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政治制度变迁的动力 关于本书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即关于民初宪政试验的评价,也就是所谓“真假共和”的难题。在笔者看来,民初中国的政治发展其实应视为现代中国史上的第一次民主转型。从《临时约法》的颁行、竞争性议会选举的开展、言论出版的自由,到国会政治的运作与宪法草案制定,民初中国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制度转型过程。民主转型是民主制度的创建过程,宪法的制定与宪政制度的实施是民主转型的主要内容。经验表明,转型是民主化进程中最不稳定的阶段,时刻具有被旧政权颠覆的危险。民主转型是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步,随后才是决定民主制度存续的民主巩固阶段。 从民主转型的视角观察民国初年的宪政试验,有助于我们拓宽视野,至少可以从比较民主化、制度变迁与政治策略等三个微观层面来总结历史经验。 在比较民主化层面,在早期民主化阶段出现的一些不成熟的政治现象,不仅是正常的,而且具有普遍性。如书中提到的民初政党是士大夫的朋党,其派系争斗的落后性。但是美国著名政治学者亨廷顿的研究表明,政党政治的发展通常经过四个阶段。其中宗派期是第一阶段,此时“政治基本上只是少数人在为数众多的弱小而短暂的同盟和集团之中相互进行竞争,这些集团持久性很差,且无结构可言,通常只是个人野心的一种投影”。18世纪欧洲与美国许多政党团体都属于这种类型。这种描述同样也适用于民国早期的政党政治。 在制度主义者看来,政治制度变迁的实现要通过制度主体的创新行为来实现,“制度创新成功的关键在于新制度能够增进创新集团的利益,同时得到其他行动集团的支持”。当时决定中国政治制度变迁的最重要力量是袁世凯的北洋政治集团。对于袁这样的实用主义政治人物来说,以较少的代价,攫取更多的政治利益是其最主要的政治目的。袁在1912年接受共和制度,其实就是建立在这种判断之上。如果这一期望受挫,袁自然就会改变最初对共和民主制度的不反对态度。民初的两年,就是袁对民国新政治制度态度发生转变的过程。 但是无论是1912年《临时约法》,还是1913年的《天坛宪法草案》,在处理行政与立法权力关系时,均设计出一种“立法至上”的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国会权力极大,完全不受行政、司法权力制约。特别是国会可以行使“倒阁权”,而政府却没有“解散权”。这种制度设计显然违背了权力制衡的原则。在现实政治运作中,一旦政府与国会发生政争时,作为政府的一方并不能合法地解散国会,依法重新举行国会选举,以此来化解政治冲突。最后采取的只能是像袁世凯那样,使用体制外非法的武力方式解散国会。 更重要的是这种“立法至上”的政体模式,完全没有承认当时左右中国政坛的北洋集团的政治利益。在民国初年的政治格局中,北洋派无疑是力量最强大的政治集团,袁世凯政权得到军队、官僚、立宪派与商人阶层的支持。考虑到这种政治现实,让政治强人袁世凯放弃实权,甘当虚位元首的想法绝对是不切实际的。袁本人也明确表示:“世凯既负国民之委托,则天下兴亡,安能漠视?”袁所感兴趣的是做一个实权总统,而不是虚位元首。缺乏这种政治制度变迁的动力,民国初年宪政制度变革最后的失败也是在所难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