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规避网络文学多元创作下“批评定制”的述史风险 网络文学是文学史上作品类型最多样、传媒和载体最具技术含量的文学形态,也是迄今为止更具自由性和大众化的文学生产方式。由于规避了传统文学创作的许多“议程设置”和严格的审读把关、遴选发表机制,网络的公共平台对所有文学爱好者敞开大门,这就给作家身份的职业定位带来变化。“网络作为一个媒体是高度开放的,它的入口处没有对于学历的限制,也没有对于艺术天赋的苛求;网络作为一种媒体又是豁达大度的,它能容忍各种水准的作品,从初学者的涂鸦到造诣精湛者的杰作。”⑤面对新的多样化、多元化的文学现实,传统的“作家”评论必须面对“网络写手”的新诠释,由此会引发创作心理、主体立场、个性风格等诸多方面评价尺度的重新审视;传统的“作品”评论将面对恒河沙数般的文本,因为无拘无束的网络写作容纳了任何题材、各种类型、不同水平的作品,无论是传统的、现代的、后现代的,还是现实的、浪漫的、纪实的、玄幻的、二次元的,也不管是纯文学还是通俗文学、大众文学,甚至准文学、非文学的作品,均可在网络空间聚集,并能即时得到网民的反馈。这种精芜并存、良莠不齐的作品文本该如何评价和判断,成为我们“网络评价标准”的新课题。还有,网络文学的市场化行为和“以读者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进了经济规律的杠杆作用,点击率、收藏量、“打赏”数、排行榜、粉丝群等传统评价不多见的因素,在网络文学评价中几乎成了绕不过去的“硬通货”,并且在文学批评中占据重要的“评价系数”。且不说还有传播媒介、存在方式、叙事手段、接受路径、功能作用、IP版权转让、全媒体开发、“泛娱乐化”产业链经营……如此多的变数,这么大的差异,怎么能纳入某一个固定的评价体系,关进一个标准的“笼子”里,并从中抽绎出“史”的线索进行史学观念的整饬与修纂呢?破解这一难题、化解其风险的关键,在于把握文学“变”与“不变”、文学批评“变”与“不变”及网络文学批评史“变”与“不变”的历史辩证法。 关于网络时代文学的“变”与“不变”的基本理念,张抗抗在参加“网易中国网络文学奖”时所讲的一段话比较有代表性:“网络文学会改变读者阅读的习惯,会改变作者的视野、心态、思维方式和表现方式,但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改变文学本身?比如说,情感、想象、良知、语言等文学要素。”她还设想,文学什么时候才会完全改变呢?“也许当电子信息时代彻底改变并重塑人本身时,网络文学对‘传统文学’的颠覆才会成为可能。”⑥亦即是说,只要人和人类社会还存在,只要人心、人性、人文还是人之为人的标志,只要人类还有情感的需求、愿望的达成,还有理想信仰与真善美的渴望,文学的根就还在,文学的“文学性”就不会有根本的改变,文学就不会随着传播载体、存在方式、阅读市场的改变而改变,“文学”终归还是文学,无论它是传统文学还是网络文学抑或别的什么文学,无论它被“技术化”、被“传媒化”还是被“产业化”、被“市场化”、被大众文化化,因为人类赋予文学的逻各斯价值原点已经成为人类意义世界重要的精神图腾。文学是这样,文学批评及其批评史的建构也是这样。尽管网络文学批评要面对更为复杂、更为多元的文学现实,尽管网络文学批评史需要对多种多样的文本、众声喧哗的批评阵营和不同层次的批评话语予以厘清和判别,但它们所依托的逻辑支点和价值原点依然是被历史规制的“文学”所限定的,依然要运用“文学”的底色和原点去评说、判断、书写。这是说的“不变”的一面。 “变”的一面就更为复杂也更为关键。正所谓“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刘勰)、“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王国维),这个“变”说到底是源于“数字化生存”的时代之变和这个时代的文学之“变”,即因为技术传媒社会生活的变化带来的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在存在方式、承载和传播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以及由此形成的文学价值取向、功能作用的变化。如时下网络文学的主流是通俗性的大众文学,主体是类型化小说,旨在抒发狂欢化的个人情感,寻求一种情绪的愉悦或寄寓心理慰藉,追求一种休闲、放松、娱乐、“爽点”甚至是“YY”的文学趣味,如批评者指出的:“网络文学强调可读性,密集的故事容量,快速的情节推进,不断制造戏剧冲突和高潮,以吸引读者注意和引发读者阅读快感。但也难免造成叙述的粗疏、结构的重复、逻辑不够缜密,节奏过快而凌乱,人物在极端的刻画中扁平化。网络文学的想象力纵然飞扬张弛,但通常多运用在情节的曲折离奇上,着眼在小处缺乏大的境界和气象。而点击率和商业利益的驱动,使网络文学中不乏猎奇、情色、血腥、暴力等为追求感官刺激而写的作品。许多作者因不迅速‘更新’便会流失读者的实实在在的生存压力,又不得不用‘注水’、自我重复来片面提升写作速度。总的来说,网络文学无论在写作水平还是思想性、艺术性等方面都尚待提高,网络文学的格调与品位趋向亦有待引导。”⑦正所谓“时运交移,质文代变”(《文心雕龙·时序》),“变则通,通则久”(《周易·系辞下》),网络文学批评的评价体系与标准必须面对、适应这些变化,并有效解读和引领文学的变化,而不是限制、定制或简单地规制网络文学的变化。正确的做法是:“在历史谱系和文学史发展脉络中,针对网络文学的特质和新质,建立起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要从文学传统尤其是通俗文学传统,从网络文学的生成性以及读者、市场和媒介的综合层面寻找批评标准。”⑧于是,有研究者提出了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设想: 这个体系至少应当包括:形成价值导向和创作导向,回答网络文学与人民、与时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关系;按照艺术规律、美学原则、读者人气来鉴赏和评价网络文学作品的思想内涵、艺术形式、审美风格,回答网络文学怎样实现认识、教育、审美、娱乐功能的途径;分析网络文学不同类型、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文本的异同,回答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现代主义等多种创作手法在网络文学中的表现,从中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⑨ 这个带有顶层设计的评价体系(还有其他类似的构想),是对于网络时代文学“变”的或曰变化了的文学批评体系的宏观性、原则性的考量,体现了评价网络文学正面的价值导向,具体到文学批评实践中还应该有更具针对性的批评标准。基于此,网络文学批评史的建构也需要遵循变化了的文学现实和文学批评现实,从斑驳的批评话语中抽绎出带有规律性、引导性的价值观念,让试图建立的网络文学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能够“从网络文学文本及其创作接受主体——作者和读者入手,深入研究作者的创作取向以及读者的阅读选择机制,要特别重视网络与文学在虚拟性、想象性方面的同质共谋关系,要有前瞻眼光,着手进行网络文学的历史化、经典化”⑩。国家广电总局在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中提出的遴选标准是:遵循网络文学创作传播的规律和特点,综合作品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读者口碑、专家评价,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和影响力相统一的原则,鼓励作品主题、题材、内容、形式多样化(11)。看来,只要我们能把握好网络文学“变”与“不变”的基本规律,设置切合文学本质又符合网络特点的评价标准,或可化解网络时代创作多元与批评定制的网络文学批评述史风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