿成了游戏之为游戏的判断标准,而是说,在做模仿游戏的时候到底在模仿什么,有什么东西实际上没有必要进入模仿。艺术也同样如此。比如,儿童玩一个布娃娃,问它痛不痛,会让它吃药,等等。但如果她的父母要把布娃娃送到医院里,她一定会很不高兴,很不理解,因为这样一来,她就被剥夺了喂药的乐趣。在这儿,模仿对象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游戏中保留下来的形式。儿童并不认为布娃娃真的痛,她只是从父母和医生对她的询问中取下来这个形式,然后在她与布娃娃的游戏中保留下来。她可能也会把布娃娃送到医院里,但那一定是游戏中的医院,不是我们平时去的医院。她也会给布娃娃打针,但主要是为了问她痛不痛,就像她的父母问她的一样。所以,儿童的模仿性游戏中只是保留了模仿对象的某些形式。 儿童的主要游戏方式与艺术的游戏方式是一样的,我们在艺术也只是保留了模仿对象的一些形式。我们当然也模仿,但模仿对象本身并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个艺术游戏中留下的某些生活中的形式,而与那种生活形式相结合的语境或相关情况却可能被剥离出去。至于到底剥离出去哪些形式,以及为什么如此剥离,单从一种剥离情况来看是无法给出答案的,但是当这样剥离的例子足够多,或者说,形成了一个(属于某一艺术类型的)艺术文本的时候,我们就能判断这种剥离的合理与不合理了。当然,这一判断并不是时刻需要的,只是在这种剥离可能出问题的时候,我们才去查看一下这一剥离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剥离”不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而是与实践类型结合在一起的行动。只有在样本里,我们才可以考察“剥离”情况,而不能凭借着先验推论,建造一个剥离的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