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马金莲的有些作品,写得好,可说之处亦很多;也有一些作品,写得更好,可就是不知它好在哪里,如何去说它的好,这部新写的中篇小说《听见》,便是。初读之下,觉得它似乎没有技巧,甚至感觉不到结构、描写等方面因素,只是一个浑然一体的文本。而且,它所写到的事件,也是日常生活尤其媒体和网络中最常见、常见到令人麻木因而可以无视的事件。可一气读下来,禁不住心生悲愤,悲愤之余,又忍不住要多想一点什么。事情其实过于简单,几句话可以概括—— 一个年轻有为的中学教师,太年轻了,年轻到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于冲动之下打伤学生的耳朵,由此引发了连串反应:家长讹钱,学校停课,同事轻蔑,网络攻击,种种打击下,最后以楼上的一跃而结束了生命。 就是这样一个事件,一个几句话可以说尽的事件,一个甚至也可以用短篇篇幅去写的事件,马金莲动用了三四万字的中篇来写,叙事上平实,从容;不温,也不火。便是出现戏剧性的转折,比如,学生耳朵里竟然插着一支去帽的钢笔;比如,家长索取赔偿金时的冷酷态度,皆在安排很好的调度中和情理之中。 小说究竟好在哪里?尝试一说。 首先,它敢于写一个人人熟悉的日常性事件。日常生活的凡庸性、琐屑性,会把一种悲剧同样凡庸化、琐屑化。习见常闻,司空见惯,更会造成诸多盲区。因而写一个日常性事件,则不仅需要一种勇气,还得一种艺术上的底气。不必说什么艺术的“陌生化”理论,有勇气烛照生活盲区的作家,是在用心看,看见了常人看不见的,亦看见了同行作家所忽略掉的。 其次,《听见》内部有一个强大的艺术逻辑,它运用了这个逻辑,于杂乱、无理、蛮横、冷酷的生活现象中,找到了、并呈现了真实的生活逻辑:看呐,于你们眼中以为的罪不容赦的所谓“体罚”恶行,其实乃是一个身为教师的年轻人,冲动中,以掌击打了另一个身为学生的年轻人;前者充满热情,对事业、对未来信心十足,满怀理想,而后者,一个总是长发披面的少年,仅仅有点厌学倾向,也有一点点偏执,故意给老师找点小别扭,如此而已。再看,一层层剖开停课、讹钱以及根本没有底线的网络喷子们的搅混水局面,在你们想象中以为的十恶不赦的罪行,其实无非是一个年轻人于冲动中对另一个年轻人的拍打,而这个年纪稍长的年轻人甚至想好了、设计好了,只想“绅士”般地拍拍更年轻者的后背而已。他太单纯了,还没有足够的时间从生活中、从惯习中尤其从同行那里学习人情世故,以明哲保身;他单纯到拿学校课本中所学理论,去对付一个自己再过数年可能也像其他教师一样对之根本不感兴趣的学生。生活与理论,这二者间形成一种悖论,简直就是一个反讽。可惜,这个年轻教师再也没有时间、没有机会去经验了,去经验一种由单纯向世故滑落的轨迹。 这便是《听见》,在它艺术的观照下,照出了生活的真相,照出了生活的阴影,更照出了悲剧的原点。 更有可说者:一掌不至于致人残废,遑论置人于死地,因而一掌于伦理上亦不为罪行。一掌只能算一个小小过失。在停课处分、同事轻蔑、恶意讹钱以及网络喷子的攻击下,以一掌过失而殉了生命的年轻人,他是无罪的。那些理由充足、道理在握的人,才真的有罪,是制造罪行者,然而借用鲁迅先生的话,这些人竟然是“无主名”的,恰如“无物之阵”,谁要撞了进去,只有死路一条。在年轻教师赴死的途路中,也曾出现过一点亮色、一丝希望,班长——一个更为单纯的少年,他一路见证了形形色色的面孔,见识了奇奇怪怪的不公;他看清了一个班级中至为日常的芝麻大小的事情,如何一点一点地洇渗、扩大。他纯净的目光中,有一种令年轻教师备感安慰的温暖,后者凄然地接受了生命中最后的温暖。 小说结尾的“听见”意象颇具寓意:合力作恶的氛围中,厌学的年轻人这回可真是不知所措,于逃往省城的路途中,内在意识“听不见”了。 倘若多说一句,作为小说人物之一,长发学生性格形象多少有点模糊,这是无可如何的,他原本自挨掌击之后,即被当作了工具,被攻击对象消失了,他的使命、功能也当一并消失。大幕落下,烟尘散尽,当一切终归平静之后,一个被亲人忍心当成谋利工具的少年,他的价值,实在不值一提,亦分文不值。在小说中,长发少年当然系主要人物之一,作家着力刻画之,此不待言。可他就像一个在背景上活动的影子,轮廓清晰,却不辨眉目。 那么,是否可说,这个“听见”的寓意,仿佛本来完美的整体上,突然多出来了一个枝节,未显示出多层意味,反而显得多余了。 (责任编辑:admin) |