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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孔子删《诗》(6)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学遗产》2014年第5期 马银琴 参加讨论

    三、孔子对《诗三百》的删定
    澄清了孔子删《诗》的真实性以及删《诗》的时间等问题之后,我们再回过头来回答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诗经》中属于春秋中后期的十首作品整体地表现出了与春秋中前期诗歌不同的政治伦理倾向?它们有没有可能经孔子之手被编入《诗》中?
    通过研究《诗》文本的形成史我们发现,诗文本的每一次编辑,都是在前代所传文本的基础上,通过采集当世或稍前时代创作和流传的诗歌作品加以编定的方式完成的。伴随着周代礼乐制度的发展被累次编辑的《诗》,除了辑录专门为仪式创作的诗歌之外,主要来源于“献诗”与“采诗”两途[22]。那么,当删《诗》正乐作为孔子的私人行为发生时,失去了礼乐制度保障的孔子有没有条件搜集到这些作品呢?
    《秦风》五篇,是这十首作品中时代较早的作品,产生于公元前7世纪后期,距离孔子时代大约一个世纪。尽管孔子一生未能至秦,但百年之间秦国与其他诸侯国之间频繁发生的会盟、聘问乃至战争,仍然让孔子十分了解秦国的史事。《史记·孔子世家》曾记载齐景公问孔子秦穆公称霸的原因,孔子答道:“秦,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身举五羖,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23]而且,在孔子所教授的弟子中,不乏来自秦国的秦祖、壤驷赤、石作蜀等人,他们也可能带来关于秦国的种种知识。孔子既然称赞秦穆公“其志大”、“行中正”,“虽王可也”,他必然也会思考秦国“霸小”乃至后来“诸侯卑秦”的原因。在他最终删《诗》正乐时,把讽刺秦穆公“死而弃民”的《秦风·黄鸟》、讽刺秦康公忘父之业,弃其贤臣的《晨风》、《权舆》等诗纳入《诗》中,与歌颂秦仲、秦襄公的《车邻》、《驷驖》并列,表达了孔子对政治兴衰的思考。
    而陈、曹两国,则是孔子周游时亲历之地。在一个崇尚“声音之道与政通矣”的时代, 对于“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24]的孔子来说,通过歌谣俗谚来了解民情政事,无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陈风》三篇产生于公元前6世纪初期的陈灵公时代,距离孔子出生约五十年。其中《月出》“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说美色焉”,《株林》“刺灵公也,淫乎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焉”,《泽陂》“刺时也,言灵公君臣淫于其国,男女相说,忧思感伤焉”,均与在位者好色相关联。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在孔子到达陈国,居陈三年之前,卫灵公是唯一一位礼遇孔子的国君。但是,“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巿过之。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于是丑之,去卫,过曹。……孔子遂至陈。”[25]卫灵公之“好色”是促使孔子再次去卫的直接原因。那么,在孔子居陈之后,讽刺陈灵公君臣“好色”的《月出》、《株林》、《泽陂》等不能不对孔子有所触动。将“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说美色焉”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合观,诸诗之入《诗》,也在情理之中。
    《曹风》两首,一为赞美君子“其仪不忒,正是国人”的《鸤鸠》,产生时代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前期;一为歌颂郇伯(晋臣荀跞)能“念彼周京”“四国有王”的《下泉》,产生于公元前510年前后,其时孔子已经四十二岁。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26],所谓“君君”,即《鸤鸠》“其仪不忒,正是国人”之义;而诸侯“勤王”更是周礼精神之所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这样两首契合周代礼乐精神的诗歌,很难不被孔子采入《诗》中。而且,作为《诗》中时代最晚的一首诗,《下泉》的入《诗》,也标志了一个时代的终结。“自是以后,诸侯不复勤王,故列《国风》,《诗》亦终于此。”[27]
    孔子周游列国时途经的卫、曹、宋、郑、陈、蒲、蔡、楚等国中,其风被列入“周乐”的还有卫、郑两国,为什么只有陈、曹之风补入《诗》中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与前文我们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这十首作品会整体地表现出与春秋中前期诗歌不同的政治伦理倾向——共同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孔子的思想倾向。在春秋时代,由于地处殷商旧地,久承殷商文化重声传统的浸淫,加之发达的商品经济的推动,郑、卫两地成为当时新声靡乐最为兴盛发达的区域。周代礼乐制度下采诗的目的是为了“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它与献诗“补察时政”的政治目的基本相同。但是,东周以后,“采诗观风”的行为背后包含了更多满足声色享受的欲望追求,这是春秋中前期以郑、卫两国诗歌为代表的,并无讽刺内容的《国风》作品大量汇集宫廷的根本原因。这部分作品被编入《诗》中,成为倍受后世理学家垢病的“淫诗”。“淫诗”的出现反映了美刺名义下“乡乐唯欲”的实质。至孔子时代,新声靡乐更加发达,执政者耽于女乐而怠慢朝政的事情时有发生。季桓子接受齐人女乐,三日不朝一事,更是导致孔子去鲁周游的直接原因。因此,孔子不仅十分明确地表达对以“郑声”为代表的新兴音乐的反感:“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28]同时,他甚至把“放郑声”提升到了治国安邦之法的高度:“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29]在这样的背景下,郑、卫之地的靡靡之音自然不会被孔子采入《诗》中。正是由于孔子的选择,《诗经》中春秋中后期的诗歌才表现出了与中前期明显不同的政治伦理倾向。
    孔子对《诗》的删定,除了增入上述诗篇,《鲁颂》之入《诗》也是孔子所为。除此之外,他还进行了删削诗篇、调整乐次、雅化语言等一系列的工作。对于这些问题,笔者在《两周诗史》一书第七章第二节“孔子对《诗三百》的删定”中已做过详细讨论,此处不再赘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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