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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神是文艺之魂(2)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人民日报 张江 刘庆邦 张未 参加讨论

    弘扬核心价值观是文艺内在需要
    张江: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是一个作家的高尚追求。文艺作品不仅是创作者个人修为、素养、德行的外化,更应该是整个社会核心价值观念的承载和传播。惟其如此,文艺才能在更广阔的意义上实现其价值。这既是文艺的社会责任,也是文艺的内在需要。
    张未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二十四个字,是对我们生活实践的正能量的集中表达,具有向上的道德崇高性,同时又是对伦理底线的守护,具有日常生活的普遍性。它是用观念性符号表达的生活,如何透过它的概念硬壳把握它的生活本性,将艺术审美视界与价值伦理视界相融合,还原它的形象气韵和生命神髓,体现核心价值观的情感共鸣,这一点对文艺家来说尤为重要。
    中国自古就有“文以载道”的传统。望文生义地理解“文以载道”,难免会简单化,似乎“文”就是一个装载工具。其实只要仔细思考,想想“道”这一目标远大理想宏伟的本体,文怎么能够“装载”得下?反而可能是人行走在生活的常道、正道之上,被这伟大的道所指引和承载,我们的“文”才可能具备伟大的品质,从而实现自己较高的审美境界。
    历史上,人类创造出无数深刻而生动、与伟大理想道德融为一体的文艺经典,这些经典作品审美光辉与道德光辉同在,它们自觉拥抱生活与生命的本质,从不把这种本质作抽象空洞的处理,而是还原生活的完整、积极与鲜活生动,由此进入价值观的核心地带,可以说,真正的文艺精品都应该而且一定是核心价值观的表达者和表现者。中国自古以来的优秀文艺作品都离不开民族核心价值精神的指引和塑造,因此才有其与日月同辉的灿烂景象。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如此阐释“文”与“道”的关系:“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这是说,我们要心存敬仰敬畏之心,明白“文”都是生活之“道”的神圣产物,这样文艺家才能像圣贤一样使道垂之于文,他自己也因文艺的创造而可能阐明道,实践道,从而“日用而不竭”,生活和生命以及文艺才不会枯竭。对于今天的中国文艺来说,建构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是应重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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