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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罗佩《大唐狄公案》中的几篇小说高罗佩《大唐狄公案》中的几篇小说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 赵逵夫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文章由三个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荷兰职业外交家、国际著名汉学家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公案小说中以汉源县为背景的四部小说作品:《湖滨案》《朝云观》《断指记》《莲池蛙声》;第二部分详细考证了狄仁杰之时的汉源县在今西和县境内,讨论了唐代汉源县与汉水的关系,并指出高罗佩所写唐代汉源县应是同西和有关的;第三部分介绍了高罗佩的其他创作和文化活动。
    【关 键 词】高罗佩/《大唐狄公案》/汉源县与汉水
    【作者简介】赵逵夫(1942-),男,甘肃西和县人,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甘肃省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与文献研究
     
    
    高罗佩,荷兰职业外交家,国际著名汉学家。本名罗伯特·汉斯·梵·古利克,因其一生与汉学结下不解之缘,故以他原姓Gulik的“Gu”和基督教名“Robert”的近似音取了“高罗佩”这个中国名字;又取字“芝台”;还据中国“一笑忘百忧”的俗语,自号“笑忘”,用中文写文章时,常署名“吾华”。平时生活起居公馀穿着打扮也多中国化。通晓十五种语言,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高罗佩接触到中国通俗小说,1940年他在日本偶然得到一本《武则天四大奇案》,将其中的前30回译为英文①,以《狄公案》为名1949年在日本东京出版。该书前30回写了狄仁杰断三个案子的故事,因为后34回并未写案件,而写武则天专权及狄仁杰同武三思等人斗争,整顿朝纲及力谏武则天归政的事。他认为后34回,为后来所增,又其写武则天的淫秽之事,有伤大雅,故未译。有的学者认为,“《狄公案》后34回的内容是后加上去的,且与前30回不是出于一人之手。”②其实此乃高罗佩之说。高罗佩在1956年为《大唐狄公案》所写《自序》中称他所译前三十回为“古本《狄公案》”,便是这个原因。不过我以为《武则天四大奇案》为一人所作,前30回只写了三个案件,而曰“四大奇案”,是将武则天夺唐之天下也作为一“大奇案”,前30回乃是为写后一件事作铺垫,也作为遮掩。作者的主要目的不在写前三大案,而在写武则天的淫乱与破坏朝纲,及狄仁杰等大臣劝说其归政的事。联系书中多处行文看,这应是影射西太后专权阻挠变法维新、挟制光绪皇帝之事。如第三十回借阎立本之口说:“中宗遭贬,远谪房州,天子之尊,降为王爵。……还有那张宗昌等这班狐群狗党,伤心逆理,出入宫闱,丑迹秽言,非我等为臣下所敢言,也非我等为臣下所敢禁。……眼见得唐室江山,送与这妇人之手。下官前日思前想后,唯有大人可以立朝廷,故因此竭力保举,想望同心合力,补弊救偏,保得江山一统。那时不独先皇感激,即上天百姓,也是感激的。”全是当时维新派的口吻,针对戊戌变法失败西太后囚禁光绪皇帝事而发,只是变“清室”为“唐室”而已。再如第三十三回狄公说:“我说朝廷主子,甚是精明,岂有新简放的大臣,不能朝见之礼!”影射清末顽固派阻挠光绪皇帝召见康有为等人之事。书中又说:“家有令子,理合临朝;国有明君,不宜禅位。”(第五十二回)显然有弦外之音。且书中所写故事不似以前公案小说,着重表现社会上的以强凌弱及清官如何不畏强权,主持公道,而着力表现案情的复杂及官员的深入调查、寻找证据和认真分析、排除疑难、确定罪犯,表现出对官员能力和侦查断案方法的重视,作者显然是受过现代教育,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科学思想、拥护变法的知识分子。书出版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诏定国是”,仅百日光绪皇帝被困,维新人物遭到迫害。则全书之完成,应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前后。至少后34回完成于此一时期。
