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现代诗存在的问题时,人们为什么总是把“形式问题”视为第一位的关注热点呢?我想不外乎就是用旧体诗那一套规矩来衡量它的。从季羡林到流沙河,都认为新诗是一场失败的试验,我想也就是用了旧体诗的标准作为依据的。我们都知道,旧体诗在魏晋以前,是并没有那么严格的规矩的,因此基本上也可以看成是自由体的诗。诗的规矩一旦形成,就把它那一套平仄对仗音韵格律作为评价诗的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标准。所以凡符合其规矩均可以称之为诗,而不合其规矩者即为非诗。这也就是当今许多人挂在嘴边的一句贬斥现代诗的通用语:新诗没有评价的标准。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因为旧体诗有一套固定的标准,而现代诗却没有。如果我们试图以这种方式来制订标准,并且按这种模式来探讨现代诗的诗体建设问题,我可以肯定地说是永远不可能达到预设的目标的。 持“诗体建设”论的人总是说,诗体建设并不是要制订一套模式,而是要寻找到一些使诗的写作不能过于信马由缰的方法和规律。这当然是善良而美好的愿望。但是,既然没有一套模式,又何来的建设蓝图呢?提倡格律诗就能解决问题吗?旧体格律诗因为有固定的模式,所以诗人在提笔之初,即已想好了如何适应并符合其规矩落笔;而现代格律诗,其规模和格局是无法预设的,每一个诗人都会按自己的诗思实现其创作意图。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格律诗也是无法规范的。既然无法规范,实际上就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这种无限的可能性,注定了就是无体可建的。我之所以说“诗体建设”是一个“伪话题”,就是基于这种认定和理解的。这里说的还只是现代格律诗,如果涉及当今诗坛占绝大部分的自由诗,那就更是无法约束的了。本来,现代诗就理所当然地包含了格律诗和自由诗,只是由于每一个诗人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因此我们只能让各人发挥其所长而不能用诗体来约束他们。格律诗和自由诗并不是判断优劣的标准。我们判断一首诗的优劣,只能从它的诗性表现和表达的是否成功来评说,而不能用它是什么“体”来评定的。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所以我认为在探讨现代诗的“诗体建设”问题时,不能着眼于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模式上,而是要着眼于对“无限可能性”的研究。所谓“无限可能性”,并不是任意地滥施语言垃圾或唾沫横飞,而是在诗性的范畴内让语言的功能得到控制和发挥。所以我们与其把精力放在探讨建设什么样的“诗体”上,不如在诗性语言的研究上多下些功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