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但丁俱乐部》是雄心勃勃地要用谋杀案吸引读者去读一段鲜为人知的文学史,那么《达·芬奇密码》一开始就只有最纯粹的商业目的,其他所有的,无论是基督教的历史、世界各地的风光、密码学的知识,都只是赤裸裸的工具 《但丁俱乐部》在宣传的时候,经常与《达·芬奇密码》相提并论。除了广告需要,怕也是一大误解。 《但丁俱乐部》某种意义上更像《围城》、《小世界》,是典型的知识分子小说(听说有出版社要全套引进大卫·洛奇文集,不知道是不是得到了国际上流行这一路的情报)。只不过,马修·珀尔这个小青年,比较活泼好动,脑袋瓜子比较活络,所以想到了:一、把时间放到19世纪中叶去,同时可以描写整整一批把美国文学带上世界高峰的大作家(看看我读到了怎样一些名字:朗费罗、洛威尔、霍姆斯、格林、爱伦·坡、爱默生,好像还有梅尔维尔或者霍桑,好像还有詹姆斯兄弟中的一个……太多,记不清了,总之是大佬云集啊);二、这个时代的美国人正好在舔南北战争的伤口,可以为谋杀案提供一个富有历史感的由头;三、他把自己受到很高评价的专业——但丁研究,变成了小说情节的主干,杀人犯就像电影《七宗罪》里那样,按照《神曲·地狱篇》来设置杀人悬念并挑战破案者;四、知识分子在大学体制里的境遇,以及他们之间的交往、合作与争斗,100多年来本质上并无多少不同,尽管那是一个大佬辈出的风云时代,而如今则是平庸的专业知识分子当道,但还是有不少事情可以借古讽今。 所以总体来说,我觉得《但丁俱乐部》是比较严肃的,哪怕他用谋杀案做做包装,用但丁搞点噱头。不会有人因为罗伯·格里耶老拿半吊子侦探小说来装门面,就说他没资格成为法国“新小说”主将吧。《但丁俱乐部》的主题,在我看来其实根本不是谋杀案,而是《神曲》第一个真正的美国版英译本。历经艰难、在宗教和大学体制的重重阻挠下,终于由极具勇气的美国第一代具有世界影响的大文豪们通力合作得以出版的历史。谋杀案的引入,除了为吸引读者,还有其他功能。比如它突出了清教时代美国人(尤其在经历残酷内战之后)的某种宗教和道德困境(例:《红字》),而这种困境直到现在依然困扰着很多美国人;它对于辩证地理解文学的社会功能有所帮助;它强化了第一代美国文豪们身上那股一往无前追求真理的豪迈气质;它甚至是一部很好的在谋杀悬念指引下的《神曲·地狱篇》导读,带你进入但丁疯狂、深刻、充满创造力的世界……要说缺点,有一个,还比较严重,而且比较难以解决,那就是以谋杀案为前提,就迫使那帮文豪去做业余侦探破案,事情就不可避免地变得过分离奇和牵强,但直到现在我也没替马修·珀尔想出什么更好更完满的方案,再说,丹·布朗用的不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既身怀绝技又鸿运高照的“教授”吗…… 作为一个1997年才大学毕业的写作处女作的作家,马修·珀尔具有令我惊叹的成熟优雅的文笔——这是笔法称得上“粗俗”两字的丹·布朗所难以望其项背的,尽管他在这个小青年开始码字前很久就有了大学教授头衔。不过可能正是由于文笔的优雅,马修·珀尔难以为自己争取到比丹·布朗更多的读者。因为这是一个讲究粗糙的快节奏感官刺激的时代,丹·布朗简直是为之度身定做的,他最擅长的就是用粗糙的笔法快速进行描写和跳接,每句话相当于好莱坞动作片的一个镜头,基本上一章不超过3页,也就是动作片的一个小高潮;一章与一章之间就相当于平行蒙太奇快速剪接,所以你读的时候会被完全卷进去,就像被动作片的节奏和音效完全卷进去,根本来不及去仔细分辨一句话、一个用词是否恰到好处,是否具有“文学性”,更不用提什么“历史”和“文化”内涵了。它就是一“邦德片”,每一个镜头的构图、色彩、张力、连续性都是无关紧要的,唯一重要的只是:整部片子过山车一样一冲到底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迫使你完全放弃头脑运转的高速运动。 如果说,《但丁俱乐部》是雄心勃勃地要用谋杀案吸引读者去读一段鲜为人知的文学史,那么《达·芬奇密码》一开始就只有最纯粹的商业目的,其他所有的,无论是基督教的历史、世界各地的风光、密码学的知识,都只是工具,赤裸裸的工具。以历史和文化的名义来宣传这本书,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愚蠢。丹·布朗本人对年轻后辈的《但丁俱乐部》推崇备至,他认为马修·珀尔“是一位执著且创作天赋甚高的文坛新星。在他的笔下,错综迷离的情节、经典的历史场景与鲜活的人物个性纷纷跃然纸上……”我想他的这番话应该是出自真心,因为“错综迷离的情节、经典的历史场景与鲜活的人物个性”,起码后两者,恰恰是他完全力所不逮的。特别是人物,丹·布朗笔下的全是活动纸板人,全无性格血肉,说到底是为承载情节而不得不设置的充气道具,连个脸谱都是借来的。因此出版社把丹·布朗的评语印在环衬上以推销《但丁俱乐部》,就让我有点哭笑不得,他似乎根本没有资格去“推崇”这个后辈,这个后辈比他写得好。当然,你硬要说,就目前的畅销程度……或者就中国读者可能接受的程度,马修·珀尔没法和丹·布朗相提并论,那我也无话可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