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张江教授提出的“强制阐释”主要是用来辨识西方文论的,认为西方现代文论普遍存在着“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的现象;而实际上,“强制阐释”的现象普遍也存在于中国传统文论中。跨文化阐释要求阐释者暂时放弃自己的文化立场,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文化处境、理论场域,用对方的语言或用对方听得懂的语言来阐述、解释本民族的文学文本,从而达到沟通理解的目的。如果说“强制阐释”更多的是从时间性维度来进行文本阐释的,那么跨文化阐释则偏重强调阐释的空间性维度。“强制阐释”与跨文化阐释互以对方为前提,是一种互相补充的关系,而不是彼此取代的关系。跨文化阐释可以为“强制阐释”设界。由于存在着“跨文化阐释”这种现象,才可以确保“强制阐释”这一概念存在的合理性价值。 关 键 词:强制阐释/跨文化阐释/中国传统文论/阐释学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3JZD032)。 作者简介:李庆本,文学博士,杭州师范大学艺术教育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什么是强制阐释? 按照张江教授的说法,强制阐释是指,“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1]。其基本特征有四:场外征用,主观预设,非逻辑证明,混乱的认识途径。他的“强制阐释”主要是用来辨识西方现代文论。我发现,“强制阐释”不仅存在于西方现代文论,在中国传统文论中也存在,所以这一现象有极大的普遍性: 《论语》:“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2] 这段对话是对《诗经》的解释,从中可以看出孔子解释《诗经》的基本理念和策略。在这段孔子与其弟子子夏的对话中,对话双方都能够准确地理解对方,达成了卓有成效的一致性。但后人对于“绘事后素”,究竟是先素而后绘,还是绘之后而素,历来却有不同的看法。郑玄的解释是:“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已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3]在这里,“素”被看成是动词,是指先有众色,然后在众色之上施白颜色,分布其间。朱熹的《论语集注》的解释刚好相反:“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4]在这里,“素”是名词,指的是白色底子,是说先素而后绘。近人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采用朱熹的解释,将“绘事后素”看成是“绘事后于素”;“绘事后素”的意思,就是“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5]。 那么,为什么对于《论语》中同样的一段话,郑玄与朱熹的解释如此不同呢?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的“主观预设”不同所造成的。郑玄遵循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性并不是完美的,是需要经过“礼”的规范的,所以他才主张“绘之后而素”;朱熹遵循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性是善的,是有着洁白无瑕的底子的,正像一张白纸,可以画最美的图画,故而他主张“先素而后绘”。可见,正是因为他们有不同的“主观预设”,才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而如果我们从美学的角度来看,则会另有不同的看法。《论语》的这段话主要是讲素与绚的关系以及与礼的联系,美女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都是发自自然的内质,而并不是着意的雕饰,所以她们的美是自然的美,是一种天然去雕饰的美,因此才可以说是“素以为绚兮”。虽然是“绚”,却又是“素绚”,是“绚”复归于“素”。这正像绘画一样,绘画要先用各种色彩,但画成后并不应该让人觉得太刺目,而应该仍给人一种素朴的感觉,这样的画作才是上品。这也正像“礼”一样,孔子强调的礼,也并不是要求繁文缛节,而是一种朴素而恰当的礼节。《论语·八佾》中还有这样一段话:“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6]礼的根本不是铺张浪费,不是仪文周到,而是要做到朴素俭约,做到内心真诚。因此,在我看来,“绘事后素”的“素”应该是形容词,是“朴素简约”的意思。“礼后”,是“以素喻礼”,是“礼”复归于“素”,这应该是“礼后”的确切含义。如果说“礼后”有省略,那也是乘前省略了“素”,而不是像杨伯峻先生所说的省略了“仁”。 从《论语》谈“绘事后素”的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论语》解释《诗经》,是先言诗进而言画,进而言礼,诗画合一,礼在其中。这样的言说方式,这样的论证套路,如果按照“强制阐释”的标准来看,明显是“场外征用”。正如同“伽达默尔是为了构建他的哲学解释学而转向文学的,其目的是用文学丰富和扩大哲学,用艺术解释证明哲学解释”[7],孔子在这里也是为了说明他的伦理主张而转向文学的,是用文学丰富和扩大伦理学,用艺术解释证明伦理学解释。 《论语》中还有一段讨论《诗经》解释问题的话,可以反映出儒学从自己“主观预设”的立场对《诗经》进行“强制阐释”的固有倾向: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8]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出自《诗经·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论语》对这首诗的解释显然不是纯文学的立场,明显是从自己的伦理立场即道德修养的角度去进行解释的,因而也可以看成是“强制阐释”。 那么,“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跟道德修养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或者说,从主观预设的伦理立场来解读《诗经》是否可行呢?《论语集注》中讲:“治骨角者,既切之而复搓之;治玉者,既琢之而复磨之;治之已精,而益求其精也。”[9]可见,从“贫而无谄,富而无骄”到“贫而乐,富而好礼”,这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精益求精的过程,恰如治玉者,先琢后磨,精益求精。这明显是一种隐喻。子贡是孔门弟子中擅长言语的学生,《论语·先进》:“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10]子贡从孔子讨论道德修养精进的话中突然引入《诗经》中的一段话,虽然一则是谈伦理,一则是谈文学,却恰如其分,天衣无缝,引得孔子大加赞赏,认为善言语的子贡与善文献的子夏一样,都是“可与言诗”的对象,都能够举一反三,“告诸往而知来者”。如果按照强制阐释的定义来看,子贡解释《诗经》也可算作是“强制阐释”的高手。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点的是,在孔子时代,文学与伦理是没有区分的,孔门四学中的“文学”一门,涵义非常广泛,可以泛指一切文献,与今天的“文学”概念有非常大的区别。在孔子那里,本无所谓文学的“内外”,因而,“场外征用”也自然就顺理成章了。如《毛诗正义》:“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这样的释经,在中国传统儒学中可谓俯拾皆是,本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强制阐释”。我觉得我们可以把“强制阐释”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在的强制阐释”,一种是“内在的强制阐释”。如果对文学文本的阐释是基于外在压力或是政治强权而进行的阐释,可以看成是“外在的强制阐释”。如清代“文字狱”时期,将“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解读为反对清朝廷,便是典型的外在的强制阐释。而如果对文学文本的阐释是基于阐释者自己的主观立场或“前理解”而作出的,则可以看成是“内在的强制阐释”,这样的强制阐释是普遍存在的,是阐释的常态,不该受到过度的苛责。 按照西方现代阐释学的观念,所有的阐释者都是在时间状态内的存在,他(或她)对文本的阐释一定是基于自己的前理解而进行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不同的阐释者之间理解的差异,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这个道理。 既然“强制阐释”是阐释的常态,是否意味着“强制阐释”是一个伪命题?换句话说,“强制阐释”是否有一个界限?如果“强制阐释”是无界限的,那么,这个概念就无法成立。这就涉及到本文所谈的第二个问题:跨文化阐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