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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郭茂倩新乐府涵义、范围及入乐问题(4)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文学遗产》 吴相洲 参加讨论

    四、“未常被于声”解
    学人主张将新乐府排除在乐府之外另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认为新乐府不入乐。根据就是郭茂倩说新乐府“未常被于声”。其实这不是“未常被于声”的正确涵义,正确涵义是“不经常表演”。
    关于新乐府音乐形态,《新乐府辞叙论》在给新乐府下定义之前有特意说明:“凡乐府歌辞,有因声而作歌者,若魏之三调歌诗,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是也。有因歌而造声者,若清商、吴声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是也。有有声有辞者,若郊庙、相和、铙歌、横吹等曲是也。有有辞无声者,若后人之所述作,未必尽被于金石是也。”(《乐府诗集》卷九○,第955页)郭茂倩列举了乐府辞乐结合四种情况:旧乐旧辞,旧声新辞、新声新辞、无声新辞。其中旧乐旧辞不是新辞,其他三种都是新辞。旧声新辞、新声新辞、无声新辞是新乐府辞真实音乐形态。
    首先看旧声新辞。叙论云:“凡乐府歌辞,有因声而作歌者,若魏之三调歌诗,因弦管金石,造歌以被之是也。”清商三调源于汉相和歌,魏人据汉曲作新辞(造歌)。他如曹植“依前曲改作”《鼙舞歌》“新哥”就是为旧曲作新辞。新乐府辞中像王维《扶南曲五首》也是这样。《扶南曲》隋代传入乐府,到盛唐王维为之写作新辞。《乐府诗集·新乐府辞》最后一卷收录了温庭筠三十多首“乐府倚曲”,也是依旧曲而作新辞。
    其次看新声新辞。叙论云:“有因歌而造声者,若清商、吴声诸曲,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是也。”意为民间流行之徒歌被采入乐府后加工成乐曲。《乐府诗集》吴声歌曲《懊歌十四首》解题引《古今乐录》曰:“《懊歌》者,晋石崇绿珠所作,唯‘丝布涩难缝’一曲而已。后皆隆安初民间讹谣之曲。宋少帝更制新歌三十六曲。”(《乐府诗集》卷四六,第519页)《懊歌》是吴声歌曲,传入乐府加工成乐曲,宋少帝曾为之写作三十六首新辞。与旧声新辞相比,其音乐形态简单,尚未加工成乐曲;与无声新辞相比,它已有曲调旋律。《乐府诗集》所录白居易《小曲新辞二首》就是新声新辞。名为“小曲”,证明尚未加工成乐曲。
    再次看无声新辞。这是另一种新歌,不为旧乐而作,不为新调而作,作者只管写作新辞,不知配何曲调。因无对应曲调,也就没有题名,需要自创题名。郭茂倩以元白等人新题乐府为例,说明这类新歌之缘起:“元微之病后人沿袭古题,唱和重复,谓不如寓意古题,刺美见事,犹有诗人引古以讽之义。近代唯杜甫《悲陈陶》《哀江头》《兵车》《丽人》等歌行,率皆即事名篇,无复倚旁。乃与白乐天、李公垂辈,谓是为当,遂不复更拟古题。因刘猛、李馀赋乐府诗,咸有新意,乃作《出门》等行十余篇。其有虽用古题,全无古义,则《出门行》不言离别,《将进酒》特书列女。其或颇同古义,全创新词,则《田家》止述军输,《捉捕》请先蝼蚁。如此之类,皆名乐府。由是观之,自风雅之作以至于今,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以贻后世之审音者。傥采歌谣以被声乐,则新乐府其庶几焉。”(《乐府诗集》卷九○,第855页)这段话引自元稹《乐府古题序》相关论述,意为新题乐府因讽兴时事而作,由于旧题有固定题名、本事、曲调、体式限制,难以直达己意,所以自创新题。写作时没有曲调,希望被乐府采纳制成乐曲。
