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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瀚:当自我确认被怀疑取代

http://www.newdu.com 2018-07-06 文学报 何晶 参加讨论

    
    郝瀚
    如果一个人在他所有的小说里都依赖“我”的第一人称叙事,要么对自我非常确信,要么对自我产生怀疑试图自我解析,年轻的郝瀚无疑是这样一位写作者。作为今年《西湖》杂志第五期的新锐,他的小说即是从“那就是我”的新鲜感到“那不是我”的怀疑感的变奏。因为对自我确认的逐渐崩坏,促使他在小说里不断将内心触角向外延伸,其间迟疑、游移、随意、不确定,寻求着“何以我是这样”的答案。
    郝瀚将这种找寻放置在多层次的叙事空间和时间里来进行,所以不难看到他在小说里常用非线性的复调叙事,产生繁复立体的叙事风格,也追求叙事空间的再度扩张,常展示陌生空间,几乎每篇小说都涉及相对异质的地方。在这种找寻中,一种无可解脱的幻灭感构成了他写作的内核,但郝瀚说这种幻灭感是良性的,因为这是个体在怀疑中确认自我的必然结果。
    记者:“浣溪沙”是个词牌名,将它作为一篇小说的题目,甚至还有另两部以词牌名为题的小说构成“词牌三部曲”,当古典词牌名被用在现代意味小说里时,是期待二者同构出什么吗?
    郝瀚:我本科毕业论文叫做《论冯延巳词中的生命本体意志》,而且我实在对易安居士无感。原因现在看来非常荒诞。仅仅是因为我在2013年的某一天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想写“词牌三部曲”,我很喜欢《浣溪沙》,此外还有《忆江南》(见《朔方》2017.9),以及刚完成的《蝶恋花》这三个词牌,于是就有了这三个小说,仅此而已。
    如果我再解释下去,可能会落入个人神秘主义圈套之中。对我而言,自我阐释往往发生在写作之后,写作的动机安排不是先验或经验带给我的,而是一种超验式的,也就是说写作过程完成后我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写,我需要时间和思考理解自己的东西。
    我无意追求一种古典意涵,高中时一直写一些诗词,总觉得应该自己生在宋朝,我的文学启蒙就是先锋小说,后来追本溯源,又看了很多先锋派们的外国师父。但2016年之后,随着自己的变化,很难写出通篇超验式的东西,我写下了《忆江南》,标题指向故事和人物动作的,马奇追忆自己在江南的往事,最近完成的《蝶恋花》,仍是指向故事,蝴蝶恋慕花朵,意味着是一场无果的、错误的爱情。
    记者:《浣溪沙》讲述平凡人如何游离在纠缠的男人/女人/社会关系之间的故事,但本质上是一个个体的单向度的故事,这是“我”的内心触角在向外延伸时的各种迟疑、游移、随意、不确定,是个体对自我的一种向内探索、自我确定。这是对你所说的“那就是我”的新鲜感被“那不是我”的怀疑感替代的某种呈现吗?
    郝瀚:我是个重度国产摇滚迷,谢天笑去年出了张专辑,叫《那不是我》,之前他披头散发扯着脖子喊,这张却很素很安静。人到中年,逐渐怀疑自己主体性了,从地下跑到地上,谢天笑还是不是谢天笑了。我听了很有感触。也就是说之前作品中的自我确认,现在是逐渐崩解的。如果说之前是对我是怎样的探索,那么现在大概是我为什么会变成这副德行。
    记者:不难看到《浣溪沙》里的时间和空间错致的叙述流程,小说随着叙述者的记忆、梦境、幻想呈现多层次的结构,由此带来叙事节奏的繁复立体,这是你小说叙述风格的一个相对准确的概括吗?更进一步,你期待自己的小说叙事结构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样式甚或是审美?
    郝瀚:我承认繁复立体确实是我的叙事风格,更准确地说,是非线性加复调叙事。玩弄时间是现代电影最重要的表征之一,我们就看最傻的商业片,真的很难找到任何一部从A到B平铺直叙的电影,就是蒙太奇思维,蒙太奇意味着时空的重组,现代观众即便每天看综艺节目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培养这种思维,所以多说一句,这种对于控制时间的迷恋自然而然渗透进我的电影剧本里,我常担心这种时间游戏会限制受众,老师往往会说:“你别总把观众当傻子!”
    其实这种思维方式在我“转行”之前就已经根深蒂固,我甚至无法忍受那种从A到B的小说,自然永远不会写出从A到B的小说,这当然很偏激了。可能对于我来说,没有非常平庸的故事,只有极其平庸的说故事者,所以我一定要突出叙事话语/结构程式,可能我总觉得自己的故事平庸吧?但我更期待自己能拥有大巧若拙、无形无色的结构,让结构服务故事(其实这是句场面话)。我可能会一直坚持技术主义美学,只不过故事会越来越丰富漂亮吧。我始终以为写小说尤其是中短篇是个手艺活儿,而且这个手艺真的可以学来的,但写作的后天习得也仅限于此了。
    记者:曹海英说,你也许是在以一种特异的情感经历为依托,以内化的方式来隐喻和影射凌乱困顿的现实生活。我想这里的现实生活应该指涉的是你的个体的现实生活,由此带来了这个问题:年轻写作者的写作题材,为什么总缠绕在个人的生活经验上呢?甚至巨大的现实生活,一切都内化为甚至是缩小为自己的个体情绪的表达。
    郝瀚:我生在东部一座毫无历史与文化特色的滨海小城,家庭完整、升学顺利,十八岁之前都是过着“90后”这一代最普通的城市生活。自我成年以来,基本在辗转求学中度过,至今仍在象牙塔中。也就是说我对于这个时代/社会/历史/人性的认知基本来自书与想象,有时我甚至羡慕那些“非正常”的人生,可以写出诸如农村、苦难、民族、战争甚至残酷青春。这些想法看起来很幼稚,但我确信至今,故乡/家庭/原初经验对一个作家几乎可以说是半壁江山了,但特别遗憾的是,这些对我而言都是温吞的开水,甚至都不具备加工价值。
    所以可以弥补的只有不断有意识地补充人生经验,不断有意地去经历各种奇奇怪怪的事和人,比如我酷爱旅行,酷爱每个陌生地方的方言、风物与人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对自己要求是来过就一定意味着生活过,像复习高考一样旅行,之后我常常去认各种各样“老乡”,各个城市的土著,可以与之大侃特侃各种生活细节而不露怯。
    另外,就是虚构技术的自我培训,但我绝不相信,哪怕是最顶级虚构技术可以替代一切,我不会相信博尔赫斯这种“图书馆式”作家的神话可以再次复制。在我写作的第一阶段,我有意识训练自己的虚构技术,甚至到一个非常夸张的地步,为了应用一个结构/叙事技术,去硬生生填充一个故事与一堆人物。在这个阶段,即便现实再大,我也是熟视无睹的。
    2015年之后,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写作。逐渐意识到故事/情节的重要性。由于自己的现实就不是很肥大,挑挑拣拣之后,就只剩那么一小块了,我可以无耻地承认确实只是个体小情绪,指向混乱的情感生活。那时候就已经非常焦虑了,因为当所有写作技术都熟练掌握后,没有人生经验作为支撑会非常痛苦,当时就想自己为什么不去挖煤种地、山上下乡、打鱼拾荒?我曾有一段非常危险心理时期,那时候为了获取一段写作素材,我不择手段地让自己去经历某些事情,甚至可以是感情,这不仅是写作的本末倒置,也是人生的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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