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2002年3月31日试行) 1范围 本规范是推荐性试行规范。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工作方针,选取了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的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338组(不含附录中的44组)异形词(包括词和固定短语),作为第一批进行整理,给出了每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话书面语,包括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广播电视部发布) 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3术语 3.1异形词 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本规范中指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本规范中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 3.2异体字 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本规范中专指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 3.3词形 本规范中指词语的书写形式。 3.4语料 本规范中指用于词频统计的普通话书面语中的语言资料。 3.5词频 在一定数量的语料中同一个词语出现的频度,一般用词语的出现次数或覆盖率来表示。本规范中指词语的出现次数。 4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 现代汉语中异形词的出现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涉及形、音、义等多个方面。整理异形词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既立足于现实,又尊重历史;既充分注意语言的系统性,又承认发展演变中的特殊情况。 4.1通用性原则 根据科学的词频统计和社会调查,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把通用性原则作为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是由语言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据多方考察,90%以上的常见异形词在使用中词频逐渐出现显著性差异,符合通用性原则的词形绝大多数与理据性等原则是一致的。即使少数词频高的词形与语源或理据不完全一致,但一旦约定俗成,也应尊重社会的选择。如“毕恭毕敬24——必恭必敬0”(数字表示词频,下同),从源头来看,“必恭必敬”出现较早,但此成语在流传过程中意义发生了变化,由“必定恭敬”演变为“十分恭敬”,理据也有了不同。从目前的使用频率看,“毕恭毕敬”通用性强,故以“毕恭毕敬”为推荐词形。 4.2理据性原则 某些异形词目前较少使用,或词频无显著性差异,难以依据通用性原则确定取舍,则从词语发展的理据性角度推荐一种较为合理的词形,以便于理解词义和方便使用。如“规诫1——规戒2”,“戒”“诫”为同源字,在古代二者皆有“告诫”和“警戒”义,因此两词形皆合语源。但现代汉语中“诫”多表“告诫”义,“戒”多表“警戒”义,“规诫”是以言相劝,“诫”的语素义与词义更为吻合,故以“规诫”为推荐词形。 4.3系统性原则 词汇内部有较强的系统性,在整理异形词时要考虑同语素系列词用字的一致性。如“侈靡0——侈糜0|靡费3——糜费3”,根据使用频率,难以确定取舍。但同系列的异形词“奢靡87——奢糜17”,前者占有明显的优势,故整个系列都确定以含“靡”的词形为推荐词形。 以上三个原则只是异形词取舍的三个主要侧重点,具体到每组词还需要综合考虑决定取舍。 另外,目前社会上还流行着一批含有非规范字(即国家早已废止的异体字或已简化的繁体字)的异形词,造成书面语使用中的混乱。这次选择了一些影响较大的列为附录,明确作为非规范词形予以废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