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尔和她的两个丈夫》是享誉世界文坛的巴西作家若热·亚马多1966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该小说问世后立刻风靡巴西,仅仅12年间便重印了30次,上世纪70年代被搬上银幕后(又译《销魂三人组》)更是家喻户晓,创下巴西电影史上卖座记录,此外,以弗洛尔形象为主题改编的音乐舞蹈节目在巴西狂欢节上常演常新,深受巴西人民的喜爱。80年代中旬,这部脍炙人口的作品在中国出版后,更是屡次加印,卖出了15万册。然而,从90年代开始,随着拉美文学出版在中国的整体衰退,中国研究界对亚马多的关注越来越少,《弗洛尔和她的两个丈夫》也像蒙尘的珍珠,渐渐被人淡忘。 这部小说情节并不复杂,就像一棵树,女主弗洛尔是树干,所有细枝末节的故事都是围绕这株美丽的树干展开的。从树干两侧岔出的两条主要枝干,就像女主的左膀右臂,权当看作她的两个丈夫。这幅画面的生动性在于“两条枝干”在品相上形成鲜明的反差:作为流浪汉的瓦迪尼奥嗜赌成性,放荡不羁,而女主再醮的特奥多罗博士,富有、斯文、循规蹈矩,是个有头有脸的体面人物。照理说,弗洛尔从此应该过上宁静祥和的生活,谁知,死鬼前夫突然还魂,重返枝头,进而使她左右为难,一边享受博士丈夫带来的温和、疼爱和尊重,一边渴望放浪的前夫重新点燃她的激情。 这幅香艳离奇的画面似真似幻,若不仔细观察,很容易产生误读,以为作者旨在表达类似于张爱玲《红玫瑰和白玫瑰》“每一个男人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的主题,即女人拥有两个迥然不同又互为补充的丈夫才会感到完全满足。当然,这种解读无可非议,然而若是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无疑会落入俗套,是一种精神营养的浪费,尤其低估了亚马多的思想深度和文学才华。 作为巴西本土作家,真正使亚马多在世界文坛占有一席之地,除了深受巴西国内外读者喜爱之外,主要在于他对巴西民族的写实主义描写,对巴西民俗的理解以及对巴西混血文化的发掘,因此,有必要从社会学、人类学或广义的文化研究角度来解读其作品深层次的主题思想。 实际上,作者塑造两个在社会地位、性格品性上天差地远的丈夫形象,并非出于浪漫主义倾向只是为了满足婚姻中人隐秘的、完美主义的心理需求和情结,而是让“小人物”身上被遮蔽的真善美闪烁光芒,既张扬人类原始的生命力,又歌颂人间炽热的爱情。 亚马多笔下的“小人物”时常展示出蓬勃的生命力,能够唤起人们对生命的热爱和激情。《弗洛尔和她的两个丈夫》中的流浪汉丈夫瓦迪尼奥就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人物。小说中,作者并不回避世俗的眼光是如何厚此薄彼将弗洛尔的两个丈夫进行比较论断的。与高贵富有、彬彬有礼的特奥多罗博士相比,作为流浪汉的瓦迪尼奥必然甘拜下风。然而,作者并没有站在世俗一边,而是通过弗洛尔可靠的叙事声音展示小人物瓦迪尼奥身上的闪光点——善良、快乐和男性魅力。 小说中瓦迪尼奥魅力十足,他死后,很多人打乱了自己的狂欢节计划,夤夜前来为他守灵,“川流不息”。大人物们在笑声中回忆着他那些令人开心的举止,还有他那善良的心地,他那殷勤礼貌,他那不求报答的慷慨大方。许多女人,甚至上流社会的女人也被他迷住了。在弗洛尔眼中,这个流浪汉丈夫,脸上洋溢着无邪、炽热和真诚的神情,是“何等地漂亮,何等地富有男人特征,对上床以后的事又是何等地精通呀!”他能征服弗洛尔的谨慎,攻破她的纯贞防线,他那狂风暴雨般的激情使弗洛尔心醉神迷,如痴如狂。 需要注意的是,小说中小人物的闪光点并非亚马多随心所欲的主观臆造,而是作者思想倾向和多元文化的产物。亚马多曾经强调:“我尊重生活,绝不胡编乱造,从来没有生硬地图解一种政治理论。”在创作方法上,亚马多表示“我搞的就是传统文学”,不止一次声称“我是写人民的小说家”,并以“平民作家”而闻名。不仅如此,当有人说他是“娼妓们的作家,是流浪汉们的作家”时,他不以为然,认为“这不是什么攻击,这是一种颂扬”。这种人道主义的平等意识,亚多马从不否认是受到狄更斯的影响:“从狄更斯的作品中我开始明白,就是世上最微不足道的人总还有其闪光点,哪怕只是一个小光点。从狄更斯那里我学会爱流浪汉,爱生活无着落者。” 亚马多的一生历尽沧桑,足迹遍及巴西,熟悉人民的喜怒哀乐及其生活状况,所以能真实而准确地描绘出巴西社会的各个层面。关于巴西人的善良和热情,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在《巴西:未来之国》里的赞美之词可以作为一种旁证:“巴西人善良高尚,天真与热情。