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肉身》是刘小枫的作品,最初接触这本作品是通过好朋友的推荐而开始的,记得当初讨论这部作品的时候是在传播学课堂上,是由《蓝白红》三部代表法国自由、平等、博爱的电影而引申出来的。 《沉重的肉身》与《红蓝白》及基耶斯洛夫斯基的《十诫》一样,都是在人类伦理道德与现实基础等之间所展开的论述。 对于这部作品的感想,在它的引子——叙事与伦理中,就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及体会。 对于叙事,望文生义的理解就是通过叙述故事来达到目的。而当叙事与伦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就是通过叙述故事来陪伴伦理,以自由的叙事来激发和达到个人的道德自省。 当人们感觉自己的生命似若有若无、生活变得破碎不堪时,或者是当我们的生活想象遭到挫折时,个人会不自觉地想要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觉,即便那只是一种自己想象出来的生活空间,但却是可以以此拾回被生活的无常抹去的自我,而这便是叙事为个体所带来的人在时空中的存在感。 正如伊壁鸠鲁说过的一句话“当幸福在时,我们便拥有一切;而当幸福不在时,我们便尽力谋求它。”如果说,幸福是伦理学的基本主题,那么,叙事就是谋求幸福的关键途径,那既可以是关于幸福或不幸的知识,也可以是幸福之中的时空。叙事可以沉淀于过去,可以基于当前,也可以放眼于未来。 正如先天与后天的关系一样,每一个人都是“被出生的”,因为没有个人可以让自己的出生成为主动式的过程,而,每一个人需要做的,只是用主动式的道德行为来改变被动式出生中的缺陷。 这里的事实便是与伦理学的关联,人的生命起点不在于自己而在于父母,偶然造化所成就的诞生,并不能由个人去选择美丑、富贵、坚韧或软弱、明朗或抑 郁、聪颖或愚昧,但是个人却可以通过主观意愿对自身进行改造。 而从生(也就是先天的)到死,期间的经历,大致就是肉身的和精神的经历了。而《沉重的肉身》讲述的就是身体的感觉,伦理学中关于偶然生命的幸福及如何获取幸福,关键就是:个人命运、幸福及德行,这都是围绕着个人如何处置自己的身体。 其中一个“十字路口上的赫拉克勒斯”的故事,讲述的是赫拉克勒斯在面对肌体丰盈而柔软,脸上涂抹,着装光彩焕发,有女性独有的走路体态的卡吉娅和质朴、恬美、气质剔透、仪态端庄、身穿白袍,并且自称是神明的伴侣的阿雷特这两个女人时,所面临的两难选择。 苏格拉底的叙事,表明了前者所带来的感官上的适意、丰富,和享受就成了“邪恶、淫荡”,后者的辛劳、沉重和美好就成了“美德、美好”。我们可以换种说话,生命的幸福意味着不朽,不朽并不是不死。这里面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是身体的感官经历到的悲欢及其他一切感觉都是属于我,即属我的。第二种则是经历所得的悲欢只是一种感觉,身体必须紧紧拉住神明的衣襟,沾染神明的光润才能不朽,即美好的。 因此最高的伦理价值不是幸福,而是美好。只有身体成为了灵魂的仆人,才可以沟通神明,当美好的幸福通过身体成为灵魂的居所(即身体会觉得沉重、艰辛)来获得,也就是说精神层面的需求占据最高位,它是指导生理层面上的需求及调整的核心。 但是,许多时候,当我们与主流价值观相冲突或与社会现实基础不相兼容的时候,我们想当然觉得“为了体验美好的生命,让身体承负灵魂而变得辛劳和沉重是否真有必要?”生命之路为什么不可以走得轻逸一些? 对于这个问题,那就又回到了“十字路口上的赫拉克勒斯”上,两者都是一种幸福,只是幸福的含义不一,但是体验却有区别。如果放到唯心与唯物的层面上,就是其中的得与失了。 有所得必有所失,有所失则必有所得。两者在本质上并不矛盾。 而《沉重的肉身》中,对于赫拉克勒斯的选择,明显是倾向于后者,人之所以还对自己的肉体存在沉重、艰辛的感觉,其关键在于个人把灵魂置于肉体之上,通过肉体的行为达到自我的实现。 而对于在物质横流、到处悬挂浮躁气息的当今社会而言,选择后者,选择肉身的“沉重”其实又是多么地解脱啊。 在那里,可以与灵魂独处而不用担忧被干扰,可以扑捉美好而不用担心下一秒就被世界遗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