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黑暗的公正——《潜规则》读后感1000字: 文:怡如君;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里,独行侠是必不可少的,我在想这到底是为什么?看完吴思写的《潜规则》,我终于找到答案了。 很久以前我看过一个美剧叫《黑暗的公正》,讲的是几个刑警在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的时候,就在夜里戴上面具用非法手段给罪犯以应有的惩罚。每次看这个剧都认真地忽略每一集的前四分之三情节,因为那是让人纠结、愤怒、抓狂,最后无奈屈服的过程,罪犯往往残忍暴虐,却又勾结高官,有恃无恐,逍遥法外。秉公执法的人员甚至还会因此受到牵连,于是在最后的四分之一集里,你会看到神一般的大反转,刑警摇身一变,成了杀手,为了正义,杀死罪犯,这个时候看客们才吁出一口气来,觉得事情本该如此解决。 《聊斋志异》里有一个故事叫《商三官》,也是伸冤无门之后的极端侠行。商三官是一个16岁的少女,她的父亲死于非命,两个哥哥告官一年无果,商三官说:“人被杀而不理,时事可知矣。”此一言冷静果断,毫无女子之怨。说完,葬父,逃婚,离家。当戏子,伺机复仇,化名李玉。待仇人富豪宴请宾客,点戏子唱戏之日,李玉因美貌而被富豪点名。于是,陪酒之夜,乃仇人断头还债之日。李玉死后,尸体被两位兄长认出,果然是商三官。蒲松龄文末写道:家有女豫让而不知,则兄之为丈夫者可知矣! 这两个故事都让人热血沸腾。往往,热血沸腾的前提是无可奈何。越是无可奈何,越是斗争到底,反抗到底,这才让人感动。 那么,这个“无可奈何”是怎么来的呢? 三个字:潜、规、则。 这三个字可把好人给害死了,它的价值观就是清官淘汰制。有书生意气的人是没有办法接受一个同流合污的自己,只好辞官回家,比如陶渊明。如果不辞官,说不定还会有性命之忧。 真不好玩。 于是,出现了拯救精神的良药,文学和艺术,在这些作品中出现了为人民惩奸除恶的独行侠。他们来去无踪,官府轻易抓不住;或者索性就是妖仙或鬼神,既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又有抑恶扬善的本领。读书笔记·这些,不都是老百姓心里最渴望的官老爷拥有的品质吗?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蒲松龄只好将一腔热血投注到异类的身上。可悲可叹啊! 其实更可怕的是,我们的意识形态出了问题,很容易就能找到为潜规则辩护的理由。它历史悠久,五花八门,我们如果不承认它就显得不成熟,幼稚,因为哲学家说存在即是合理。 为了它的合理存在,也许有一天,当我们看到一个按照明规则行事的人的时候,我们都会惊恐地喊道:看呀,那个怪物! 最后,请允许我用黑暗的公正里的一句台词结束这篇短文:Justice is blind, but it can see in the dark. « 上一篇下一篇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