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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诗与宋代诗学关系的辨析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 张静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翻案诗并非宋代文学的独特现象,至晚在西晋,翻案诗已经出现。诗歌翻案是一种文学创新,是新颖化战胜熟悉感的方法之一,是作者在“影响的焦虑”推动下,对前人诗歌的改造。
    【关 键 词】翻案诗/宋代诗学/文学创新
    【作者简介】张静(1982-),女,山东文登人,防灾科技学院讲师,博士后,主要研究中国诗学(北京 101601)。
     
    翻案诗在中国古典诗歌的创作中蔚为大观,诗歌翻案是诗话著作非常关注的一种诗法现象。然而,在关于翻案诗的很多问题上存在不少误解。误解之一,是将翻案诗看作宋代诗歌的独特现象,并视之为宋代诗学的重要内容。实际上翻案诗法古已有之。宋代以前,翻案诗已经建构了它的基本形式,而且拥有大量的名家名作。
    一、翻案的内涵、手法与误解
    “翻案”原系法律语词,指推翻已定的成案。宋夏僎《尚书详解》卷二十五《吕刑》:“至狱案既成,则又变而为他,狱成虽则云然,至将以法加之,则又并与前说而背之,或呼冤,或翻悔,如今囚所谓‘翻案’者。”[1]这个词后来引申为推翻前人的论断,别立新说,如清人赵翼《客有谈故相事者漫记》诗云:“盖棺论定无翻案,当轴权移有转轮。”[2]钱钟书先生疏解《老子》时说道:“夫‘正言若反’乃老子立言之方,《五千言》中触处弥望,即修词所谓‘翻案语’与‘冤亲词’,固神秘家言之句势语式耳。”[3]也即《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曲全枉直”、“善行无辙”、“祸兮福倚”等“正言若反”的语言策略。扩展开来,翻案也可视为文学写作手法。如果一首诗对历史定论、公众观念提出相反的看法,或者与前人诗文原意反其道而行之,这就是翻案诗。
    将“翻案”当作诗法术语提出,目前可见的最早文献是南宋杨万里的《诚斋诗话》:
    老杜有诗云:“忽忆往时秋井塌,古人白骨生青苔,如何不饮令心哀。”东坡则云:“何须更待秋井塌,见人白骨方衔杯。”此皆翻案法也。予友人安福刘浚字景明《重阳诗》云:“不用茱萸仔细看,管取明年各强健。”得此法矣。[4]
    后来,“翻案”一词频繁地出现于诸家诗话之中,如明代谢榛《四溟诗话》卷二:“《家语》曰:‘水至清则无鱼。’杜子美曰:‘水清反多鱼。’翻案《家语》而有味。”[5]40清代袁枚《随园诗话》卷二:“诗贵翻案。”[6]
    目前学界多认为“翻案诗”是宋诗中的突出现象,遂往往将翻案诗与宋代诗学联系在一起。例如周裕锴先生说:“尽管杜甫被江西诗派视为‘诗家初祖’,也曾有翻案为诗的实例,但是诗家翻案法的真正大规模使用却是始自王安石、苏轼、黄庭坚、陈师道等精通禅学的诗人。”[7]张福勋谓:“这正是宋人极聪明处,也是宋诗变唐诗,而又有别于唐诗之处。诗用翻案诗,便是其中一例。”[8]张小丽论述道:“尤其是翻案法这一最富特色之艺术手法的运用,是宋代咏史诗取得独到成就的重要关捩。”[9]以上这些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
    实际上,翻案诗并非宋代诗学的独特现象,在宋前已经发展成熟。这一点前人也曾经指出过。明谢榛《四溟诗话》卷二云:
    屈原曰:“众人皆醉我独醒。”王绩曰:“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左思:“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太白曰:“若待功成拂衣去,武陵桃花笑杀人。”王、李二公,善于翻案。子美曰:“明年此会知谁健,醉把茱萸仔细看。”刘浚曰:“不用茱萸仔细看,管取明年各强健。”太拙而无意味。杨诚斋翻案法,专指宋人,何也?[5]52
    看来这个问题自古至今都存在误解,本文拟就此做一番考辨。
    首先,当今学界对翻案诗手法的分类角度各异,以至相互抵牾。①笔者将其归纳为五类:一为对公众观念之翻案,这是翻案诗运用最多的手法之一。二是对历史定论之翻案,其中以杜牧和王安石的咏史翻案诗最为知名。三为用典类翻案,指就古书中的典故采用逆向语势或否定语势,从而转换出新的意义。第四种为反用诗句法,指翻转或否定他人的诗句、诗意而使用之。第五种是反用成诗法,就是对前人整体诗作进行通篇翻案。这些翻案手法在宋代以前,皆已经获得了成熟运用。
    翻案诗法可以追溯到《诗经》时代,那时候使用的主要是翻案诗法的第一种类型。例如《邶风·谷风》:“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周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风·河广》:“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谁谓宋远,跛予望之……谁谓河广?曾不容刀。谁谓宋远,曾不崇朝。”《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娶妻?,必宋之子?”这些都是对公众观念翻案的典型诗例。同样的例子还有春秋时的《采葛妇歌》②、战国时的《杨朱歌》③等,诗中对诸多公众观念进行了翻案。
    秦汉时期出现了翻案诗法的另一类型:反用成诗法。东汉扬雄“以为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蛇,遇不遇命也,何必湛身哉!乃作书,往往摭《离骚》文而反之,自岷山投诸江流以吊屈原,名曰《反离骚》”[10]3515。扬雄的《反离骚》在文体、结构上完全承袭、模仿屈原的《离骚》,语句上直接借用,表现手法上也继承了其比喻和象征之法,这就使《反离骚》和《离骚》构成了一定的互文关系,但是《反离骚》的立意是以老庄之思想责备屈原,认为屈原不应该投江。这就和《离骚》形成了一组成诗翻案。随后晋代左思、陆机有《招隐诗》,王康琚则有《反招隐》,也是这种类型的翻案诗法。
    魏晋时期咏史诗的风气渐开,而这个时候便出现了旨在翻案的咏史诗。建安十六年(211),曹植、王粲、阮瑀从曹操西征马超,十二月自安定还长安,途经三良冢,遂皆有诗咏其事,其中王粲《咏史诗》诗云:
    自古无殉死,达人所共知。秦穆杀三良,惜哉空尔为。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没要之死,焉得不相随。妻子当门泣,兄弟哭路垂。临穴呼苍天,涕下如绠縻。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生为百夫雄,死为壮士规。《黄鸟》作悲诗,至今声不亏。[11]88
    “三良”事见《左传·文公六年》。《诗经·秦风·黄鸟》吟咏此事:“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慄。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12]428诗歌批评穆公和殉葬制,对三良临穴时的恐惧和无奈给予了同情,《毛诗序》评云:“《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12]427而王粲的诗却把三良殉葬说成“生共此乐,死共此哀”的忠义之举,王诗是对《黄鸟》的翻案。
    用典式翻案和反用诗句法也在这个时期出现。曹魏时徐干的《室思》:“人靡不有初,想君能终之”[11]146,翻自《大雅·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12]1154这可以视为对典故的翻覆。西晋陆机《猛虎行》:“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恶木岂无枝?志士多苦心。”[13]这是反古乐府《猛虎行》“饥不从猛虎食,暮不从野雀栖。野雀安无巢,游子为谁骄”[14]之意,属于反用诗句法的例子。以上说明,至迟在西晋时代,翻案诗的五种手法都已经具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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