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消费疲软——中国文化消费的基本特点及其原因 我国文化需求的满足分为两个部分,即公共服务类文化产品的提供与市场化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消费。这与我国文化发展的基本分类密切相关。我国文化发展分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从总体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运营体系这两个对位性的系统建构起来的。这个构架正在初步建立中。 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施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力,提升公民文化素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形式;是适应当代世界潮流,建设现代民主国家的必由之路;是提高文化软实力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它的主导取向是政府提供资金,以满足大多数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具有普遍需求的基础文化服务。非营利、公益性是其重要特征。发展市场导向的文化创意产业则是向我国公民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多种档次的文化商品,通过市场消费,满足不同层次公民的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产业在市场化的发展中不断壮大,全面提升文化自身的造血功能,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累资金,培育文明,开拓道路。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文化消费主要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实现。文化产品的购买者——听众、访客和观众都是“消费者”,他们购买了某件商品,如音乐会的门票、出外旅游观光,或者买了图书书,都是文化消费行为。 为什么我国的文化消费一直疲软?特别是在我国国民较大幅度提升了收入水平之后,为什么仍然不能、不敢或不愿进行文化消费呢?这是因为我国国民一方面受制于长期的贫困、灾难、危机的集体记忆和对突发事件的恐惧,不敢多花钱,更不敢乱花钱,宁愿多存些钱以备不时之需。另一方面,我国国民在经济上的多重压力导致更“软”的文化消费没有提上日程。这些压力包括: 一是由于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一病回到解放前”,也有不少国民忧虑养老困难,必须留足资金过“奈何桥”。 二是购房压力巨大,高企的房价让人望而生畏。中国成为全世界住房相对价格最高的国家之一。为了买房,倾尽几十年积蓄,成就开发商的巨富;或者为了贷款买房,抵押后30年的生命与幸福,为银行打工,成为房奴。中国人从农耕社会走来,“居者有其屋”是最普遍最基本的诉求。这一“有”不是租有,而是拥有。与西方不同,中国人信奉"有恒产者有恒心",要成家、立业、立人,首先要有房。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屋自有率却远低于中国很多城市。 三是家庭教育,这是另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重负担。血缘宗族文化的千年积淀,让中国普通百姓更看重教育,推崇教育,希望借教育改变个人身份、家庭经济与社会地位。历史上的科举制度和当今的高考制度,相对合理地拓宽了社会纵向流动的通道,打破既得利益集团的把持与固化,留给普通国民上升的机会。所以,为了家族,为了后代,中国父母愿意并舍得在教育上大幅投资,愿意节衣缩食,倾尽全力,为孩子谋一个光明的前途,无论如何,也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尤其是名目繁多的少儿教育、课外教育、择校就学的黑箱操作,特别是国外留学教育的无底深洞,让某些发达国家钵满盆溢,却让国内家长倾囊付出,致使自己不敢“自由”消费。文化这种花钱的软消费,往往都在砍削之列。 另外,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晚,实施时间短,我国国民总是将文化看作是公共“活动”,缺乏文化的市场化消费观念。特别是长期的计划经济,文化艺术的计划供应,政府埋单,公款包揽,无偿获得文化服务与文化产品成为一种惯例。,没有形成整个社会的文化艺术的市场化消费习惯。比如实行了几十年的文艺调研,多年实行赠票制,各种名目的慰问演出大都由政府筹资或摊派,延续了供给制时代的文工团演出模式。普通公民没有建立起文化艺术的市场化的消费观,而把能够送票、“被送票”看成是一种特权,把通过关系搞到票看成是有办法,有“能水”。大型的、较为高端的文艺演出,甚至成为一个地区政府各机构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润滑剂和利益交换方式。这种做法蔓延到国外去,我国的歌唱家、演艺团体在国外的演出常常采用赠票方式,改变了所在国的艺术消费方式,形成的观看中国演出的“免费”习惯和“关系”模式。 同时,由于整个民族的实用主义生存观念,市场经济教会了人们以钱生钱,房产生钱、股市生钱,却普遍忽视个体审美的、艺术的、文化鉴赏的教育与涵养,号称文明古国的文化普遍水平和审美艺术教育处于较低状态。如高考指挥棒下中学教育的偏科与“消灭”副科现象,致使我国国民相应审美艺术与人文能力普遍缺乏。即使是今天普遍风行的高额儿童校外班的艺术教育,也具有很强的功利色彩(如考大学加分等)。这其实是我们与发达国家的最大差距。 把一个数千年的农业国,改变为一个现代化国家,进而成为一个后工业时代的科学发展的国家,其中的跨越之巨、跨越之难,举世罕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