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网-学术论文、书评、读后感、读书笔记、读书名言、读书文摘!

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

网络语言治理,立法要先行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光明日报 袁伟 参加讨论

    繁荣的网络语言生活令人喜忧参半。一方面,方便快捷、生动幽默的正能量网络语言,极大丰富了社会语言生活;另一方面,大量失范的网络语言不仅充斥网络空间,还向线下语言生活快速渗透。加强网络空间语言治理已势在必行,尤其要发挥法治的先行者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然而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无论是互联网领域还是语言文字领域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网络空间语言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多是从倡导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出发,对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作出规定。
    1997年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研制时,我国可直接上网的计算机仅8.2万台,上网的用户仅约为32.5万人,语言生活比较单一,远没有形成成熟的网络语言生活。因此,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只是对现实空间,主要是学校、政府机关、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语言使用作出了规定,并且重点聚焦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等语言形式规范上,没有对语言内容,即语义是否准确、语言是否低俗等作出规定。
    面对互联网迅猛发展给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带来的巨大挑战,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空间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是当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强化对互联网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和管理”“研究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目前,《实施办法》研制工作已列入国务院教改领导小组及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国家语委也已启动该项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评论
批评
访谈
名家与书
读书指南
文艺
文坛轶事
文化万象
学术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