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精英·传承人——以甘肃莲花山花儿会调查为例(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1:11:38 中国社会科学网 毛巧晖 参加讨论
三 莲花山“花儿会”传承人及其生存状况 2003年国家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并逐步开始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定。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制定“国家 + 省 + 市 + 县”4级保护体系。这种遴选制度以及行政级别的保护体系,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国家政务与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这也从性质与内容上,逐步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性,其价值不再是民众的认可与执行,而是呈现在社会公共性上,由政府特定的评审秩序确定,在评审过程中,地方政府成为了核心和关键,在“非遗”保护中处于主导位置。 目前学术界基本认定,在非物质遗产保护热潮中,基本核心是“传承”,可以说“传承”是灵魂。传承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与现实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正确理解传承语义及内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规定:“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transmitt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其实就是“世代传承”。“保护”的根本目的就是让有价值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持久地延续下去。而这重中之重就是传承文化的人,所以重点就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较早给传承人予以解释的是张紫晨,他认为传承者是: 指通过常民的生活经验而具有丰富的传承知识的人。是否具备传承者资格,既不论其年龄,亦不看其有无学问,主要看其是否适于在民俗调查中回答调查者提出的问题。女性当中传承者型的人一般说来比男性中的要多。因为女性生活的世界狭窄,她们每每带有静观生活、留心细微之处的特性,于是在不自觉中具备了传承者的性格,能够比较客观地论人论事。传承者型多取决于个人的素质,但环境也起重要作用,如在趋于没落的旧式家庭后代中就有不少很好的传承者。传承者的态度受其经历、家世、职业、信仰等左右。传承者依其掌握的传承知识和传承作品的数量与质量,而分成不同的等级。[②] “花儿”的演唱女性歌手很多。在莲花山调查中,著名的女性歌手有国家级“花儿”传承人汪海娥(汪莲莲)、较早就有知名度的董芳兰、现任康乐县花儿协会副主席的文相莲等。 莲花山花儿最早就被外界所知的是董芳兰,艺名刺梅花。她出生于1950年,娘家是甘肃临洮人,后嫁到康乐县王家沟门村。1981年陈仁川到莲花山花儿会采风就提到了她。 下午,雨中到离县城50里的五户公社,石书记沏了茶,说:“群众包产后讲:过去怕客不怕贼;如今怕贼不怕客。”进来3个青年,76年在此插队,自费来莲花山,他们对农村和“花儿”的感情,工厂和家人都不理解。他们虽“哥们哥们”叫,都一派正气,说不想只为赚钱糊口;又找不到好的出路。讲起“花儿”个个来了精神,“回兰州了,忘不了‘花儿’,专门请假回来看看。” 满山油菜,雨中添几分迷离朦胧,显得特别厚重,陈之涛还在摄影。我与一位“唱家”聊,他叫马得胜,卅岁,来自鸣麓公社尕路大队,瘦小黝黑,两眼布满血丝,已经四天三夜不歇气地唱,真是奇人。听说来了省上的人(就是我们),特意在此等待,唱时仍然轻松自如,吐字清晰,尤其内容翻新:“唱哥哥好,这样的人才哪里来?”“我送哥哥火车站,火车站上买通票,今年去了明年来,明年不来再不来。”“白飞机飞得高了,北风里空中响了,胡耀邦上台了,人民者心上到了。”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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