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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粹美学与政治“偶遇”——形式分析与杰姆逊的批评手艺

http://www.newdu.com 2020-06-04 《外国美学》30辑 石磊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批评家之中,对批评手艺的思考与墨迹多于杰姆逊者,鲜矣。自1970年代以来,杰姆逊持续地从元评论、辩证批评、马克思主义阐释学、形式-内容辩证法等不同层面,对批评方法或曰手艺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思考和实践,这种思考和实践既处于一种不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又内涵着高度的同一性。对于这种同一性,一言以蔽之,即对于形式分析方法的忠诚与信赖,并且最终意愿在普遍去政治化的时代重新发现甚至发明政治。对于杰姆逊的批评手艺,本文试图强调其中所蕴含的某种对于偶然性的创造性理解,并因此之故,将此一手艺概括为一种从纯粹美学与政治“偶遇”的文本实践。
    关键词:辩证批评 形式分析 美学 政治 “偶遇”
     
    弗里德里克·杰姆逊[1]是继法兰克福学派之后欧美世界最具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家之一。他的工作面向文化批评、社会批评、文学批评、电影批评等诸多领域,诸种跨界实践面对不同的对象文本,但所依托的方法或手艺却有某种内在的同一性,本文试图关注这种内在同一性,并述其递进之过程,进而论其机制性元素中的某些独到特征。同一性对于杰姆逊而言,并不意味着教条或规则,他的批评思想的原则之处恰恰在于强调万物皆动态,批评亦因时、因地、因事不同而动态性的与之相符合;同时,这种同一性也并不意味着扁平单面,如杰姆逊自己所言,批评自身要无处不在自我批评之中,批评处于一个自我祛魅化的过程,同样也处于一个自我完善化的过程。而具体讨论杰姆逊的批评手艺,即那种辩证批评或社会形式诗学的东西,从他的阐释学构想开始是必要的。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思想基础或理论前提,质言之,阐释观的建立,廓清了批评的功能和价值上的障碍物,也回答了批评的策略和目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谈批评的方法或曰手艺才有进一步的可能。
    01
    论阐释:背景与依据
    杰姆逊关注阐释学问题,有其时代背景和理论缘由。
    从当代阐释问题的外部历史条件来看,正如杰姆逊在1971年的论文《元评论》中开宗明义:“在我们这个时代,诠释、解释、评论已经声名狼藉。”[2]杰姆逊指出苏珊·桑塔格《反对阐释》一书症候性的宣告了阐释之终结的标志性意义,并强调到那时为止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形式主义相对于社会历史阐释的胜利。在美国,新批评则是这一趋势的代表,其盛况为杰姆逊的学生时代所亲历。新批评强调细读,排斥文本之外如社会性和政治性等因素进入文学阐释的空间,通过“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之说彻底将文本封闭起来,将文本变成一只“精致的瓮”。在杰姆逊看来,这种自我封闭的倾向之根由并不单单在于美学中心主义的自恋式独断,更在于人们普遍缺乏自我反省的意识形态遏制的后果,而这种意识形态,杰姆逊将之归结为英美哲学中的政治自由主义、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杰姆逊认为这个英美世界里所谓“自己的传统”乃具有一种反对思辨的偏见,正是这种偏见导致了阐释过程中美学的封闭以及政治的封闭:“它对个别事实或事件的强调,是以牺牲该事件可能寓于其内的诸关系的网络为代价的,它继续鼓励对现存秩序的屈从,阻挠其追随者在政治上进行联想,特别阻挠他们得出本来是不可避免的结论。”[3]
    对此现实的认识及其反对促使杰姆逊做了一件几乎前无古人的工作,即首先在美国引入德法的辩证法文献。1971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与形式》一书即是基于这样的诉求之下他当时的代表性工作。这部书可以称作一部德法辩证理论的字典或说明书,辩证思维及基于此的辩证批评的提倡由此在美洲大陆上找到了一个雄辩而多产的阐释者。而事实上,批判理论的这一脉络后来打着“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的旗号不期然地进入中国[4],当年,人们更多地在其中看到了“后现代主义”,却只能在很久之后才意识到它只是“辩证批评”的某种文本实践。
