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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下去,但是要记住——莫言作品中的乡土历史与生命记忆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东吴学术》2014年第201 何怀宏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莫言笔下的乡土历史分成三种:一是其亲历的历史;二是亲闻的历史;三是传闻的历史。作者写作的最大优势和最精彩部分还是集中在他亲闻和亲历的历史时段,这主要是下层人物的活的历史,是各种各样的生命鲜活淋漓,但也饱受摧残的历史。莫言抒写了乡民们如何面对那些给生命造成了巨大威胁的东西——战争、饥馑和激烈的政治运动。其作品鲜明地展示了普通中国人是如何应对这些威胁和灾难的,他们的主要办法是什么,根本依托是什么,以及还可以希望什么,等等,从而不仅展示出一种深深植于传统的、顽强生存的国民性,也展现出一种希冀精彩人生和丰富感情的普遍人性。而这种对苦难和奋斗的回忆如能成为民族的稳固记忆,也将是未来的希望所在,它将为人们开创富足且有尊严的生活提供宝贵的精神资源。
    关 键 词:乡土/历史/生命记忆
    作者简介:何怀宏,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莫言最好的小说是从他的乡土中生长出来的。他年轻时曾极力要逃离这乡土,后来又回到这乡土,发现这块故土才是他真正的文学资源宝库,也是他安身立命的地方。但是,没有起初的逃离,恐怕也是不行,他离开了故土,来到了京城,在那里开阔了眼界,并写作成名。当世界也见过了,生计也早已无忧了,他回来可以安静地写作了。过去他稀罕的现在不稀罕了,而过去他弃之如敝屣的东西现在却变得十分宝贵了。目睹旧时熟悉的景物,感怀早年认识的人物和世事的变迁,又在想象的磨坊中不断磨碾、分化和重组,于是他的创作有了不竭的源泉。
    莫言曾经在斯坦福大学的讲演“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财富”中谈道:当他年少时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民在家乡贫瘠的土地上劳作时,他对那块土地一度充满了“刻骨的仇恨”。说“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说他当时“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但仅仅两年后,当他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他的心情竟是那样地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
    如果说离乡两年后他已经从恨变成爱恨交加,十多年后他作为一个名作家回到故乡,并在那里居住写作的时候,他对故乡的感情大概就主要是爱了,他就像是要重新“长”在那里了。他说他是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这是他一九八四年在《白狗秋千架》这篇小说里第一次给故乡打出的旗号——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说自己的小说也只能是“地瓜小说”,或者说是高粱地里的小说。这时他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回到了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了故乡我举步艰难。”
    在这之后,他主要的作品,他最好的作品,都是在他的故乡写成的。尤其是一九九五年春天他开始“醒着用手写,睡着用梦写”,三个月全身心投入完成的《丰乳肥臀》,可以说是一部史诗杰作,是一部生命的悲歌,同时也是生命的颂歌。他自己也是一个道地的农人作家,像一个极其勤勉的农人专注于耕耘一样专心致志于写作。他会酝酿很久,但却集中在很短的时间里,高强度地将一部作品完成。五十多万字的《丰乳肥臀》用了九十天即完成初稿,而四十多万字的《生死疲劳》只用了四十三天就杀青。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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