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信》的篇幅体例问题。《信》由小芹写给爱人阿冰的50封书信组成,长达125页,字数超过5万字,相当于此前从《绿霉火腿》到《猎野猪的人》10篇作品的总篇幅,似乎已不宜称为短篇创作了。是什么原因导致编者难以割爱,宁愿违背“短篇创作选”的编辑初衷,都要选入《信》呢?这又是一个依据目前的资料难以回答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信》的出处作者问题。既然是《名家短篇创作选》,那么《信》选自哪里?其作者究竟是谁呢?编者没有注明出处是不是因为此作当时没有在报刊上发表过呢?《信》会是从出版的单行本中收录的吗?它的题名和作者情况如何?这些问题相信有不少有心人思考过,笔者也曾深感困扰,直至近读学友廖久明著《高长虹年谱》,才偶然找到一点线索。 《高长虹年谱》1929年1月26日谱文曰:“作《舞女的白肉》、《创造社落后》,发表在本该1月5日出版的《长虹周刊》第13期《每日评论》栏……《舞女的白肉》‘文字倒很流畅,内容也还新鲜,的确使人总想一看便看完。’”其中反复出现的“舞女的白肉”五个字,唤醒了笔者的阅读记忆,《名家短篇创作选》中《信》的最后一封信,就是在谈这个话题,反复咏叹沦为舞女后“白肉”的悲惨遭遇。 《舞女的白肉》和《信》之间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蒙久明兄传来高长虹评论《舞女的白肉》的全部文字,相关内容如“那位女主人翁爱了一个青年,她从失学而又入了歌舞学校,将这中间的悲欢离合,都用书简写给她爱人及天下的读者”等的确“看了使人心跳”,因为这正是《信》的主要内容!莫非《信》还有一个名字叫《舞女的白肉》?而且在1929年1月26日就已经出版?如果属实,那么作者不是也可以确认了?与沈从文的瓜葛也可以澄清了?想到这些,越发“使人心跳”! 几番周折之后,终于在重庆图书馆书目查询系统中,检索到《舞女的白肉》,真是喜出望外!仰仗友人相助,得以展读泛黄的《舞女的白肉》。此书系“央社丛书之一”,为“青年创作集”,作者“赵林少”,“上海民治书店印行”,1928年7月出版,仅印1000册。 遗憾的是,重庆图书馆藏是残本,信件到第四十九信就结束了,缺最后第五十信与封底等页面。仔细核查这些书信,发现除了版式编排的不同与个别细微的差别(如第五信末尾落款,《舞女的白肉》作“15,芹”,《信》作“十五日芹”)外,顺序内容和《名家短篇创作选》中《信》几乎完全一致。 资料显示,《名家短篇创作选》中《信》其实是来自于《舞女的白肉》,其原作者是而今虽然少为人知的但当年却著述颇丰的赵林少。这样看来,《名家短篇创作选》目录中的“从文”二字,就应当是误植。也就是说,《信》与传说中的《一个舞女的通信》不是同一作品,《信》的作者不是沈从文,没有编入《沈从文全集》是正确的抉择。 《名家短篇创作选》中的《信》如何与沈从文联系起来的具体情状虽难以考证,但金介甫及其名作《沈从文传》所附《沈从文著作年表》无疑是重要的环节。1992年,湖南文艺出版社推出的“全译本”之《沈从文著作年表》相关内容为:“《信》(即《一个舞女的通信》) 1933年12月刊。收入上海大众书局出版的戴一鹤编《名家短篇创作选》第二卷。在此以前曾以《一个舞女的通信》为书名出过单行本。”这样的表述直接将《信》与《一个舞女的通信》等同起来,无疑是出现了失误,应当在再版时进行修订。 与此同时,邵华强《沈从文研究资料》之《沈从文年谱简编》、《沈从文总书目》也当相应调整。1928年5月9日谱文“作完中篇小说《一个舞女的通信》(收《名家短篇小说选》下册)”应当是依据《信》末尾的落款“一九二八五九国耻日脱稿”,既然《信》不是沈从文作品,这条谱文就应该删去;1928年书目“《一个舞女的通信》(书信体中篇小说) 编者未找到此作单行本。据沈从文回忆,此作单行本约于1928年下半年至1929年初之际出版,后改名为《信》收戴一鹤编、1933年12月上海大众书局版《名家短篇创作选》下册”之改名为《信》云云,也应寿终正寝了。推而广之,新世纪以来的《沈从文年谱》、《沈从文全集》等研究资料的有关内容,自然也须进行局部改写。 至于“沈从文先生回忆”则可以追问是何年何月回忆的?属实么?准确么?《一个舞女的通信》还存世么?面对浩如烟海的民国图书资料,我们相信,只要学界留心,只要包括《一个舞女的通信》在内的这些“有待证实的书”真的存在,一切终将水落石出。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现代文学佚文辑校与版本考释”(13YJC751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