    阐释危机与争论并不单单发生在美国,同样也发生在欧洲,作为杰姆逊论阐释的集大成之作《政治无意识》便是马克思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十年论战的结果。从杰姆逊在《政治无意识》中开列出来的法国后结构主义不同程度上“敌视”阐释的书目[5]的情况就可以相当明了地看出,阐释问题在1970年代的西方学术界和思想界内部面临着另一个层面的分歧,这个分歧不再来自对辩证法或历史诉求的认同与否,而在于对意义的信任危机。在后结构主义者那里,这种信任危机导致了某种程度上“错置”的发生。杰姆逊以德勒兹和伽塔里的《反俄狄浦斯》为例指出,后者批判弗洛伊德的“家庭叙事”阐释范式却被“错置”地纳入了对一般阐释学或曰“旧的阐释系统”的拒斥,阅读文本的新方法过于急迫地“整个废除一切阐释活动”[6]。后结构主义者在阐释思想上对意义的放逐和过于精巧的怀疑主义,这是杰姆逊所并不苟同之处,《政治无意识》一书所尝试构建的宏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阐释学计划,正是对此的一种扬弃式回应。在这本书中,杰姆逊将马克思主义看做某种批评的“终极视域”,由此通过理论的“翻译机制”,将批评变成一种具备高度复杂机动能力的复数存在。而这也成为我们理解杰姆逊批评手艺的另一个重要契机。
    如果说英美哲学传统与杰姆逊的马克思主义阐释学构成一种类似“敌我矛盾”的关系,那么后结构主义传统对于杰姆逊而言构成的则是类似于“一种人民内部矛盾”的关系。处理不同的矛盾采取不同的方法,但做出理论的和批评的回应这件事情本身,都是迫切的。这种迫切性最终归因于某种事业性因素,而不是专业性因素或职业性因素。它绝非厚此薄彼式的山头主义之争,抑或某些具体性专业/业务问题的是非对错之辩,而是指向着某些美学问题背后所更加基础性和前提性的问题,我想将之总结为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根源:形而下的根源是“文化领导权”的争夺问题,而形而上的根源则在于一种“缺场的原因”的真理观或历史观的本体论假定。而二者的一个凝聚的焦点恰在阐释。
    具体来看,杰姆逊认为,阐释对于理解文本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一种阐释方法在技术上的精密性和时间上的流行性,更在于阐释方法本身的意识形态倾向性,即它意味着阐释方法将对阅读构成一种有力的引导力量,而超越于对它的价值判断的事实乃在于这种引导力量的先在性,杰姆逊说:“文本总是作为已经读过的东西摆在我们面前;我们通过前此阐释积淀下来的不同层次或者——如果是崭新的文本的话——通过由继承的阐释传统积淀下来的阅读习惯和范畴来理解它们。”[7]
    文本处于阐释的笼罩之下,任何阅读,必然是一种“重读”。也就是说,文本的敞开状态无可抵消无论是积极意义还是消极意义上的“前理解”。这一“前理解”在杰姆逊这里就是“阐释”或“阐释传统”的先在性,它是我们阅读之时将先于阅读这个动作而首先遇到的不可见之实存物:“我们的研究客体与其说是文本本身,毋宁说是阐释,我们就是试图借助这些阐释来面对和利用文本的。”[8]
    这里杰姆逊十分清楚地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阅读到头来不是在阅读文本,而是文本在按照一种阐释方法的引导进入读者的阅读,即“读法”决定了你将“读到的东西”。阅读顺序的经验主义时间关系就被这样完成了一个因果颠倒——阅读的结果发生在阅读之前,阐释的作用发生在阐释之前。如此这般,阐释及其思维定式而非文本自身必将首先成为意识形态或文化领导权争夺的政治性战场,正如杰姆逊所说:“阐释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发生在荷马的战场上,那里无数阐释选择或公开或隐蔽地相互冲突。”[9]这里就仿佛生成了一幅恐怖景象,尤其是对于那些弱阐释能力的群体而言,他们的正当性的实质无法在符号层面得到说明,甚至无法在这一群体内部得到自我说明,于是其部分成员将极容易产生“反认他乡作故乡”的场景,这时,这一群体的内部必然是分裂的或者离心的,并且将为强阐释能力群体的统治形式所隔空压制。这是阐释之争夺和斗争、也即文化领导权的争夺和斗争的一则非常实际的例子,或在具体和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中,这种争夺和斗争将更加残酷,并且不亚于荷马之战场上的残酷性。