    高罗佩译《狄公案》问世之后,许多读者要求他寻求同类中国小说翻译出版。事实上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写侦探断案达到这种水平者很少。于是他自己开始考虑依据中国有关书中的故事以狄仁杰为主人公进行创作。他先用英文写成了长篇《迷宫案》,1951年被译为日文在东京出版,1952年他由日本调任印度之后,又自己将这篇小说译为中文,取名《狄仁杰奇案》,1953年在新加坡出版。接着写了《铜钟案》和《湖滨案》,都受到西方和亚洲一些国家、地区读者的喜爱。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共写狄公案16部(其中一部含两个中篇,故也可看作17部)。
    这里要特别提出来说的是,高罗佩这些总称为《大唐狄公案》的系列公案小说中,有四部是以汉源县为背景的。这四部即:
    《湖滨案》(1960年伦敦版,约10余万字),写狄仁杰初至汉源任上,当地士绅商官首领在南门湖游船之上为他接风。席间一舞妓杏花向狄公暗语:汉源县内正在酝酿一个险恶的大阴谋。未及细问,杏花已惨遭溺毙,掌心握一棋谱残页。狄公断定凶手就在席间。次日,前夜席间一富商刘飞波又诉爱女刘月娥于新婚之夜惨死于洞房,女婿潜逃。狄公前往暂放棺木的古寺勘查,却发现刘月娥尸身已被调包,棺内赫然为一具新近遭害的男尸。调查中,杏花的身世和她所收藏的情书上落款为“绿筠楼主”的秘密情人成为破案的关键。抽丝剥茧的细致调查后,狄公发现了杏花临终前所握棋谱内藏的玄机,揭开了与刘飞波家毗邻的富商韩咏南家中佛堂的秘密,捣毁了刘飞波在佛堂下的密室所建谋反帮派黑龙会的老巢,并揭露了他绿筠楼主的身份及杀人灭口的罪行。假死后遭人拐掳的刘月娥也被解救回来。相关的几起命案一举破获。
    《朝云观》(1961年伦敦版,约7万字),写狄仁杰自京师返回汉源县,路宿朝云观。夜间,他偶然看见一间昏暗的小房间里,一个头戴银盔的兵士搂抱着一个赤身的残臂女子。待他定睛细看时,对面却只有一面严实的灰墙。这个景象令他惊疑不定。联系一年前三个年轻女子相继死于这个道观中的事实,狄公暗中展开调查。期间,他得知道观的前任住持玉镜真人死因蹊跷,并拜见了在此隐修的上清国师孙一鸣。粉碎了重重阻挠和阴谋后,狄仁杰从玉镜真人的几副丹青遗作中找到了线索,揪出了玉镜遇害的元凶。真相即将大白之时,凶手却坠楼而亡。从一个被解救的年轻女子口中,狄公得知观内确有一间淫道行淫的密室。最终,一个阴阳太极图符帮助狄仁杰找到了隐藏在夹墙内的密室,一头白发如银盔的孙天师,及一尊残肢女子木雕。至此案情真相大白:原来这具木雕乃邪恶的孙天师用年轻女子偷梁换柱从阎罗十殿移至此处。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孙天师不慎打开隐于灰墙上的小窗片刻,而他搬弄木雕的情景恰被狄仁杰看见。孙天师谋杀数人的罪行全部败露。
    《断指记》(1965年伦敦版,约4万字),写狄仁杰偶然在官衙后山发现野猴爪间遗落的一枚带血的戒指。随之在后山发现了一名男子的尸身,被斩去的手指残桩上戒痕犹存。后查明,男子名万茂才,原为长安一非常富有的生药铺掌柜,因爱上一位流浪的帮会少女而弃家随她四处漂泊。在他决意向少女表明心迹时,却被害身亡。他拟用作聘礼的五十两黄金也一并消失。对少女兄妹的讯问,使狄公意识到这起命案与尚未破获的走私贵重物品案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各条线索去粗取精后,案情渐明,官衙后山顶居住的生药铺黄掌柜最终进入狄公视野,然案件的结尾却令人大吃一惊:原来万茂才的遇害,既非为财,也非因仇,而是黄掌柜的痴呆儿子与少女的一面之缘使他阴差阳错成为刀下之鬼。最终,走私贵重物品案随着这起命案的破获而案情大白。
    《莲池蛙声》(约16000字),写汉源县发生了一起盗劫衙库的案件尚无头绪。狄公出城散心狩猎甫归,就接到汉源县清流名士孟岚被杀于家中莲池小亭的衙报。孟夫人向狄公提到:孟岚被害夜,她曾被莲池蛙声闹醒。调查中狄公发现,孟岚妻弟史晓鸣数日前扬言可从大生药铺掌柜袁凯处得到一笔钱,后却无故死去。他死前与孟岚一样,曾被蒙汗药迷倒。而曾为烟花女子的孟夫人从良前与袁凯过从甚密。各路线索渐渐集中。袁凯无意间提到的莲池蛙声,进一步使狄公断定袁凯曾在夜间去过孟府,于是设计使袁凯自己露出马脚。原来孟岚获知了史晓鸣参与的盗劫衙库案,遂约袁凯说服其放弃计划。袁凯恐事泄杀之。并计杀史晓鸣灭口。孟岚被杀案和盗劫衙库案一举告破。
    这几篇小说都写得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既具有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风味,又带有西方侦探小说的特色,更适合于现代读者的口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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