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文清丽 “我的生活是大海是四月是街道/我的内心是对世界的凝注/我的存活是倾听……”当写这篇创作谈时,葡萄牙女诗人索菲娅·安德雷森的几句诗忽然闪现在我眼前。 我出生在渭北农村,是家里六个孩子中的老幺,年纪跟我最近的哥哥也比我大九岁。自懂事我就不愿呆在家里,因为一个人玩实在没意思。一放学,书包一搁,就往外跑,一直玩到天黑,我妈满村喊我回家吃饭。我在家里什么都不干,可在同学家里,为了让她们尽快干完家务,跟我一起踢沙包、跳绳,便帮着她们扫地、和面,抱着她们弟弟妹妹哄。实在没人跟我玩时,我就满村逛。 我们村有八个生产队,四五百户人家。有住瓦房的,有住窑洞的。有的在塬上,有的在沟边。可够我瞧的了。过年时,我最爱瞧家家门上红纸黑字的对联,现在还记得“大江南北映红日,长城内外尽朝晖”“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要么,钻到一伙女人堆里,听东家生了个男娃,西家女儿回娘家给她妈买了件时兴的衣服的闲话。谁家娶媳妇,谁家小孩过满月,哪村放电影、唱戏,我都知道。 有个小伙伴家院子里长着几丛竹子,风一吹,绿绿的竹叶飒飒响,好看又好听。我老埋怨我家为什么没有,只种了一棵柿子树。为了瞧村头人家的月季开了没,我会小心地把那家沉重的黑铁门推开告诉主人晚上大队部演什么电影,过会儿又去告诉人家换豆腐的来了,一碗玉米就能换一大块。 村路又窄又弯曲,下雨全是稀泥,夏天尘土飞扬,但这条路是通向各村、公社、镇上、县城的要道。四乡八邻的人都来往于这条路,拉着架子车来卖瓜果针头线脑的,卖板板糖爆玉米花的,踩高跷唱戏的,走亲访友的,路上到处充满了生机。 我常去的是一个没出五服的叔叔家,他家有台木壳收音机,《说岳全传》《杨家将》就是在他家断断续续听完的。怕人家烦我,就帮着大人在麦粒里拣石子,擦桌子上的灰。现在我还记得他家墙上贴着古装戏《拜月记》《碧玉簪》剧照。一张画上,小姐穿着着牡丹团花红袍,含羞低头,头上一堆亮闪闪的金钗银饰。男人也是红袍,头上戴着黑黑的乌纱帽,两边还插着宫花,双手捧着凤冠递给小姐。我曾经照着画了好多遍,总画不好人的两只眼睛,一只高,一只低。叔叔急了,也帮着我画,结果凡看到的人都说还是我画的中看。 村中有户人家,父母都不识字,一儿一女却考上了大学,一个去了武汉,一个去了南京,我就感觉那家灰秃秃的窑洞,好像瞬间变成了宫殿,充满了神秘。我只要不上学就站到人家窑顶往下瞧,或者到人家门口转悠。瞧见那家婶子出门挑水,就帮着抬,她撕麦草,就帮着抱,引诱她讲他们家儿女在城里的故事。婶子又白又胖,非常健谈,总不让我失望。一会儿给我讲她女儿为了考大学,补习了三年,头发都掉光了。一会儿又说儿子聪明,第一次考就考上了重点大学。有次大队部放电影《女大学生宿舍》,她指着电影里的画面说,这就是我女儿的学校。我女儿说,武汉长江大桥上的车特别特别多,人一个比一个漂亮。人家那儿四处都是水,不像咱们黄土高原,连年干旱。那婶子女儿毕业的那一年,她到大队部开一个什么证明,不幸脑溢血,倒在了村边的一棵杨树下,再也没有醒来。妈告诉我时不停地抹着眼泪说,你婶子可怜呀,受了那么多苦,却没享上儿女一天的福。后来,这婶子就成了我一篇小说的主人公。 村子有户人家,我不愿意去,那家男人爱骂人,女人懒,家里满院都是猪屎,可有一天,他家来了一个远方亲戚,是位漂亮的姑娘,穿着雪白的高领毛衣,说话的语调跟我们都不一样,为此,我三番五次地往人家跑,好像再也闻不到猪屎味了。 这篇《红领章》写的也是我童年的事。那时我大概上小学二三年级,邻居家当兵的儿子回家探亲,头戴红星军帽,穿着两边挂着红领章的绿军装,特别神气。我看到他给家里担粪,看到他骑着借来的自行车去相亲,看着一个个漂亮的姑娘到他家去相亲,看着他哥到左邻右舍借碗借桌椅。姑娘一般都由父母和媒人陪着。如果亲事成了,就留到男方家吃顿饭。我们小孩子就在门口看,也有一些大人,主要是女人,手里纳着针线活,或抱着孩子,站到离这家不远的地方,边干活边聊天,一直等着那姑娘出来,看漂亮不漂亮,能不能配上帅气的解放军。 村头涝池边有户人家,家里的老太太,最爱给人说媒,头上顶着一个白底蓝边的手帕,绑着裤腿,走路一阵风似的,说话却像个小姑娘似的,嗓子细,说话像唱戏。方圆几十里,谁家有刚成年的小伙子,谁家有待嫁的姑娘,她一口气能说七八个。她爱抽烟,走路时嘴里含着烟锅,长长的烟锅上还吊着黑烟袋,上面绣着一朵红牡丹。每次她回家时,手里总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妈告诉我,都是别人谢她做媒的。 就是在这样的碎片记忆里,这篇小说写出来了。 我最近在读美国作家约翰·厄普代克的小说集《鸽羽》,看着看着,小时那些鲜活的记忆忽然呼啸而来,鲜活地走到了我的笔下。比如,小时,我跟小伙伴捉迷藏,去追一个女孩,那女孩跑着跑着,忽然坐到地上说,脚崴了,疼死了,再也走不成路了。那时妈妈在几千里外的城市给哥哥带孩子,我怕回家挨爹打,就背着小伙伴到村里一个会看病的老奶奶家正骨。结果没治好,同学走路仍一瘸一拐的,我怕她父母打我,把她背到他家大门口,就跑回家,赶紧喂猪,赶鸡上架,小心地看爹的脸色行事。过了两三天,爹也没提这事,让我对那女孩家很是感激。这么想着,我就忽然想写这些远去的往事,小伙伴脸上擦不完的泪水,她家大门上两个握着刀枪的门神,治病老太太额上的黑痣,爹的咳嗽,家里油灯下的光斑,还有我一个人走在回家路上长长的影子,都画面般地跃入了眼帘,真切得让我好像闻到了往事的气味,摸到了万物的肌理,使我的下一篇小说又有了雏形。 文学,是唤醒,唤醒我们生命那些久远的记忆,唤醒我们被忽视了的万物。小时,我渴望走出小村,走向远方。中年的我,在远方,却总在不停地回望来径,回望故乡。 我经常在想,世界可能也就是那个让我牵心挂肚的小村庄。 最后,谢谢《长城》,让我的心事有了更多的读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