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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诗歌节如何“毁诗不倦”(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文艺报 杨宗翰 newdu 参加讨论

    由上可知,台湾地区的诗歌节活动十分强调与“本土”结合。由本地学校或政府单位主办或承办,另觅诗歌节策展人之模式,已蔚为当今主流。策展人本是诗歌节的灵魂,但有极少数策展人,假呼群保义之名,成个人事功之私。我实在难以想象,进入文学史竟需要成群结队以壮声势,难道以为是在花车游行?另外,策展人本身作品的高低、国际视野的宽窄、对诗潮“当代性”的把握,我以为俱为一场诗歌节成败的关键。很遗憾的是:是否够热闹、观众多或少、演出后的鼓掌声长短、节目是否有趣或能引人发笑……恐怕才是主办单位对“成功”与否的判断。策展人本应有能力及准备,随时反击上述这种庸俗化观念,乃至得站在“教育”而非“接受”的立场,来面对主办单位及与会观众。如果策展人打从心里,只想复制这种让诗歌庸俗化的论点,显然就是失职与失能,最终必将失去诗歌。
    台湾地区的各大诗歌节背后的出资者,多为政府机构。所谓策展人或规划单位,实质上是向政府提出企划书,经招标程序并确认得标后,开始执行并等待结案时由政府验收。因为私人兴办诗歌节的风气未开,导致政府的文化局处成了诗歌节真正的“老大”。出资者对诗歌节自然会有其想象,但策展人能否引导走向正确的方向,而非仅沦为发展地方观光的“话题”,背后的倾辄角力至为关键,策展人的价值亦可在此展现:诗歌节理当为诗与诗人服务,促进观光或繁荣地方等目的永远都该是次顺位的。我以为,一场成功的诗歌节,应能解冻世人冷藏已久的诗心,召唤在场诗人与聆听群众间流动的诗想,千万莫以活动后那一阵鼓掌声而自满。策展人当思如何提振诗魂、唤醒诗灵,类似力邀域外诗人、誉扬知名诗人、提携青春诗人等“旁支任务”实非重点。进一步说,今日某些诗歌节已失去了初心,让浓厚节庆氛围取代了诗本体的探索与思索,结果就是换来一场场热闹无比却让诗缺席的“诗歌节庆典”。
    举办或策划诗歌节,稍一不慎便会落入上述陷阱,在庆典气氛中如此轻易地“毁诗不倦”。毁的是诗、不是人,因为作家个人名望或诗歌节声威还算易救,惟诗本体的尊严毕竟难返。如果我们筹办诗歌节,所求只是有力金援、舞台声光、媒体报道及个人地位,那代表只把诗当作节目,让Poetry沦为Show之一环。今人常说之“PS”,原是指用绘图软体来修改、调整、变造既有图片;用在讨论诗歌节之情境上,又何尝不是指涉Poetry加上Show呢?与追求诗歌的艰苦道路相较,这其实再容易不过了。若选了这条容易的路,就是主办单位或策展人引导诗歌坠入魔道,也愧对诗歌节与会诗人及到场观众的期待。要看秀,欢迎买戏票、进戏场、见戏班。要求诗,则请走诗道、闻诗音、持诗心。悲或喜,都是诗所能达到的动人效果;但过度夸张的悲喜,就只是将诗秀场化,诗人登台成了表演者──通常都是底子最差、演技贫弱的那种表演者,或可谓之为“戏人”。
    诗歌节是一面镜子,既看得出某些诗人竟自愿变身戏人,亦看得出另有一批诗人如何千方百计守护诗歌。诗跟大众间的隔绝状态,在台湾始终是个未解的问题。真正能够唤起台湾民众热情者,当属上世纪70年代台湾民歌运动期间,重新结合“诗”与“歌”之尝试,让“以诗入歌”成为彼时一大特色。台湾民歌运动的第一枪,是1975年6月6日台湾大学毕业的杨弦,在台北中山堂的创作发表会上,演唱了8首由余光中的诗谱曲之作。之后他发表《中国现代民歌集》音乐专辑,歌词大都来自余光中诗集《白玉苦瓜》(1974),更让《乡愁》《江湖上》成为传唱一时的名作。此时余光中也因为受到英美摇滚乐的影响,部分作品采用类似民谣的诗语言,甚至还译介了许多关于摇滚乐的文章。披头士(The Beatles)及鲍勃·迪伦(Bob Dylan)两者最令余光中着迷,《江湖上》便是他向后者名曲“Blowin' In The Wind”的致敬之作。民歌运动与现代诗的结合,允称彼时一大特色,余光中、洛夫、郑愁予、杨牧、罗青、席慕蓉等都有诗作被改编为歌曲演唱或收入歌手专辑。
    或许有人会问,这不也是一种“演出”?为何不说其同样可能“毁诗不倦”?我认为,此举应视为对诗的守护,而非对诗的利用。诗跟大众间的隔绝,不是写几首海报诗、口语诗、朗诵诗就能够解決的——因为它们很可能根本就不是“以诗本体为要”思考下的创作。台湾民歌运动期间的诗创作之所以不同,正因彼时诗人是以诗为出发点,来尝试进行书写。他们对节奏、句法、声调的诸多考量与斟酌,皆是为了诗所作,并非为了歌而为。今日各家诗歌节场合,常见邀请到罗思容、王榆钧等音乐工作者,实为与会者之幸。经过40年,这些音乐工作者比昔日民歌手更能理解当代诗的“当代性”,以及诗与歌两造间的可能/不可能。有人欲以声音诠释诗歌,有人则以影像诗(video poetry)再造诗歌,叶觅觅、游书珣、蔡宛璇等皆是其中佼佼者。在我看来,这类跨界创作都是对当代诗歌坚定的守护,而非决绝的背离,其共通点乃皆属“以诗为核心的跨界创作”。
    办诗歌节,自然不是为了刻意毁诗,却极容易招致这样的尴尬结果。以一个2300万人的岛屿,2016便延续了2015年全台的北、中、南、东五场诗歌节活动,只有“2015台南福尔摩莎国际诗歌节”北移至淡水河畔,易为“2016淡水福尔摩莎国际诗歌节”,但与会班底大致不变,就连找来的国际诗人亦然。我偶尔会想:在网际网路昌盛、微信风行的年代,台湾需要这么多让诗人“露脸”的诗歌节吗?那些公家部门代表登台致词者,除了划预算、给经费、管核销、审结案,他们可曾真正关心过当代诗歌的处境问题?在他们的想法里,一切是否不过是场例行节庆,欢欣热闹远比什么都重要?根源或许就出在:所谓的主办单位或公部门早就习惯了诗歌不会造反,诗歌节自然也不会(不该)造反。如此温顺的诗歌节,还需要等待谁来毀坏吗?自焚或许还快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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