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温柔敦厚”与“美刺” 朱熹用“温柔敦厚”表达他关于人的性情的理想,强调其“优柔”的一面,又将其与“仁”“圣人气象”相联系,反对刚猛直切。这样哲学阐释的结果,就是将“温柔敦厚”与“讥刺”直接对立起来。在朱熹这里,无论“讥刺”还是“美刺”都与“温柔敦厚”的旨意大异其趣。这一点在他对《毛诗序》的批评中表现尤为突出: “温柔敦厚”,诗之教也。使篇篇皆是讥刺人,安得“温柔敦厚”。[32] 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性情之自然,而又拘 于时世之先后,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 以为陈古而刺今。是使读者疑于当时之人绝无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之意。而一不得志, 则扼腕切齿,嘻笑冷语以怼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轻躁险薄,尤有害于温柔敦厚之 教。[33] 若如序者之言,则偏狭之甚,无复温柔敦厚之意。[34] 在朱熹看来,“讥刺”过多自然就是不温厚的,稍有不得志就扼腕切齿,冷语讥刺,就更“轻躁险薄”,离“温柔敦厚”甚远。很显然,朱熹之所以反对“讥刺”或“美刺”,首先是因为他将“刺”与人之温厚性情和宽和的涵养密切相连。朱熹认为“讥刺”的风格与宽厚平和的性情、优柔不迫的风度或气象背道而驰,“温醇”之诗人不必如此作诗。“若人家有隐僻事,便作诗讦其短讥刺,此乃今之轻薄子,好作谑词嘲乡里之类,为一乡所疾害者。诗人温醇,必不如此。如《诗》中所言有善有恶,圣人两存之,善可劝,恶可戒。” [35] 正因为朱熹把“刺”与人的性情修养相联系,因此在他这里,无论是“美刺”还是“讥刺”都不仅仅是语言层面的问题,而是人格、品性、修养、涵养的问题。因此,他极力推崇“温柔敦厚”,反对各种形式的“美刺”或“讥刺”。朱熹的这一态度影响巨大,其中最突出者莫过于他直接中断了发生于秦汉时期的以诗“讽谏”的传统。 “用诗规谏,舜时已然。”[36]以《诗》“刺”上、陈《诗》讽谏本是秦汉时期的文化传统。因此,《诗经》中的一些怨诗,如《巷伯》《四月》,“都是自述苦情,欲因歌唱以当于在上位的人”[37]。这一理念在汉代获得很大发展,班固《汉书·礼乐志》中说:“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孔安国注《论语·阳货》“可以怨”句为:“怨,刺上政。”[38]郑玄《诗谱序》中有“众国纷然,刺怨相寻”[39]句,孔颖达认同上述观点,在《毛诗正义》中疏《诗谱序》“怨刺相寻”句曰“怨亦刺之类,故连言之”[40],又在《诗经·击鼓》序下进一步阐释说:“怨与刺皆自下怨上之辞,怨者,情所恚恨;刺者,责其愆咎,大同小异耳。古论语注云怨谓刺上政,谱云刺怨相寻是也。”[41]孔颖达关于“怨与刺皆自下怨上之辞”的说法也是着眼于讽谏的目的。不仅如此,孔颖达《毛诗正义?诗谱序》还分别引《内则》《春秋说题辞》《诗纬·含神务》关于诗的解释,总结说:“诗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 [42]可以看到,汉唐时期论诗,并非从诗的本体出发,而是从诗的政教功能出发,从其政治、社会或伦理价值的角度对诗进行界定,这样就将诗与“谏上”“讥过”联系在一起。 在汉唐时期的思想传统中,不仅“讥刺”是诗歌的重要功能和责任,而且“温柔敦厚”与“美刺”是兼容的。关于儒家诗教以及“美刺”的相关要求,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有相对完整的解释: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 厚,能以义节之。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 教民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43] 从上述文字看,孔颖达认为“六经”的主要功能就是教民以化,而《诗》的美刺、讽喻都具有教化民众的功能。而且这些美刺之诗和言辞与“温柔敦厚而不愚”的民众教化目标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在孔颖达这里,“温柔敦厚”与“美刺”不仅相互兼容,而且与源自孔子的“诗可以观”以及源自先秦时期的以《诗》“刺”上、“谏”上的传统相一致。这样,虽然在儒家诗教传统中,诗既要担负美刺、讽喻以教化天下齐民心,又要兴寄婉曲不直谏,这是一项极为不容易的事情,但美刺毕竟是诗的一项重要功用,是责任也是义务。 简言之,在汉唐时期,诗的“美刺”功能与“温柔敦厚”的诗教是相互兼容的。因而像朱熹这样把“刺”与“温柔敦厚”直接相对立的做法颇值得注意。不过,“温柔敦厚”与“美刺”不相兼容的思想实际上并非始于朱熹,而是宋代理学家的整体观念。前述杨时批评苏轼“讥刺太过”,江西诗派黄庭坚反对“强谏争于廷,怨仇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44]的做法,认为这“失诗之旨”。北宋后期的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中强调“诗主优柔感讽,不在逞豪放而致怒张也”,又指出“诗者述事以寄情,事贵详,情贵隐,及乎感会于心,则情见于词,此所以入人深也。如将盛气直述,更无余味,则感人也浅,乌能使其不知手舞足蹈,又况厚人伦,美教化,动天地,感鬼神乎”[45]? 很显然,朱熹将“美刺”与“温柔敦厚”相对立的思想与宋代理学反对讥刺的思想一脉相承。不过总体上看,上述都属于比较宽泛的儒家诗教阐释,并非针对“温柔敦厚”而论。朱熹则在杨时之后,明确将二者相区分。虽然他在理论上强调“温柔敦厚”中包含着忧患意识、家国责任和士人担当,但在日常实践中,并不支持用讥刺的形式践行上述责任。这一阐释路径被后世儒者继承,“温柔敦厚”偏于“柔婉”的一面被突出,而坚毅、博容的内涵被忽略,传统诗教的内涵及精神境界也日益萎缩。这一状况直到明末清初陈子龙、黄宗羲、王夫之等“拓展派”阐释出现才有所改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