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前在非洲有个农场,就在恩贡山脚下。我在那里种咖啡豆,给黑人小孩治病。我在非洲遇见了为自由奋不顾身的情人,热爱动物胜于人,折桂而来,情迷而往。我总是两手空空,因为我触摸过所有;我总是一再启程,因为哪里都陋于非洲。” 《走出非洲》是凯伦·布里克森最出名的作品,也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一方面作者信笔拈来,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另一方面,书中暗含的结构也环环相扣。凯伦无比坚韧,无比刚强,她的心比男人更豁达、更宽广。她明明是唯一的女主角,但是关于婚姻状态、对孩子的渴求、身体的病患,都只在最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透露一两句,内敛羞怯到难以想象的程度。另一个角度,就是对所有非洲的细节:雨季的咖啡花、园子里飞来的犀鸟、原住民小孩们的名字……她都一一道来。 在非洲这篇土地上,凯伦曾经实现过梦想,她争取到了吉库尤人的权利,她赢得了当地白人主流圈子的尊重,赢得了吉库尤人的崇敬和爱,可也失去了那个肯放弃天性的自由陪伴她的男人。最终,凯伦不得不离开,无法想象她离开的时候是多么不舍。她爱过非洲,如何再爱别的地方?她爱过丹尼斯,如何再爱别的男人?十几年的非洲岁月,承载的是一辈子的喜乐悲愁。 非洲原本就是一片象征自由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上演过一段自由与爱情的故事。 凯伦独自经营农场,在非洲美丽的大地中遇到了真爱。她与丹尼斯在一起从不谈论农场,不谈论收成,不谈论时局,他们像局外人一样生活得自由自在,然而这样的真爱,又不愿给她一纸婚约。当凯伦由于农场的火灾而破产即将离开非洲时,愿意为她停泊的男人又因飞机失事与世长辞。在丹尼斯的葬礼上,凯伦没有流泪,但声音早已哽咽。人人都记得,凯伦曾说想要埋骨非洲,希望埋在丹尼斯的身边,然而,最终她却只抓起一把泥土,离开了那片带给她快乐与悲伤的土地,至死未再回去。 离开了非洲,就离开了有他的地方。不再回去,就当作忘了他吧。一个人能如此被惦念,那惦记的重量一定无法计量,虽然凯伦再也没有回非洲去,但她并没有食言,她把对非洲的缅怀以及对丹尼斯得缅怀都写进了书中,可以说在精神她完成了对非洲的回归。生命如此短暂,真爱却如此久远。 在凯伦身上既没有略带神经质的精神独立,又没有唯利是图的极端现实主义。她关心农场的收成,也关爱土著的生计;她渴望爱人的陪伴,热爱着淳朴大自然中的一切,却显得有些离群索居;她会像一个小女人一样,搬家时带着大包小裹,对那些踩到她箱子的人大呼小叫,也会独自押送物资,毫不犹豫地举枪面对前来攻击的狮子。 或许,凯伦从非洲返回丹麦是一种解脱,她所爱恋的非洲并非真实的非洲,只是一种象征,一片新的大地,一种田园牧歌,而她单枪匹马,以弱女子的大英雄形象,救原住民于水火。真实的非洲,她不愿想起也不愿再看到,那只是失落的理想国,永远不能重返的伊甸园。 有人说,《走出非洲》写的并不是走出非洲,而是缅怀失去非洲的历程,缅怀那片土地上的农场、土著、狮子、山羊……还有他。愿意相信,凯伦的人虽然离开了非洲,但她的心永远在那里,永远走不出那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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