不同阶级的人们真诚坦荡、礼貌相待——像最早到达巴西的探险者一样,我们询问的每一个人都在重复相同的答案:他们非常善良。” 另外,谈到巴西的民族性,无论如何绕不开巴西的狂欢节。对于巴西人民来说,狂欢节是大众的节日,与茨威格在《巴西:未来之国》中的观察十分吻合:“阶级的界限消失了,互惠的激情渐渐高涨,喧嚣已经近乎疯狂。”狂欢节使得这片土地散发着热烈的气息,人们尽情地纵酒狂欢,尽情地冲破世俗成规的界限。 根据巴赫金的“狂欢化”诗学理论,所谓的狂欢化,就是狂欢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转换为文学的语言。亚马多所做的,只是成功地将巴西的狂欢精神——平等、热情、欢乐和民俗传统等因素杂糅起来,以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混血的、饱满的人物形象。亚马多也因此被誉为巴西狂欢精神的终极书写者。 最终再回到小说《弗洛尔和她的两个丈夫》,对于弗洛尔来说,“一文不名”浪荡汉的猝死,并没有像周遭的人所认为的那样“就像是一个奴隶获得了解放证书”,而是日日相思夜未眠,即便后来嫁给高贵善良的博士丈夫,她对前夫依然是苦苦盼着能相见。这又是为什么呢? 想必在实用主义者眼中,弗洛尔真是个傻女人,只是他们不明白,也不愿意相信,这就是爱情,比金钱更宝贵。弗洛尔怀念那无与伦比的活泼的生命力,瓦迪尼奥那男性的狂热曾让她饱尝夫妻生活的乐趣与甜美,“失去了瓦迪尼奥的风趣、欢乐和疯狂的陪伴,生活便全然失去了意义。”结果呢,思之,思之,鬼神来之,死鬼丈夫前来与她会面。 这里,死人还魂的“魔幻”情节显然不符合亚马多一贯遵循的“传统”写作风格,那么,亚马多为什么笔锋一转玩起了“魔幻”?惟一的可能就是将这种“魔幻”归因于“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毕竟亚马多和马尔克斯都同属拉丁美洲,将他归入“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阵营毫无违和感。 然而,葡萄牙语写作的巴西文学与西班牙语写作的“拉美文学”不一样。北京大学葡语系学者闵雪飞曾撰文谈到,中国读者熟悉的“拉美文学爆炸”与“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并没有在巴西发生,“魔幻”在巴西文学中也几近于无。在亚马多《弗洛尔和她的两个丈夫》中,显示出了“魔幻”,但这是亚马多对巴西土生宗教与坎东布雷中得出的灵感。 每个人都无法回避对民族文化的记忆和诠释,亚马多也不例外,他将巴西的混血民俗融入到文学作品中,真实反映出巴西文化的混血特色。众所周知,巴西民族主要是由殖民者葡萄牙人、当地土著、非洲黑人构成的,来自欧洲、非洲和美洲的三种文化不断融合、不断同化,经受着混合与铸炼。 所谓巴西土生宗教和坎东布雷,前者是土著人的宗教,后者是黑人从非洲带到巴西的宗教。土著人是如何理解“生者与死者”的关系?对此,法国结构主义创始人列维·斯特劳斯在《忧郁的热带》中给出了确凿的答案。据列维·斯特劳斯的考证,在土著民俗中,死者回到生者身边,都是在特定的时间之内。死者的回来是受敬重的,因为透过他们的影响,四季才如期循环,农作物和妇女才能生育丰收。生者与死者的短暂会面都以关心生者的利益为原则与目标。 由此不难理解小说中死者为什么要回到弗洛尔身边,理由很简单,弗洛尔与文明、富裕的博士丈夫日复一日单调的婚姻生活,使她感到厌倦,失去了生命的活力,死者像是体察到她的苦衷,便偷偷回到她的身边。 回来是为了重新焕发生命的活力,也是为了让爱失而复得。亚马多54岁时完成这部小说,人过五十知天命,原始生命力日渐衰退,荷尔蒙愈发枯竭,隐约可见死亡的阴影。亚马多将死者还魂的“魔幻”揉进无奈的人生现实,表达了他对生命的眷恋,对爱情的颂赞,明知是一种虚妄,仍然执拗地让逝去的爱死而复生。虽然闪耀着生命之光的欢愉和力量像滚滚的暗流绕过现实的险滩,宿命般消逝在遥远的天际,却给读者留下一抹甜蜜的滋味,也许短暂,夹杂着一种淡淡的哀伤,但甜蜜不容抹杀。这是顽强生命力与衰老和死亡的搏斗,是不老的思念发出的尖利呐喊,或许正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图景。 苏格拉底说得没错,好人无论生前死后都不吃亏,我们仿佛看见已在彼岸的亚马多正隔着时空,一边扮着鬼脸,一边朝我们呼唤:“我还会回来的,只要生与死之间有一座爱的桥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