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曾剑 我的创作,大致可分为两个板块:一是军营,一是我生活过的湖北红安老家,那个叫“竹林湾”的村子。有读者问我更喜欢写哪一块,或者说,对我笔下军营的人物更喜欢,还是对乡村的人和事更热衷。我不知道。为什么笔触有时回到乡村,有时写到军营,这创作机缘是不一样的。写军营,比如《穿军装的牧马人》里那个牧马的黄叶青,《饭堂哨兵》里的那个无名哨兵,还有《哨兵北舞》里的那个跳舞的韩泽中,是他们的特殊岗位触动了我。他的独特存在,他站立的姿势,甚至他长时间的沉默,触动了我内心那根敏感的神经,触动我内心对他的敬佩与喜爱,我不能自已,就动手去写他们。这些人物,往往是“偶遇”,相识的时间很短,有时只有一个正午的时间,比如那个穿军装的牧马人。当时,黑龙江边防某团某营,派几个兵接受我的采访,他从放牧的野地匆匆赶来,穿着一身冬季作训服。他没有坐,而是蹲在我面前,背紧紧靠着暖气片。很快,他身上有水滴落在地板上,那是他军装上的冰开始融化。那一刻,眼泪溢出我的眼眶,我觉得,作为一名部队的专业创作员,不应该坐在办公室里,凭自己的想象,去虚构我们的军人,去虚构我们的军营故事。尽管小说是虚构的艺术,但它的根基,应在现实之上。我庆幸我来采风,庆幸我遇到了他。我决定写他。于是,就有了短篇小说《穿军装的牧马人》。《哨兵北舞》则是另一种场景,是夏日,阳光正烈,我看见一个身材修长的兵,站在岗亭里。因为是边防,重要岗哨,那么热的天,他不得不穿着厚重的防弹衣。他站在界湖边的大坝上,阳光照着湖面,湖水像一面镜子,将阳光反射到坝上,反射到岗亭上,打在这个兵身上。他脸上的汗像水一般流淌。他一动不动,只是那双灵秀的眼睛,看了我一眼,继续凝视前方。当我知道他来自北京舞蹈学院,是一名舞蹈系的学生时,我被震撼了。我觉得,这比他来自清华、北大更让我震惊。我采访了他一个半小时,写出《哨兵北舞》。 当然,我写的不仅仅是那个穿军装的牧马人,也不仅仅是那个跳舞的哨兵,他们是一群人,那一个只是一个代表。我在采访他们的同时,会通过他的外表,他们的眉眼,揣摩他的内心。我会猜测他的内心所思。同时,我也会展开我的想象,把自己的内心所思所想,写入他们的心理活动。这样,小说人物会更加丰富,更加真实可信。 相反,我“竹林湾”系列里的人物,都不是“偶遇”,他们在我心里陪伴我很长时间,有的长达几十年。突然有一天,这个人物在脑子里跳出来,像是站在故乡潮润的空气里,像是在梦境里,对我说,四郎,你还记得我吗?往事便潮水般涌来。我打开电脑。我知道,接下来的创作,就是要写眼前这个人。我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开始我的“竹林湾”系列的创作。我的父亲、哥哥、聋二、光棍麻球、崔寡妇……这些人,慢慢就都进入我的作品里。我写他们在特定年代的困惑、烦恼、不安、愤怒,他们在生活中的挣扎,包括他们对现实的逃避,或自我拯救。我写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与生俱来的善良,他们深藏在心底的淳朴与纯真。他们都是鲜活地生活在我故乡那片土地上的人。 作家离不开读者,读者是载体,没有读者,作家的写作几乎没有意义。基于此,读者反馈的信息,我特别在意。评论家是最苛刻的读者,他们会用放大镜,看你作品的优点,当然,也会毫不客气地指出作品的不足。 一位评论家说我写得最好的作品,是关于湖北红安那个“竹林湾”系列。他这么说有他的道理。我爱湖北红安,我在那个叫“竹林湾”的乡村,生活了十八年,我熟悉那里的生活,熟知那里的一草一木。乡音乡情,浸润我心,那些生活的细部,早已融入我的骨子里,流淌在我的血液中,写起来,情感更加充沛,像水一样自然流淌,我只需打开记忆的闸门。当然,这些记忆,并非记录,它们是来自心灵的记忆,它们增添了我的想象、我的企盼、我美好的愿望。它们比我脑子里的记忆更加真实。这样的真实,是文学叙述意义上的真实,是心灵的真实。 《太平桥》里的“太平舅”,就是我记忆中的一个人物。我没有亲舅,他是我远房的舅舅。当然,现实中的他不叫“太平”,他有另一个名字。