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教化的美与善 朱谦之对中国古典人生哲学、审美生活哲学所具有的悦乐性特质的概括与总结极为精到,而且“悦乐”的原初呈现状态就是时间之“流”。他据此反对印度式的解脱性的教育,也反对柏拉图式的宗教教育,认为这些教育都以反对人生现世的悦乐为己任。他认为,儒家的礼乐教化活动在于养成主动且自治的、出自于个人欲念的德性行为。他一直认为,应该顺应人性之情进行教育与教化,比如饮食、男女之情,不必进行压抑、控制,而要顺应其自身“流”的、自然涌现的状态,利用礼与乐进行教育、教化。他认为,孔子在进行道德教育时,能够把“礼”的状态呈现为愉悦性的、人人乐为的、兴发着的时间性过程,尤其是把“礼”与“乐”完美地沟通起来,在对人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就使得“礼”实现于“乐”的欢愉状态之中;或者说,“仁”作为礼学的核心,其实现的程度如何,就要看其呈现的原初状态是否是一个愉悦性的、兴发着的时间性过程,因为这个过程是奠基在音乐欣赏活动的绵延之上的。可见,“礼教”中的很多内容就其本身而言就是美善相兼的,以乐教等活动直接呈现仁义、礼义,这种参与更可以让“礼教”或者礼的践履过程变得更加愉悦、生动,并且音乐自身就可以使人身心舒畅和悦、惩躁雪烦。 上述礼、乐、诗之教的交叉、融合、互助,正是一种流连于此岸的悦乐精神在道德领域、审美领域的展开。礼可以使情欲、乐、诗变得节制,诗、乐可以使礼更加自然、愉悦地得以兴发。“仁”之为“情”在发生之时的流畅、无碍、自然,就是一个理想的、纯粹的“情”的原发状态,在朱谦之看来,这就是“天则”。正是有了“乐”愉悦、欢欣的时间视域指引,才使得“仁”之为“情”获得了固定的、形式化的存在,因为在生活之中的“仁”及“情”虽然都在日常地发生,但是其存在的状态却是随机与偶然的,一旦发生就会过去、不留痕迹,而“乐”却可以让“礼”的呈现更加形式化——以艺术的结构与形式来固化“礼”,不仅使得“礼”能够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使“礼”得以兴发、持续,而且能够使“礼”得以多次重现,应时机而自然兴发,其实,也就是使“情”之“流”更加敏捷、流畅、固定,使“情”入人更深,引发的注意力更强,尤其是形式的创造与创新更能使“礼”的呈现得以更新。 通过朱谦之的总结与探索,我们可以看到,礼乐教化传统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重要因素,尤其是这一传统所具有的悦乐、开明、中和、美善相兼的品性,能够有效避开宗教文明、科学文明过度发展所导致的各种痼疾,更可以成为充分体现文化自信的优秀文化资源。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