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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写新时代的乡土文学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人民日报 杨俊蕾 参加讨论

    文学的热闹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思考,全国每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数量日益增长,各种刊物、网络上的篇目更是多到难以统计。然而,文学创作的数量与成就是否相当?读者的内心是否被真正打动?写作者是否沉迷于短期实利的诱惑跟风转向……面对种种困窘,我们该如何解决?或许可以借鉴大力士安泰的秘诀—— —紧贴脚下的大地,从宽广的乡土中汲取源源不竭的鲜活灵气,使文学的题材生动、真实、丰富起来。
    为此,让我们一同来关注中国的乡土文学。
    乡土文学解读中国
    “乡土文学”的命名原是鲁迅先生在1935年为《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写序时提出的。当时一批客居京城的文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家乡故土。所有这些“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这些作品的写作者和所讲述的对象之间虽然存在着长久的时间距离和辽远的地理距离,但乡村生活的书写,毕竟使乡土在现代文学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在当时的乡土文学作品中常常具有两大趋向:其一是美化诗化遥远的故乡,用惆怅却甜蜜的怀恋给它镀上光芒,实质是抽去了乡村现实的基础;其二则是丑化落后的家乡,把现实写成不可收拾的惨淡,实质是切断了事实间的因果关联。这两种趋向在当代文学的写作中也没有完全消失影踪,把农民生活变幻成田园牧歌的做法不仅遮蔽了历史的真相,也是对农民不负责任的表现;相反,将延续千年的民间生活加以夸张和变形,片面聚焦落后的地方,不仅起不到振聋发聩的作用,反而更可能将农村和先进文明对立起来。唯有另一种具有深切的观察和严格的精神反省的作品,具有了常读常新的价值。鲁迅的《祝福》、《风波》、《离婚》等就属于这样的深情冷眼之作。他以乡土作为场景,以时代的思考者的责任,发现了这样一个逻辑: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回到乡土的根系中找解答。
    中国的民族传统多是在乡村的生活经验中积淀成形的,活动在乡土上的人物们也就不仅是那一方土地上的特定代表,而是体现了国民性的典型。“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的乡间短工阿Q竟然使京城里的大文人们感到恐慌,生怕自己被说成是阿Q性格的模板来源。这再一次使我们深信,农民问题其实是中国最大的问题,弄懂了乡土,也就理解了中国,找到解读中国文化的开门钥匙。
    关注乡土一脉相承
    中国原本就是个乡土社会,中国的文学就起源于三千年前的木铎摇动中。中国文学作为农业社会的产物,也诞生在田地耕种之间,与游牧民族的马背歌谣、航海发达国家的史诗传诵都不相同。中国文学中的天道自然观念正是农业生产中不违农时的对应,为民请命的铁骨也来自对于农民的深重关怀。因此在中国古典文学的传统当中,很早就存在着如何面对乡土,如何表现乡土上的农民问题,由此形成了一种“悯农”的叙事传统。这种传递既是精神上的隐秘继承,也是实际经验的结晶。“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乡土上的艰辛,劳动后遭受到的不公平对待,深受欺凌却依旧土地般保持着沉默,诗人从来都是以发民声、写民情为自己责任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言为心声,对于个人来说,要说出的是内心的感受;对于民族来说,就是要作家成为代农民说话的写作者,在文字中写出回荡在乡土深处的呼唤。
    文学史的发展却带来了另一种倾向。随着文学越来越书面化、文人化、职业化,在一些文学作品的描写中我们看到:农民———这一开创了文学源头的人,渐渐地只作为文学的对象被表现了。更有甚者,某些作品把农民形象当作宣传的传声筒,让文学中的农民失去了自我的头脑,沦为抽象的符号,而不是生气勃勃的人。这就更需要回到中国文学史的传统之中,需要我们以一种真正的体贴之心、关切之情来描写农民、书写农村,这不仅是我们文学史的传统,也是当代作家的责任。
    感同身受真诚书写
