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格一直是修辞研究最为关注的对象。西方古典修辞学曾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修辞学缩减为辞格研究,认为修辞学研究的就是如隐喻、明喻、提喻、讽喻、象征一类修辞技巧与手法。西方现代修辞学则重新回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将辞格研究提升到人生观、价值观与思维方式的高度来认识。比如,弗莱将“隐喻视为语言修饰手段的基本形式”,认为“一切其它的修辞辞格都不过是它的变体”[2](P214),就在于他意识到隐喻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及其与人类思维的普遍联系。所以,他的《圣经》研究特别强调隐喻的意义,认为隐喻是《圣经》语言运用的一种思想控制模式,《圣经》也就是一个被“冻结”的“单一、庞大的复杂的隐喻”,“所有的意象同别的意象都在隐喻的意义上相互联系”[28](P92),传统的基督教义只有用隐喻的形式才能表现出来。解构主义关于“讽喻”与“象征”辞格的研究也具有这样的意义。它之所以将“讽喻”修辞格提升到重要地位,也是为了反对西方长期占主导地位的以彼岸超越此岸、弥合主客体之间的差异、形而上的“象征”式的思维传统。中国古代对辞格的认识,从来就没有停留在修辞技巧的方面,而是充分意识到辞格与民族语言、思维方式以及文化心理之间的关系。比如,中国古代修辞理论特别重视“兴”和“对偶”辞格,就与汉语言文学传统和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兴”主要关系的是情感,具有自然感发、直觉感兴的特点,它与中国古代强调含蓄、追求言外之意、触物起情的思维传统密不可分;对偶则在声律、字法、句法、文法等方面都遵循对立统一的原则,是中国古代阴阳互补哲学精神的体现。意识到这一点,重视中国古代兴辞审美和对偶诗学的传统,对于中国古代审美经验的还原和现代审美经验的激发,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实践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29](P99-101)其实,不限于以上两种修辞格,中国古代重要修辞格的运用大都具有这样的意义,比如,“反讽”修辞格的运用。“反讽”(irony)本是来自西方文学理论的一个术语。西方文学理论对“反讽”的重视,既有文类学的意义,如卢卡奇对“反讽”概念的使用;也有辞格的意义,如“反讽”在新批评理论和布思《小说修辞学》中的运用:它或被视为小说中一种最常见的修辞技巧,或者跨越小说进入到诗歌领域,成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修辞手段。中国古代文论虽没有明确提出“反讽”概念,但从其内在的文化和文学精神看,应该是更接近“反讽”的精神原则的。反讽可以看成是一种利用表面的言与意的矛盾来透视事物本质的方法,它作为一种修辞手法运用,常常与曲笔、双关、隐语、用晦相联系,所追求的是艺术表达效果的含蓄委婉。钱钟书非常重视“反讽”的修辞意义,他认为中国古人非常擅长于此种修辞方式,所谓“词令每正言若反,欲盖弥彰”,“盖明知事之不然,而反词质诘,以证其然,此正诗人妙用”[3](P55),皆是如此。这实际上也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反讽哲学意识的体现。宋人王琳说:“士有不遇则托文见志,往往反物理以为言,以见造化之不可测”(《野客丛书》卷一),亦将对于反讽的认识上升到哲学本体的高度。浦安迪认为,对明代奇书文体最出色的文学成就把握,只能从反讽的眼光出发,我很赞成这种说法。这是因为,“反讽”在中国古代文人那里,不仅意味着一种揭示人表里不一的修辞技巧,更体现一种“自反”的哲学精神。所谓“自反”就是“自我反省”“自我反思”,高辛勇谈到中国古代反讽叙事传统时,曾强调了它表现了这种精神。反讽就其哲学品格来说,是具有自反精神的。维柯说反讽“只有到人能进行反思的时期才可能出现”[30](P183),就是把反讽看成是具有哲学意味的反思。有了“自反”的哲学反思,中国古代文人面对现实,自然会有一种穿透,有一种对现实的别一番意味的洞察和反观反照,这也正是明清奇书文学创作能达到一定思想高度的原因所在。我们今天对于中国古代修辞格的认识,也应该上升到这样的哲学和思想高度,而不能仅仅停留在修辞技巧的层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认识中国古代修辞批评的价值,以丰富中国文论的理论话语与批评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