“太平”这个名字,是我赋予作品的象征意味,“太平桥”亦是如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太平桥”。当他遇到困难、坎坷,甚至灾难的时候,他希望有一座桥,能让他走过去。过了这座桥,就平安了,太平了。这里说的“太平”,其实是一个人内心美好的希望,他怀揣这美好的希望,一步步往前走。这是他们为了完成自我救赎而给自己架设的一座心灵之桥、精神之桥。 尼采说:“悲剧是最高的艺术形式。”我没有刻意要去写一个悲剧,我只是写了现实中这样一个人。他是悲情人物,但我没有“一悲到底”。作品里发生在他身上令人伤心的事,大都是真实的,现实中他过得并不太平,但他希望自己死去后,过了这“太平桥”,在“那边”能太平。我便在小说结尾,按照“太平舅”的遗言,让他的棺木从“太平桥”上走过,了却了他的遗愿。我不知道结尾这一笔,是否能让读者能看见冬日里的花开,这是我的一个愿望。 很多作家、评论家提倡写作要给读者以陌生感,而我更在意作品能带给读者心灵的共振、共鸣。“太平舅”的一生,有其独特之处,但绝不是特例,在我们乡村,像他这样的人很多。我记得长篇小说《向阳生长》出版后,有读者在十月文艺出版社的公众号上留言,说:“聋二这个人物,把我看哭了。我们村里也有。我们周边每个村子都有。”看到上面的文字,我并不因为我没有给读者提供一个陌生的人而沮丧,相反,我因为写出一个乡村普遍存在、心灵品质又极其高贵的人而倍感激动。那一刻,我觉得我的写作是有意义的,至少对某些读者有意义。 写童年和故乡,很大程度上是在写自己,写自己生活的故乡。这个“自己”,既是我,又不仅仅是我;同样,这个故乡既是地理意义上我的故乡,更是文学意义上的故乡。我只是努力把童年和故乡,安放在一个可以让我们的灵魂栖息和得到抚慰的维度上。我写军营,写军营里的士兵,更多的是写“他人”的故事。无论是写他人,还是写自己,想写好,都不容易,得用心,用脑,耗费心血,尤其像我这样缺乏才气的写作者。好在我追求不高,容易满足。每当回看自己的作品时,我偶尔会惊叹于自己所做的一切:原来写得并不那么糟糕!这种自我评价,引来一阵自我感动的情感的潮,这是我继续前行的动力和勇气。 文学越来越边缘化,我并没有用一篇小说来反映整个社会整个时代的意图和野心。我只是想呈现生活中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呈现他的生活,他生活的本来面目,他的情感,他一个盲人看不见的世界里,是否也五彩缤纷?能否达到这个效果,作者要和读者共同完成。 我心里清楚,我的写作范围是狭窄的,不够宽阔,特别是题材上,有很大的局限性。我正在做这方面的拓展训练。2017年底,我正式落户沈阳。我更近距离地感受着辽沈大地,辽沈大地上的生活气息,正由外在慢慢渗入我的内心。我有意识地从这片地域撷取创作资源。2018年底,以煤城阜新为创作背景的中篇小说《玉龙湖》,原发《芙蓉》,被《小说选刊》转载,入选小说年度选本,获第十届辽宁文学奖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荆芥的香味》,以在我们小区收废品的一位大哥为人物原型,发表于《鸭绿江》,写第二故乡的事,发表于第二故乡的名刊,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小说发表后即被《小说月报》转载。 2020年,我的短篇小说《哨兵北舞》发表于《人民文学》第8期,那个哨所的原型就是丹东老虎哨;我的长篇小说《向阳生长》里,涉及军营这一块的,写的也都是辽沈大地上的军营。辽沈大地,已逐渐成为我文学创作的另一资源地。 故乡与他乡,是两个并列的存在,没有他乡,何谓故乡?说来也怪,我现在回到湖北红安老家,踏上那片土地,我就开始回望辽沈大地,竟然与我在东北回望红安的感觉相同。辽沈大地,于我,已经有了故乡的感觉。而老家红安,却越来越像他乡。 无论故乡还是他乡,都值得我去书写。桑塔格说:“好的小说是分泌出来的。”那么,就让生活的细部,进入到我的身体里,等待着它们发酵,分泌吧。我不急,也没有野心。我慢慢、慢慢地写。我不想活得太累。我想让写作成为一件快乐的事。写作让我生活宁静,心如止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