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法艺术从欣赏角度看,可分为字的外形、内蕴两个方面,历来就有美与丑、妍与媸之辩,古人评论书法作品时常用“笔力鲜媚”、“宁丑毋媚”等说,即相对欣赏书法作品的内蕴美,而不追求字的笔画结构外在的圆润俗媚。在今天,书法的实用性相对减弱,而作为艺术品,它的感性印象上升到了第一位,挂在墙上产生的艺术效果不单纯是词语的警示、古典诗词的意境美,它给人一种如同中国水墨画的隐约、朦胧、表现自我的整体审美特征,强调点画、结体、章法“在组合关系作用下的各种变形,通过变形,使基本形突破一义的规定,敞开自己,获得新的造型表现和审美内涵,并且营造出一个‘存在场’,在这个场内让作者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志,让观者自由地展示联想”。 《书法创作论》一书根据新的欣赏理念,对书法创作从点画的紧与松、线条的中段变化、结体的正侧俯仰、行的粘并、章法的组合形式、组的作用和表现、变形的种类、书写节奏与造型关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与实践,以期对中国书法的发展有一个突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