    《乐府诗集·新乐府辞》十一卷,一至六卷是“乐府杂题”,七至十一卷是元结、元稹、白居易、温庭筠、陆龟蒙、皮日休所作组诗。“乐府杂题”和温庭筠“乐府倚曲”属旧声新辞、新声新辞,其他是“无声新辞”。至于“乐府杂题”和“乐府倚曲”中哪些是旧声、哪些是新曲,还需具体考证。在写作方式上,旧声新辞、新声新辞以“选词以配乐”为主,无声新辞等待他人“选词以配乐”。旧声新辞、新声新辞也有“因声以度词”者。《乐府诗集·新乐府辞》录有谢偃《新曲》一首和长孙无忌《新曲》两首。谢作为齐言,应为“选词以配乐”之作;长孙作为杂言,当为“因声以度词”之作。
    为了把“未常被于声”说成不入乐,有学人不惜改变原文,说“常”与“尝”通。“常”与“尝”确实相通,但“未常”就讲不通吗?其实“未常被于声”意思很清楚,不是没有入乐,而是不经常入乐。新乐府之“新”,既相对“旧”而言,又相对“常”而言。“被于声”,是指被之管弦,即付诸表演。“被于声”,今人往往理解是为词谱曲,其实并不完全符合古代乐府活动实际。今天某个乐队在没有观众情况下可以制作音乐作品,但在古代这样做没有意义。古时没有音像记录手段,除了舞台表演,乐曲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传达给观众。乐谱虽然能保留乐曲某些信息,但无法再现整个乐曲。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新乐府入不入乐,不如说新乐府表演不表演。“未常被于声”,就是说不经常表演,表演不具恒常性。
    乐府曲目确实有“常行用者”和“不常行用者”。如《旧唐书·音乐志》就把“常行用者”当作标准收录雅乐歌辞。《旧唐书·音乐志三》云:“(开元)二十五年,太常卿韦縚令博士韦逌……等,铨叙前后所行用乐章……今依前史旧例,录雅乐歌词前后常行用者,附于此志。”(《旧唐书》卷三○,第4册,第1089页)郊庙乐曲仪式性强,歌辞相对稳定,尚有不常行用者,其他乐章行用稳定性就更差了。《唐语林》载:“旧制,三二岁,必于春时,内殿赐宴宰辅及百官,备太常诸乐,设鱼龙曼衍之戏,连三日,抵暮方罢。宣宗妙于音律,每赐宴前,必制新曲,俾宫婢习之。至日,出数百人,衣以珠翠缇绣,分行列队,连袂而歌,其声清怨,殆不类人间。”(31)唐宣宗每年赐宴“必制新曲”,说明每年所作新曲演一次就被弃置了。
    新乐府辞中就有不经常行用的例证。《旧唐书·音乐志二》云:“炀帝平林邑国,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旧唐书》卷二九,第4册,第1069页)《扶南曲》不被列入乐部,也就不可能经常行用,因此王维《扶南曲五首》也就不可能被经常行用。古人也有人用“不行用”来描述元白新乐府的音乐特点。如胡震亨《唐音癸签》卷一五“唐人乐府不尽谱入乐”条指出:“郭茂倩云:‘自风雅之作以至于今,莫非讽兴当时之事,以贻后世之审音者。傥采歌谣以被声乐,则新乐府其庶几焉。’斯论为得之,惜无人行用之尔。”(《唐音癸签》卷一五,第174页)清编《全唐诗·凡例》亦云:“唐人新乐府虽见郭茂倩《乐府诗集》,但一时纪事所作,非当时公私常奏之曲,既已各载本集,应删。”(《全唐诗》,第1册,第7页)
    总之,新乐府是指那些有待加工成乐曲、不经常表演、新的乐府歌辞。把所有新乐府辞都看作是像元白新乐府那样的纯粹诗歌文本,不具有任何音乐形态,既没有理解新乐府辞音乐特点,也误解了郭茂倩新乐府定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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