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实现文化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这一前提是要对中华传统文化有全面准确的认知。同时,必须在此基础上探索寻找那些能够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内涵,并使之得到转化。尽管目前的现实还有很多需要变革的方面,但同样存在更多的能够体现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变、发展的努力、成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必须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要对中华文化,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全面准确的认识与把握。只有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把握其基本价值体系与方法论,才能从中发现具有现实意义的内涵,并使之转化为解决当今现实问题的思想资源、价值引领与审美范式,推进中华文化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构建适应现代要求的审美方式,铸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价值体系与方法论 具有五千余年漫长历史的中华文明是人类发展历史中极具特色的文明形态,为人类的发展进步做出了伟大贡献。这一文明形态,不仅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对我们今天的改革发展具有本源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创作不仅要有当代生活的底蕴,而且要有文化传统的血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中华民族在其形成、奋斗的历程中,构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价值体系。包括其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以及审美意识、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如认为人是宇宙自然的组成部分,是与“天”同体运行的自然存在。这种认知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华文化承认由于地域、文化不同而存在的差异性,但同时也认为这种差异不是固定不变的,是能够转变同化的。它更强调的是不同之间的和合与同一。“四海之内皆兄弟”,不同的人们生活在一个共有的“天下”之中,而不是生活在绝对的有我无你的地域之内。所谓“华夏则华夏之,戎狄则戎狄之”,就是说,只要你接受了“华夏”的文化,“戎狄”也可以成为“华夏”。如果你曾经是“华夏”,但由于接受了“戎狄”的文化,也就成为了“戎狄”。在这里,华夏与戎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其关键是对相应文化形态的接纳与认同。 在漫长的实践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许多与世界其他民族共有的价值观。诸如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公平、正义的信奉等。尽管对这些观念的解读还存在差异,但其基本价值是一致的。同时,也形成了不同于其他民族的行为准则,鲜明地体现了民族自身的特色。如在人格修养,也就是人与自身关系层面的“仁”“孝”“礼”“信”“义”“圣”“贤”等;在社会生活,也就是人与他人关系层面的“天下为公”“协和万邦”“以民为本”“集体主义”“奉献精神”“奋斗精神”等;在自然领域,也就是人与自然关系层面的“天人合一”“敬顺昊天”“王历法天”“则天立法”“天地生人”等。总的来看,中华文化基本呈现出一种由具体的个人进而扩展到家庭,至社会,至于天人一体的宇宙存在,形成了天——大自然与人——社会同一的整体认识观。而决定这种整体运行规律的就是“道”。这其中虽然存在不同层级之间的差异,但是不论哪一层级,其差异有多么明显,都在“道”这一最根本的规律作用下运行。如“仁”是关于人与人关系的价值规定。尽管人与人的关系可能会出现千差万别的可能性,却最终要体现“天”即大自然的要求。人,不论是作为个体的存在,亦或是群体类别的存在,有自身的独立性。但是,人的存在最终不能脱离自然,所以是“天地生人”,是大自然养育了人,人本身也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也正因此,人道必须遵循天道,必须符合天意。或者说,人的行为要顺应大自然的规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是对抗、对立、分离的,而是一体的,是共存并行的。所以中华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天人合一的价值理念。 在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认知把握中,必须充分了解中华文化观照世界、认识事物、处理问题的方法论。要知道中国人是怎样看世界的,是怎样对待自己与他人的。这种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方法论并不是先验地规定的,而是在一代一代的劳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其中如分析问题的整体观与辩证法,就是最具民族特性的方法论。它不是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从事物的表象来发现问题的本质;不是从局部来得出结论,而是从相互联系的整体存在来找到整体特性;也不是静止、凝固地看待事物,而是从事物的运动变化中来分析其发展的可能性。《易经》讨论的就是事物的“易”与“不易”。一方面,事物有其相应的规定性,这就是“不易”。另一方面,事物又是变化的,这种变化是一直存在的。这就是“易”。 看到事物变化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其相互影响,就是辩证法的体现。在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论中,中华文化强调“中庸之道”。所谓“中”,并不是度量衡的中点,而是“合适”,是能够照顾到各种利益诉求、不同条件制约的“适宜度”,或者说最大公约数。如果能够找到这种适宜度,问题就会很好地得到解决,不会形成非此即彼的对立、对抗。 由这样的价值体系与方法论决定,中华文化也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审美范式。在中国传统审美当中,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尽管在很多时候,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矛盾、对抗,但最终会取得统一。如远古神话当中,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的严酷形成了对立。但是,人由于能够寻找到顺应自然规律的方法,终使二者统一起来。如大禹治水就是非常典型的例证。在《天问》这样的诗篇中,似乎是“人”在追问“天”,表现出“对立”的一面。但正是这一追问体现了人与天之间的关系——一种期待相互了解沟通的关系。在很多作品当中,“天”——大自然往往是人情感的寄托、心性的表现。“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通过极度的主观夸张,将人的内心世界与自然存在统一起来。中国传统审美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其整体性而非分科性。它强调的是“文史哲”的同一。既是文学的,也是历史的,更主要的是哲学的。我们很难说哪些作品就是纯粹诸如西方学术范畴中的文学、史学或者是哲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远古诗歌,但也是以中原为代表的农耕地区最初形成的人类文明生存形态,是那一时期历史的记录。而这种生存形态恰恰又超越了具体的时空,直至今天仍然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样式,因而又具备了哲学意味。至于《论语》《国语》《左传》《史记》这样的作品,就更为典型。其他诸如注重意象、简约为美、内心抒发、情志合一等都是非常鲜明的。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体系、方法论,以及由此而决定的审美范式既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人类宝贵财富,更是对今天的发展进步具有突出现实意义的精神资源。即使是在文学与艺术领域,仍然有着极为强大的生命力与现实意义。讲述中国的故事,表现中国的现实,应当体现中国文化的精神,在作品的审美意蕴中展现中国文化的发展变化与魅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