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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或轻逸的记忆——评刘益善小说集《拐弯的地方叫堤角》

http://www.newdu.com 2020-01-22 文艺报 石华鹏 参加讨论

    如果写作是不断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阅读则是不断重温记忆的过程。读刘益善的小说集《拐弯的地方叫堤角》,我能感受到记忆在小说中的双重力量:一方面是记忆在作者笔下不断被唤醒和敞开的过程,另一方面是记忆在读者我的脑海中不断涌现和延展的过程。
    这种颇有些美妙的阅读感受,大致源于刘益善小说的突出特点:亲和、自然。那些小说的故事和讲述腔调让我相信,他所写的都是他经历的,他仿佛根本不需要动用艺术手法去虚构,要做的只是去不断唤醒记忆深处的人和事,让他们行动和言语起来,“把核还原成果,填充其果肉和果汁”(小说家斯维拉克语),一切都很生活,一切都很真实,在这里,生活的真实几乎等于艺术的真实。
    平实的故事和朴素的叙述塑造了刘益善小说亲和、自然的形象,就如刘富道所说的:“刘氏小说,用一句时髦话说,就是接地气,再用一句更时髦的话说,就是贴近生活,那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写得‘像真的’一样,连一些俗语、口头禅和骂人话,都写得非常专业。”“刘氏小说”这一别致的标识,将刘益善小说与当下那些“热闹”的小说,诸如追随新闻而写作的“高雅新闻体”小说、社会进程中苦难深重的“底层小说”、现代社会光怪陆离的情感和情绪小说等等拉开了距离,做了隔断。如果说当下小说是置身于火热喧嚣时代的“街市小说”,那么“刘氏小说”是安居于一隅的“房间小说”,它处于一个人的回忆之中,去打捞记忆里尘封的往事,去复活一个内心遥远的时代。在文字中被唤醒和敞开的记忆,不管当年的冲突和抗争有多么激烈,在今天它终究退却了所有火气,变得澄澈安静、风清云淡起来。我以为,刘益善是这个盛产故事时代的对故事保持警惕而对情感表达略显张扬的小说家,他的小说既朴素又浓郁,因而显得与众不同且弥足珍贵。他的小说弥漫着酒一般浓郁的生活情感和茶一般绵长的人生情怀,情感和情怀均是时间对人生的酿造,所以“刘氏小说”多以和解与宽容结局,这和解和宽容让我们回味不已。
    小说集《拐弯的地方叫堤角》里,刘益善的写作触角伸向他人生的两个重要阶段,一是少年成长的乡土岁月,他大部分乡土题材的小说如《河子驼》《拐弯的地方叫堤角》《黄村大棺材》等属于此;二是青春求学以及工作后的城市岁月,他表现学生生涯及同学故事的小说《夸父》《心灵之光》等属于这一阶段。虽然小说的题材会溢出作者的生活范围之外,但我们发现,小说背后鲜明的时代印迹却紧紧跟随小说家的成长岁月,乡村成长和青春成熟的日子成为他小说的心灵根据地,走多远都离不开,回忆便成为写作最大的资源和素材。
    刘益善小说亲和、自然的回忆体风格以及他深情而温暖的写作基调,让我想起现代小说大家沈从文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写作。沈从文写下《边城》《丈夫》等乡土回忆小说时,已经身居大城市。在一个火热变革的生活场域中,他的写作却回到遥远的故乡湘西,笔触落在那些乡村小人物身上,对“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作朴素的叙述”(沈从文语),同时表现了他对过去生活的怀想和挚爱。从这一点上说,刘益善与沈从文是同道,在火热的生活场域之外,写自己安宁甚至有些“落伍”的“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事情”的小说,来表达他对人生的慨叹和宽容。
    但是,面对与生活平起平坐、看不到虚构痕迹的“刘氏小说”,我又陷入某种自我怀疑之中,这种搬运记忆、搬运生活的亲和、自然,究竟是作者设计的一种小说叙事策略,还是本就是遵从内心的记忆呈现?但我相信是后者,因为这种本真的生活回忆写法,已经表现出了它对读者的征服力,以及与那种歇斯底里的虚构写法的分道扬镳。
    很多人感慨生活比小说精彩,我承认这一点,但我们需明白另一点:生活不是小说,从生活到小说,中间隔着情感、人性、思考的距离。正如小说家朱辉说的,“小说是生活开出的花”,这朵花就是作家处理生活时的情怀和价值观。即使与生活这般贴近的“刘氏小说”,它最动人的地方仍然在于刘益善赋予故事的情怀和价值观。比如被拿来做集子书名的《拐弯的地方叫堤角》,写的是上世纪80年代尹家墩大队参与全县社会主义新村改造,说一不二的村书记强拆了社员王大壮家在堤角上的祖屋,为守住祖屋,王大壮与村书记发生争斗,王大壮被打折了腿成为瘸子,王大壮父亲急火攻心去世。从此王大壮与村书记结下梁子,王大壮离开村子外出闯荡。20多年后,王大壮发财归来,村书记已经年迈老朽了。王大壮要在堤角重新盖房,一洗前仇,老村书记拖着病体亲自去乡场办回建房许可证交予王大壮。交证的那一刻,小说写道:“两人的眼光碰在一起,王大瘸的眼里有了暖意了,而尹老田眼里是一种坦然宁静的光。”这个普通故事在刘益善笔下呈现出别样的情怀:时间平息了一切顽固的仇恨,昔日的粗暴者低头忏悔,今日的强者退后一步,“暖意”和“坦然宁静”的光便照亮每一个人。如果这篇小说没有这样一种情怀,是断然不值得去写的。
    再比如《黄村大棺材》,小说花大量笔墨写黑亮大棺材的庄严的美,写黄村老人对棺材的依恋。千百年来,人死了睡着一口大棺材去阴间是每个老人莫大的欣慰,但是当一条火化政策决定在某年某月执行时,黄老货赶在政策执行之前,吞安眠药而死,如愿地睡着他的大棺材而去。这篇耐人寻味的小说因有着作者鲜明的价值观而增添新的魅力,这价值观便是一个知识分子,即小说中的拍照者对这件事的态度:“其实黄老货和老伙计都过于认真了”,“金水镇邮局前板壁上的那张告示,早被风刮去了,如今上面又贴上了新告示”。还有《夸父》《心灵之光》等诸多小说,都因被作者赋予了现代性和时间性的眼光,而具有了书写价值。
    面对记忆,刘益善小说发出的要么是沉重的叹息,要么是轻逸的忧伤,在小说集《拐弯的地方叫堤角》的阅读旅程中,我总是被这种叹息和忧伤打动。一位作家曾对我说,如果想从本质上理解一个时代和一个地方,就应该去读那里的小说。此话我深以为然,小说的鲜活场景、人事沉浮以及精神本质,总能真实地表达一个时代和一个地方。《拐弯的地方叫堤角》这部小说集子,几乎复活了那个有些遥远甚至陈旧的乡土时代,它激励和延展了我对那个时代的想象,更难能可贵的,作者赋予这些故事的情怀和价值观,几乎接近了那个逝去时代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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