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①本文所引《毛诗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尚书正义》《礼记正义》《论语注疏》文本,皆据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不再逐一标注页码。 ②笔者此所谓“庶人”,亦称“庶民”,指士之庶子无爵者,包括担任王室与公室府、史、胥、徒之属者及大夫家臣者。其虽可入仕在官,但并非由天子、国君任命。故就社会阶层而言,属于平民阶层。 ③笔者将春秋时期分为前期(前770-前682)、中期(前681-前547)、后期(前546-前506)、晚期(前505年-前453)四个历史阶段。详见:邵炳军《春秋文学系年辑证·绪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9—11页。 ④本文列举史实,除特别标注者外,皆出自《春秋》《左传》《国语》《论语》《礼记》《韩非子》《孔子家语》《史记》《列女传》《吴越春秋》,不再逐一标注出处。 ⑤关于本文所涉诗篇的作者、诗旨与创作年代,笔者《春秋文学系年辑证》有关部分与已发表的相关论文有详细考证,可参。 ⑥国君夫人,《左传》称“小君”,《论语》《礼记》称“寡小君”。则其亦为“君”,社会地位与其夫同。 ⑦昭十一年《春秋》之“蔡世子有”,即《左传》之“隐大子”,楚大夫申无宇称其为“诸侯”。则天子之“太子”与诸侯之“世子”,其社会地位与天子、诸侯同。 ⑧“新声”,亦称“新乐”,是一种有别于“雅乐”(古乐)的新型世俗性流行乐歌。至春秋后期,陆续由民间进入公室,逐渐形成了“秦声”“郑声”“晋音”“卫音”“齐音”“鲁音”“宋音”等多种音乐形态。 ⑨“徒歌”,亦称“谣”“俗谣”,是一种即兴创作的无需音乐伴奏、舞蹈扮演之诗歌,其形式犹如今之“清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