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眸》是在前年开始动笔的,从动笔到结束,前后写了大半年时间,先草写了一遍,又从头到尾一字一句改写了一遍,改的时间几乎跟我写的时间一样长。这是因为我明白到了我这个年纪,记忆力会衰退,脑子转动起来会很慢,写作能力会下降,所以我珍惜,写一部就要把一部写好,起码自己要满意。应该说我对《童眸》是满意的。在我的所有儿童小说中,这一部是高点。我很希望以后还能有一部作品会比《童眸》写得更好,可是我也知道这很难,我已经把太多的写作资源花在了这部小说中,它里面浓缩的东西多得都让我心疼了,它是我的童年生活的集中体现,是我活到这个岁数以后,以一个过来人的眼光,反转回去对社会的认识、对人性的认识、对历史和文化传承的认识。我这部小说不仅仅是为孩子写的,也是为孩子的父母写的,我只是使用了孩子的视角,来表达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恋、悲伤、铭心刻骨的追思和温柔的批判。 我一向都不喜欢把儿童文学写得过于“儿童”,把小孩子简单地脸谱化,写成我们成年人想象中的过于纯洁的生物,而不是一个缩小的社会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从童年时代过来的,反思我们自己,在我们漫长的艰辛的成长过程中,其实是能够洞悉成人世界中的一切肮脏、龌龊、自私、卑鄙、欺骗、背叛等种种劣行的,而且这些劣行在儿童世界里同样隐秘地存在着,只不过小孩子天使的面孔往往会隐藏起这一切。所以,我写在《童眸》这本书里的人物,白毛、马小五、细妹子、大丫二丫、丁蛋儿、闻庆来,他们都不是明快和一目了然的单线条的小孩,既不是天使,又不是魔鬼,有时候美好,有时候邪恶,同一个孩子的身上,可以找出他很多很多优点,那些美好的、动人的、人性的闪亮之处,又可以找出他的很多很多缺点,比如自私,比如懦弱,比如冷血、刁钻刻薄、蛮不讲理、猥琐退缩。他们生活在我书中描写的那个荒凉而又贫瘠的年代,随波逐流地游荡在这个世界上,生命中从来没有“希望”这个奢华的词语,却也竭尽所能地把自己的日子过出了动静,弄出了一章又一章卑微然而动人的诗篇。人性的复杂,构成了我们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我个人认为,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千姿百态,文学中的人物才会有了体温,有了从书页中传出来的呼吸声,文字也才值得读者反复咂摸、回味、冥想。 在人类社会中,历史和文化需要传承,一代又一代人的生活经验也需要传承,没有这个传承的话,人类的基因仅仅从生物学的角度延续了下去,从社会学的角度上却是断裂了,我们的后代会成为一个不知来处也不知去处的简单物种。作家,或者说是儿童文学作家,就是这个传承者,是负有使命的人,要通过文学这样一种方式,把“从前”这个词语很具象地呈现出来,让孩子了解自己的家庭、家族、家乡,一直到族群和国家,丰富小孩子们对历史的感知,对人性的洞察,对田野文化、乡镇文化、城市文化多样性的认识。就这样一类作品来说,这是年轻作家的弱项,却又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作家的强项。如果我们不写,小孩子们就只能从历史书上读到那些朝代更迭的大事件,而不能精细入微地把自己代入历史,去体察祖辈们的生活情状,一饭一粥,一颦一笑,那些有声音有温度有呼吸的场景。所以我每写一部这样的作品,就感觉是从我身上放下了一个包袱,我放下的包袱越多,脚步就越轻盈,心情就越愉快,就觉得我对这个世界好歹还是做了一点有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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