    文化领导权之争,体现于阐释,而必然超越于阐释。阐释背后,必然需要更高的价值论或本体论做支持,以超越世俗化意义上的价值或有用性标准。无疑,这也将是论证或建立阐释之地位的一项基础工程,在这里,阐释作为一项事业,成为接近“历史”和“真实”的一种能力。“历史”或“真实”,在杰姆逊那里至少可以归为经验主义的和本体论的这两种理解方式。就其形而上或者本体论的理解而言,杰姆逊的“历史”观深刻受到后结构主义影响,其来源有二:其一,阿尔都塞基于“结构的因果律”认为:历史乃是“缺场的原因”。这个概念来自于斯宾诺莎,而阿尔都塞借此说明生产方式的结构乃具有不在场的决定性。杰姆逊认同这一反驳经济决定论的历史理解;其二,拉康区所分出的“三界”理论,其中“绝对拒绝象征化”的“真实界”被拉康描述为一个否定性概念,不能为语言所捕获,它自身抵制任何符号化,而总固守在自己的位置上,然而它却是“想象界”和“象征界”的存在和运作的基础,它是一种大写的“真实”。杰姆逊认为那就是“历史”的确切含义:“说出在拉康那里实在之物究竟意味着什么并不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它就是历史本身。”[10]如果在一个本体论的意义上认为历史本身是“缺场的原因”,是“真实界”,那么在认识论的意义上,杰姆逊则试图说明“历史”乃是作为理解现存事物的一种终极的前提和视域。它们虽然不可终极被占有,却可以不断地被接近,杰姆逊说:“历史不是文本,不是叙事,无论是宏大叙事与否,而作为缺场的原因,它只能以文本的形式接近我们,我们对历史和现实本身的接触必然要通过它的事先文本化,即它在政治无意识中的叙事化。”[11]
    在本体论的意义上,“历史”乃是不可触及之物;而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历史”最终提供了敞开自己的路径,而无论是它的文本化还是它的叙事化,都要经历阐释之萃炼,才可回到自身,即所谓的“永远历史化”[12],而这,正是阐释或批评实践的一个终极视域,通过阐释或批评实践,一种历史将找到与另一种“历史”重叠的可能,尽管,前者采用的是表象或稍纵即逝的方式。
    02
    辩证思维与辩证批评
    杰姆逊将自己的批评手艺归位在德法辩证批评传统之内,而这种批评传统又可以相对称为“黑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批评”[13]传统,其基础则在于辩证法或曰辩证思维。毋庸讳言,杰姆逊高举辩证思维究其本质是一项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行动,其直接的政治动机或批评诉求即反对英美经验主义的实在论的政治后果,杰姆逊一针见血地指出后者的政治性乃在于对社会意识的钳制:“允许给予经济问题以法律的和伦理的解释,用政治平等的语言来代替经济不平等的语言,用对自由的思考来代替对资本主义本身的怀疑这种思维的方法,就其种种形式和外观而言,在于将现实分离成一些封闭的空间,小心翼翼地把政治同经济,法律同政治,社会学同历史学等因素区别开来,结果是,任何特定的问题的内涵永远不可能全部看见;而且,还在于将一切陈述都局限在不相联系的以及直接可以证实的事物范围之内,以便排除任何思辨的总体化思想——这种思想有可能引发整体社会生活的某种幻象。”[14]
    杰姆逊认为,在西方,这种英美经验主义的实在论乃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它打着科学和自由幌子的孤立主义和封闭主义倾向内在地反对任何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真正理解和变革可能:一方面,任何关于现实的认识只是一种幻觉的产物,生活世界成为一个幻象空间,无事实对象的反对与有明确对象的盲从,却构成这个空间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任何关于未来的想象只是历史已有逻辑的延续或再生产,于是时间被永恒化,或者历史被宣告终结,此刻即未来,乌托邦及其冲动在这一秩序中遭到无以复加的污名化。
    在这个意义上,辩证思维在这一意识形态空间中的引入就意味着某种威胁,意味着意识形态的祛魅和社会意识的解放之可能。这一目的之所以可能达到,杰姆逊认为首先赖以辩证思维的客体性:
    “在真正的辩证思维中,整个过程都蕴含于任何特定的客体。相反,具体的思维在这里已经分裂,成了两个全然分离的运作:一方面不是真正的思维而是某种方法的表达,另一方面不是对一个真正客体的附丽,而只是一系列客体例证。然而,辩证思维的本质却在于思想对内容或对客体本身的不可分离性。”[15]
    杰姆逊对辩证思维的这一理解出自黑格尔。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序言中否认除了通过哲学本身的真实实践以外能够用任何其他方式真正讨论哲学,杰姆逊认为除了蕴含于特定的客体,辩证思维无法思考客体。客体无论是具体的社会环境,还是文本或影像及其他,它们自身的逻辑而非思维主体预设的逻辑才是一种辩证思维的真正起点,而同样,这也是辩证批评的真正起点,而这一起点也必然决定了辩证批评的“客观性”和“多样性”:“实际上,对于真正的辩证批评来说,不可能有任何事先确定的分析范畴:就每一部作品都是它自身的内容的一种内在逻辑或发展的最终结果而言,作品演化出它自己的范畴,并规定对它自身释义的特殊用语。因此,辩证批评就在另一个极端摆脱了所有单一或单一价值的美学理论。”[16]