    新中国成立以后,摹写乡土的重大意义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山、乡、湾、村成为文学创作的主流,丁玲、柳青、赵树理、周立波、马烽、孙犁……对中国乡土和中国农民的书写,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反响。
    但在某些写作者那里,也存在着图解式的倾向。在某些应景之作中,乡土不再是真实的在土壤上生长树木禾苗的大地,而是可以任意涂抹的舞台;乡人也不是有着内在心灵的活生生的生命,而是可以被随便加减的符号。什么风向来了,就把他们摆成什么样子,不仅是外形,甚至是内心。有人辩解说:之所以这么写是因为题材重大,农民的主体行为不容易表现出来,因为历史发展的趋势太恢宏,农民的个体意义显不出。
    但是让我们来看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吧,从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末期的政策调整无一不在作品的背景中出现,土地包产到户—乡镇开办个人加工业—农民工进城—国有企业招收农民工,几乎所有曾经震荡过中国大地的事情都在作品中出现了,可经历并且承担起这些变化的人物仍旧血肉鲜明、真实感人。其中的力量就在于叙述的真实和作家的赤诚真心。
    对农民的书写不能漠然武断,更不能居高临下。正如作家路遥在他的平凡世界中展现给我们的一样,哪怕一个农民不识字,哪怕他从来没有走出过三十里以外的地方,他的内心当中仍然有丰沛的爱的情感,他头脑中的风暴并不弱于哲学家思想中的革命。作家描写他们的时候,必须对他们的切身生活有感同身受的切肤之感,这样才可能写出生气灌注的形象。路遥的意义就在于他感到过并且牢记住了农民的真劳累、真伤痛。《人生》中写高加林返乡后初次耕田,《平凡的世界》里写孙少平只身进城打工,都让我们的肩背感觉到难捱的沉重:“每当背着石块爬坡的时候,沉重的石头几乎要把他挤压到土地里去。……肉皮被石头磨得像一层透明的纸,连毛细血管都能看得见。这样的手放在新石茬上,就像放在刀刃上!”这样的写作才是真正的传达出痛感的身体写作,比那些打着感官幌子,在文学中表演嬉戏的所谓“身体写作”要真实得多,有价值得多。
    真实而全面地描写农民的固有形象可以纠正图解乡土的错误,但是也可能落入另外一个叙事的圈套,即“伪民俗”写作。这种写作刻意搜新觅奇,挖掘所谓风情实录,把乡土间的文明形式和当代都市文明对立起来,夸大乡土上的落后闭塞,极力渲染乡人的无知,甚至出现伪造民俗,把主观臆想中的没落色彩不负责任地强加在乡土之上。
    乡土上的局限或者说农民品质中的欠缺其实早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国民性讨论中就有过很多论述,关键是反映到作品当中的时候作者采用一种怎样的语气和自我定位。那种冷漠对待当代乡土文学的态度很需要尽快纠正。怎么能够因为乡村生活不够时尚光鲜就回避开关注的目光了呢?如果文学写作不能以灼热的良知驱使自己去关注农民的现实生活和内心感受,又怎么能够代表历史的自觉意识?怎么实现文化对社会的观察和理性调节功能呢?
    刚健清新生生不息
    我们在当前文学中看到了即时性的软性阅读消费,看到了用精巧的结构和脆弱的敏感满足物质的幻想和欲念的想象,看到那来自生命根脉的汁液反倒日益干涸。对于中国文学来说,真正的深厚根基在哪里呢?最深层的社会现实仍然存在于占全国人口八成以上的农民群体中。而且其中有相当大的一批已经再次离开乡土,以农民工的身份开始城市新移民的生活。这就给乡土文学写作带来新的转变,描写城市中的农民生活成为新乡土文学的重要组成。
    王安忆的《富萍》,尤凤伟的《泥鳅》等就是这样一组发生在新的城乡结合部分上的故事,它们超出了乡土,探入了城市,却又和乡土维持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和城市保持着难以消融的隔膜,这也表现了写作者挣脱精神迷茫,以及重建良知关怀的主动倾向。写作者从写作对象那里汲取到了关切现实、影响现实的精神自信,作品的深度和涵容显现出新乡土文学的可能样式。
    农村题材的文学创作正处在新的转折点,希望此前的曲折历史能够为新乡土文学鉴往知来,避免曾有的误区。希望我们能够延续中国千年文学史的人文良知,从容耐心地书写,深入全面地表现,使我们时代的新的农民形象鲜活地留存在这一时代的文化记忆里,让土地上蒸腾而起的云霓照亮文学的前路,让来自乡土故里的文学滋养给贫血的精神注入健旺的生命力,使中国的乡土精神再次汇入成长变化的时代精神大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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