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莱默夫妇》原名“Kramer VS. Kramer”,英文版封面上是一个父亲和骑在他肩膀上的儿子。和电影里不同,小说原著中的乔安娜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反而是父亲特德与儿子比利倾其所有地给予对方。这个故事,更多是属于克莱默父子的。 《 克莱默夫妇》这部由达斯汀·霍夫曼和梅丽尔·斯特里普主演的电影,获得了1979 年奥斯卡5 项大奖,但其中没有包括最佳女主角。影片故事由乔安娜向入睡的儿子告别、收拾行李出走拉开序幕,而出走的原因,仅仅通过她的丈夫特德无心倾听她宣布离去这一表现,作出了提示:他长期疏忽她的所思所想,他大男子主义,他缺乏耐心、感觉迟钝;而当年斯特里普楚楚动人的面容和婆娑的泪眼,使得乔安娜这个角色更容易被当成一位娜拉,加重了观众的感情天平上的砝码,虽然我在看电影时也万般不愿小比利被从特德身边带走。 刚出版的原著小说中文版封面,用的是克莱默一家三口——也就是霍夫曼、斯特里普和电影中他们的儿子——幸福相拥的照片,但书跟电影却几乎是两码事。假使没看过电影,这本小说也非常好看,聪明劲儿和锐利文风使我联想到写《失恋排行榜》的那个尼克·霍恩比,许多地方则表现出比霍恩比更胜一筹的对女性的了解和认识。 小说写了乔安娜出走前发生的事:单身的特德和乔安娜在他们的寻寻觅觅中获得了对方,终成眷属,像是提醒人们一个老是被忘记的事实——每段破裂的关系大抵都是由幸福美满开始的;后来,乔安娜迷上了打网球,应该说,是迷上了重新抛头露面、展开社交——这很容易理解: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相夫教子的生活让她快“闷死了”;她穿上白色网球衫,手提阿迪达斯网球拍,皮肤被整个春天的阳光晒成一个活力女郎的颜色,在球场上很受欢迎,并且“受到自己流转不已的幻想的引诱:跟漂亮的路易斯或埃里克或卡尔好好打上一局,然后带着闪烁的汗珠跟他们一起回去,亲热一番并且纵谈网球”;而“她最喜欢比利的时候是他安安稳稳地入睡的时候”,绝不是他“老是像虫子一样”绕着她的腿打转的时候。… 这一切是真实可信的。诚然,有一种叫做“母爱”的天性,而且很可能母亲会对儿女表现出比父亲更无私、更细致的关爱,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女人不那么爱小孩,或者说没那么爱小孩——当与其他更有吸引力的事物相比时。乔安娜抛夫弃子后寄给比利的那封信里,她这样写:“我必须在这个世界里找些有趣的事干,所以我走开了。每个人都这样,我也不例外。当你的妈妈,这是我干的一件事,可是世界上还有好多旁的事要我去干。”听上去就像在说“当你的妈妈不有趣”,至少不如打网球有趣。这封让人恼火的信在电影中被处理成“当你的妈妈是世界上有趣的事之一,可我不能只干这个(可我干了这个就再也干不了其它了)”,其实还是很扯淡,但起码语气舒服多了。而特德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每个人都这样”是扯淡,是软弱而自私的人常为自己的行为作出的牵强辩解,他们还总是像乔安娜那样,在这种辩解前后申明“我非常爱你”和“我万般无奈”。特德保护了小比利免受那软弱自私、满是借口的世界的伤害。 电影中的特德脾气急躁、家务事干得一团糟,进一步调整了两人受观众同情程度的平衡。而小说里并非如此,乔安娜完全是不负责任的形象。小说开篇写的是乔安娜从怀孕到生产的那段时期,同最后两人争夺抚养权的官司形成了对应。小孩是女人生出来的,但也不能说男人就事不关己、一身轻松,女人也没理由无限度地“居功自傲”。与特德实实在在表现出的诸多父爱“证据”相抗衡的,只有一张王牌——“生母”,但它就是绝对大,比利被判给乔安娜,但任何人都没有理由相信乔安娜比特德更爱比利、更适合抚养比利,包括乔安娜本人在内。 在电影的结尾,乔安娜被父子间的亲密与深厚情感打动,主动放弃了抚养权。而小说的结尾是这样的:比利终于要被接走的那天,乔安娜失约迟迟不至,最后打来电话说她不来了, “事到临头”“下不了决心”,这大概是她让特德最快乐的一次不负责任、临阵退缩、变卦和不可理喻,他泪如雨下、欢欣鼓舞,然后和比利一起干了一天“普普通通的事”。他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小说原名“Kramer VS. Kramer”,英文版封面上是一个父亲和骑在他肩膀上的儿子。“versus”(缩写VS.)虽然含有(诉讼)对抗的意思,三位主人公虽然都姓克莱默(乔安娜因为“觉得挺好听”而在离异后保留了这个姓),可是译成“克莱默夫妇”还是少了点意思。克莱默夫妇的事已经完结,更重要、更丰富的内容是特德和比利如何相处、相互认识、学习、成长、相亲相爱。他们倾其所有地给予对方,又都得到了那么多。所以,让那位长不大的乔安娜靠边去打她的网球吧,这里有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世界、自我改进和完善的世界,是属于克莱默父子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