    辩证思维和辩证批评的范畴并非来自思辨,而只能来自于客体,客体的客观性和多样性要求辩证思维和辩证批评本身与之动态符合。故而,对于辩证思维而言,杰姆逊强调要坚持具体环境的非恒常化、社会历史的去神秘化和当下现实的矛盾在场化的对客体的思考原则[17];而对于辩证批评而言,基于马克思主义“终极视域”与诸理论之间的“翻译机制”,则构成方法多样性的一个保证,这种方法多样性与作品自身所演化之范畴的自在性和多样性又是内在一致的。
    在《政治无意识》一书中,杰姆逊将马克思主义视为“不可逾越的地平线”——“它容纳这些显然敌对或互不相容的批评操作,在它们自身内部为它们规定了部分令人可信的区域合法性,因此既消解它们同时又保存它们。”[18]所谓“可信的区域合法性”即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各种个别的“批评的范畴”,如心理分析、符号学、神话批评、形式主义批评、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批评等,这些“批评的范畴”最终回到客体的方式即辩证批评的运作方式。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所谓“回到”并非单纯的“归位”,而是要经由马克思主义“翻译机制”。在杰姆逊看来,“在其微妙与灵活方面马克思主义是一种远胜于其他系统的在不同语言间翻译斡旋的模式。”[19]所谓“翻译斡旋”,一方面在于不同理论语言间做跨界沟通的努力,另一方面恰在于“既消解它们又保存它们”,换而言之,即充分地对其历史化和语境化,保持对其意识形态之“隐蔽的预设”的充分警惕和消除,而这一点保证了这些“批评的范畴”的“可信性”和“合法性”所在。
    由此,便引出了辩证思维或辩证批评的另一个重要的内涵,即其自反性或曰自我意识:“辩证思维在其结构上是自我意识的,可以被描述为在一个层面上思考一个特定客体,而在这样的思考的同时又观察我们自己的思维过程,或者,用一个更科学的辞语来说,又把观察者的地位计算入实验本身的那种尝试。[20]”
    辩证思维注定是“思维的平方”[21],是一种关于思维的思维,是一种思维关于思维的自我意识。而就辩证批评而言,批评的对象也就不仅仅在于客体,还在于批评自身的自我批评(即元评论[22]),辩证批评究其实质而言乃是一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机联合。原因即在于批评本身的历史局限性不足以保证它天然地就可以作为洞察客体真理内容之工具。辩证批评本身必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与“历史”或“真实”的接近—远离—再接—再远离的无休止的运动关系,而在这个运动关系内部,批评的客体和批评本身也处于一种动态的适配过程之中。伴随着批评本身的祛魅与赋魅、赋魅与祛魅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客体也在显现与遮蔽、遮蔽与显现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无休止运转。而这一过程在杰姆逊看来并没有终点也不可能有终点:“它永远达不到系统真理的某种终极地点,从此它可以在那里停息,因为它似乎辩证地与非真理、与神秘化相联系,它是对神秘化的决定性否定,针对着那种神秘化,它永远被迫去矫正对于现实的一次次的领悟,而它自身反过来又永远处于同真实失去接触的危险之中。[23]”
    辩证思维或辩证批评恰恰是一个从来没有实现过的东西,永未完成性即它的第三个重要特征。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辩证思维或辩证批评乃是一种不可知论的可知论,可知论的不可知论。我们熟悉马克思的名言:不是我占有真理,而是真理占有我。这句话正可以作为辩证思维或辩证批评的这一特征的注脚,真理并不是辩证思维或辩证批评的私有财产获取对象,它只是一种真理对于辩证思维或者辩证批评的片刻/瞬间的始料未及的宠幸。正如杰姆逊所言:“成功的辩证思维所带有的标记是震惊,是讶异,是固有观念的颠覆。你可以在一瞬间洞察真理,但你自己的意识形态会卷土重来,把你湮没在有关世界的种种假象以及你自己的主观愿望之中。于是你又被逐出了真理。”[2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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