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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词人赵以夫生平及词作编年考(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词学》第30辑 王可喜 王兆鹏 参加讨论

    十七年,主管西外睦宗院。《神道碑》续云:“代归,求主管西外睦宗院。”按,西外睦宗院是宗学之部分,王应麟《玉海》卷一百十二《学校》:“元祐六年,宗室令铄请建宗学。”建中靖国元年“四月九日己亥诏:复置宗学。”“宣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增置西、南外宗院教授。”[22]
    理宗宝庆元年(1225),主管西外睦宗院。与孙惟信唱和,有《贺新郎·次孙花翁乙酉》(春事浑如客)词。[23] 按,乙酉即宝庆元年。孙惟信(1179—1243),字季蕃,号花翁,开封(今属河南)人。居婺州(今浙江金华)。工诗善词,中遭诗禁,专以词行世。《宋史翼》卷三六有传,事见《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百五十《孙花翁墓志铭》。有《花翁词》,不传,《全宋词》存词十一首。
    绍定二年(1229)冬,盗起闽中,任福建路招捕司参议官。《神道碑》云:“盗起汀、邵,郡帅王公居安檄兼参议。”《宋史》卷四百五《王居安传》:“王居安字资道,黄岩人。……理宗即位,以敷文阁待制知福州,升龙图阁直学士,转大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将行,盗寇起宁化,居安以书谕汀守。……事闻,命居安专任招捕。”[24] 据《宋季三朝政要》,晏头陀盗寇之乱在绍定二年[25],又《闽中理学渊源考》卷六《忠烈刘君锡先生纯》:“绍定己丑,闽冦晏头陀等啸聚汀郡,残破宁化、清流、将乐,陷剑南,犯建宁。”[26]《宋史》卷四百十九《陈韡传》:“陈韡字子华,福州侯官人。……绍定二年冬,盗起闽中,帅王居安属韡提举四隅保甲,韡有亲丧,辞之。转运使陈汶、提举常平史弥忠告急于朝,谓非韡莫可平。明年,以宝章阁直学士起复知南剑州,提举汀州、邵武军兵甲公事,福建路兵马钤辖,同共措置招捕盗贼兼福建路招捕使。”[27] 以夫入闽任参议官,当在“绍定二年冬”。
    三年,通判南剑州,兼主管招捕司机宜文字。《福建通志》卷二十四南剑州“通判军州事”题名有赵以夫。《神道碑》云:“会诏起抑斋陈公韡守两剑,为福建招捕使,陈公请于朝,以公通判州事,兼主管招捕司机宜文字。陈公提师临贼巢穴,公主留务,内抚循,外供亿,人以为难。贼平凯旋,剑人祠陈公而公侑之。”按,陈韡是年以宝章阁直学士知南剑州(详前文),赵以夫通判南剑州,兼主管招捕司机宜文字亦在是年。
    期间,与词人王迈有诗唱和。王迈《臞轩集》有诗《南剑倅赵用甫权郡有小集以祈晴不用妓移晚筵于潘司户》、《简南剑倅赵用甫以夫同年二首(原注:时兼招司机宜)》、《和赵倅二首》、《呈赵倅(用进退韵)》、《再呈赵倅》[28]等。
    又有词《鹊桥仙》(翠绡心事)。按,词题云:“富沙七夕为友人赋。”[29] 富沙系建宁府郡名,祝穆《方舆胜览》卷十一《建宁府》:“郡名建安、富沙(古有富沙驿,城北有大洑洲,意者以此得名欤)、东瓯。”[30] 赵以夫是时通判南剑州,与建宁府相近,词当作于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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